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輕微的,沒什麼大的影響。報銷的標準不同,屬於工傷用藥範圍內的,可以全額報銷。100多塊,公司直接報了吧
一、職