在公司辭職,還有半月就辦離職手續了,生病住院報銷醫保管用嗎?這個月十五號公司交醫療保險了,需要公司

2022-01-05 02:37:50 字數 6311 閱讀 6091

1樓:笑話十分鐘

只要醫保沒有停,就可以住院報銷。不過要在醫保停之前住院結束

如果辭職了,還能繼續用醫保卡嗎?

2樓:墨汁諾

1、辭職後可以使用醫保卡,但是不能進行報銷。

2、醫保卡裡的錢被取出後不能使用了。

根據《保險法》來看:社保中斷,從中斷繳費的次月起,參保人員停止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在3個月內補齊欠費的,欠費期間的醫療保險待遇按規定支付。

超過3個月補齊欠費的,欠費期間的醫療費用不予支付,原醫療保險實際繳費年限繼續計算,醫療費用從再次繳費之月的第13個月起按規定支付,中斷繳費超過3個月不補繳欠費的,原醫療保險實際繳費年限不再計算。

擴充套件資料:

社保補繳是指由於某種原因導致社保有幾個月沒有正常繳納,之後又將這些月份的社保補繳上。

一般是指當人們想要買房、落戶、辦理退休等需求時,發現社保累計繳納時間沒有達到享受相應待遇的要求,從而需要補繳之前沒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確保可以享有相應的社保權益。

補繳條件

補繳社保,一般是針對一些歷史遺留問題;進行參保(補繳);在男60以下。女:50歲以下,社保滿15年。可不必補繳;

社保斷繳,是否必須補繳?

不一定。

對於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社保是算累計的,只要在退休前累計繳納相應的年限,就不需要再進行補繳了,

但是在一些城市,如北京、上海、廣州等,購房、買車搖號、子女上學等待遇需要外來居民的社保連續繳納一定時間的記錄,其中有的待遇在計算社保連續繳納時間時,補繳的月份是算作連續的,所以如果中途出現斷繳,可以找**公司補繳來實現社保的連續繳納。

補繳時效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所需材料

社保補繳所需的材料

(1)各地區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2)補繳的時間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來說,補繳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

具體所需材料,建議登陸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檢視,或撥打1233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諮詢。

以北京市朝陽區為例:

1.《北京市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辦單》一式兩份。

①申請補繳人員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影印件;

②補繳期間相應工資收入明細影印件;

③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影印件;

④《個人納稅資訊查詢》結果(另附登入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個人納稅資訊查詢系統的申請補繳人員個人查詢密碼);

⑤《北京市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辦單》(一式三份)。

2.《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表四)一式兩份。

3.《基本醫療保險**補繳情況表》(表十)一式兩份。

4.補繳2023年7月以前或跨此期間社會保險的需同時提供經由朝陽區行政事務受理中心審批的《朝陽區補繳養老保險審核表》及《補繳通知書》。

5.企業版子系統(五險合一)軟體生成個人補繳資訊報盤檔案。

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辭職之後醫保卡還是可以使用的。

醫保個人賬戶的本金和利息歸個人所有,可以結轉使用並繼承。另外,失業領取失業金期間可以參加醫保並享受醫保待遇。勞動者重新找工作後可以掛靠,去社保局辦理轉移手續,醫保卡使用範圍:

參保職工在定點醫院,藥店就醫購藥時,可憑密碼在pos機上刷卡使用,但無法提取現金或進行轉帳使用。

但是根據《保險法》來看:社保中斷,從中斷繳費的次月起,參保人員停止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在3個月內補齊欠費的,欠費期間的醫療保險待遇按規定支付。

超過3個月補齊欠費的,欠費期間的醫療費用不予支付,原醫療保險實際繳費年限繼續計算,醫療費用從再次繳費之月的第13個月起按規定支付,中斷繳費超過3個月不補繳欠費的,原醫療保險實際繳費年限不再計算。

4樓:她們的情感劇

親愛的審核員,我都已經分段了哦。

不能再用了。醫保卡是和醫療保險證(本)是一體的。現在國家要求用人單位為員工繳納基本的養老保險制度,包括了五險一金,當然有些小公司繳納的會少一些錢和專案。

但養老和醫療是基本的都有也就是你拿到的醫保卡關聯的乙個醫療本。平時到藥店買藥,如果藥店支援刷卡 ,就是刷的醫保卡。這個卡里的錢普通居民是有限的,錢不是很多。

如果到醫院就醫就要帶你的醫療本,登記結算。這個醫療本上的編號是以公司為單位在社會保障局有登記備案,有些是直接到保障局繳的,有些是人事局或者叫人事勞動局代辦的。

要儲存好你的一套資料,現在辭職的話,就會收到公司人事部交給的社保資料,一定要放好。等再入職新的公司,新公司會給你重新辦理保險,就需要提供之前的資料進行交接。

交接後你的繳納記錄會銜接起來變更成現在的公司。如果不辦理交接之前的繳費記錄就白繳納了,而且現在也不允許乙個人有兩個社保號。之前的醫保卡會作廢,會有新的醫保卡和醫療本。

拓展資料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支付的起付標準按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10%左右確定。個人在乙個年度內第二次以及以後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統籌**支付的起付標準按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5%左右確定。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不按時足額繳納的,不計個人帳戶,基本醫療保險統籌**不予支付其醫療費用。

)職工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的2%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職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低於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以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工資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職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高於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作為繳費工資基數,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法確定職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的,以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個人賬戶: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為職工和退休人員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以下簡稱個人帳戶)。

5樓:劇菁英

這個當然是可以用的。你每月必須都要交錢,不能斷保的。如果有中斷就不行了。

6樓:baby無知的螞蟻

員工辭職之後,單位不再為員工繳納社保了,那麼醫療保險會處於凍結狀態,是不能進行報銷的。但是個人賬戶部分的餘額是可以使用的。僅僅是不能報銷而已。

如果是員工將醫保卡內的餘額全部取出,是在辦理社保轉移,登出當地社保賬號時才可以的,那麼社保卡就無法使用了。

7樓:嘰裡咕嚕先森丶

一般城鎮職工醫保允許欠費斷繳最多三個月,也就是說醫療保險斷繳三個月之內的,醫保仍然有效,可以依法享受醫療保險(報銷)待遇。

8樓:卓行天下

1、可以繼續使用,但前提一定是還在繳納社會保險的各部分,包括醫療保險部分;

2、卡內的錢是作為門診的費用,停止繳納以後是不能享受醫療使用。

9樓:匿名使用者

醫保卡和醫保賬戶是兩個概念,門診和住院是兩個概念:

醫保卡是用於門診**的,只要裡面有錢你就可以去刷卡購藥,和你辭職不辭職沒有關係;

醫保賬戶手冊是住院時需要提供的材料,如果辭職了,原公司就會及時辦理減員手續的,生病住院時就沒有辦法再使用醫保賬戶進行報銷了。

10樓:匿名使用者

醫保卡內的錢已經全部取出了,如果看病還能繼續用嗎?不能了。

11樓:匿名使用者

1、如果辭職了,卡上還有錢可以繼續使用。

2、如果卡上的錢全部用完,不能再使用,如果中斷交費也不能享受住院報銷。

12樓:電單車跑的快

那肯定呀 現在是資本主義誰管誰

在職期間生病住院醫保正常繳納,離職後可否報銷?

13樓:曲江神友

如果你住院期間是在公司上班期間,在深圳的醫院住院,沒有卡也是可以報銷的,但是需要在住院的時候告訴醫院。醫院是和社保局聯網的,這樣出院的時候,醫院會自動扣除社保應該報銷的部分,你只要出自費的部分。如果是在外地是不行的。

醫療保險是停止繳費,下月就失效的。所以你後來補辦的社保卡也是不能用於住院報銷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不給報的話可以向相關勞動保障部門投訴

辭職半月沒找到工作,生病了用醫保卡還能報銷嗎?

15樓:品法留白

辭職半個月沒找到工作,生病了用醫保卡還是可以報銷的,但是時間長了就不一定了。

首先需要弄明白你辭職的單位有沒有給你繳納失業保險,有的話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享有失業保險金待遇,失業保險會為你繼續繳納醫療保險,直至你不再享受失業金為止。

如果沒有繳納失業保險,辭職後暫時又沒有找到新的工作,醫療保險是可以斷交,一般都會在你不交費第二個月就會停保,而且如果欠費超過三個月,欠費期間發生的醫藥費是不給報的,即使你把欠費期間的醫療保險費補上,而且你即使補交上,一般也會有乙個等待期,等待期過了才會給你繼續報銷。

有些地方雖然可以讓你第二個月就可以享受報銷待遇,但是一般會打個折扣,比如待遇降低一半。這是醫保為了防止有些人有病了才交的問題,比如有些人已經七八年沒交過保險了,突然有病了,想起來交保險了,想交了趕緊能報銷,但這時候一般都有乙個等待期,將那些急需要手術,鑽空子的人擋一部分在外面。

醫療保險現在一般都是不強制補交醫療保險費的,具體還要看各地醫療保險的規定,有些地方規定必須中斷期間的補交上才可以享受待遇,同樣也是出於風險考慮。醫療保險不強制補交的地方一般也是允許自願補交醫療保險費的,醫療保險退休時是否能免交醫療保險費取決於你醫療保險費的繳費年限,你可以算一下自己到退休還有多少年,是不是補交更划算點。

16樓:匿名使用者

才半個月是可以的,按照規定醫療保險停止三個月續交就會失去的保險報銷的

17樓:ok我來看看哦

如果本月沒有交醫保。規定可以使用到下個月的十五日前,過了日子不能住院使用,但是門診如果卡里有錢,可以使用。

18樓:在寶石山看羅生門的廣玉蘭

可以的,你辭職半個月生病了醫保卡可以報銷的,但到下個月十五號之後是住院不報銷了。但是如果醫保卡有錢門診可以用的。

19樓:天才小融融

只要你的醫保不斷繳費 不能超過3個月斷繳 就可以報銷的

20樓:

沒工作,對醫保卡沒有關係,直接報銷的。

21樓:奔跑的小牛隊

能報銷,醫保卡不會受到影響的!

22樓:

可以的,醫保卡可以正常使用

員工離職,當月工作不足乙個月,公司需要為其繳納當月社保嗎

23樓:麥積財稅

要的。根據社保法規定,在員工入職當月和離職當月,單位都要為其繳交社保費。

24樓:匿名使用者

員工離職當月工資不足乙個月工資,需要為其繳納當月社保嗎?如果你個人想交當月的社保,可以維持交當月的社保。

25樓:匿名使用者

●在當月15之前離職的員工不為其繳納社保,而在15號之後離職的員工會為其進行社保繳納。

●或者公司會規定必須幹滿乙個月,否則企業繳納的部分也將由個人承擔。

當然這些知識企業內部規定,那在法律上又是如何說的呢?

●《社會保險法》第58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勞動法》也規定,當月的工資還是由原單位支付,那麼在那裡上班領取的當月的勞動報酬就應該相應的繳納社保。

也就是說,只要職工在職1天,企業都要為職工繳納社保,而且不能出現個人承擔企業繳納費用的情況,否則會面臨以下用工風險:

(1)職工離職後申請仲裁,企業面臨補繳風險

(2)離職日期未到,在交接過程中發生工傷,企業由於當月未繳社保將會承擔高額的賠償費用

……(3)《保險法》明確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員工離職當月上班不滿1個月,都可以享受國家規定購買的社會保險;而對於當月社會保險購買成功以後,單位應該按照正常流程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辦理完離職手續以後,員工在結算工資時候,當月社保應該按照社保規定分單位繳納和個人繳納進行繳納。

離職當月,對社保費用繳納個人只需要繳納法律規定的個人社保費用,單位不能以任何理由對離職員工社保費用進行「佔比」、或者「全額」由個人繳納的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

四、六十,八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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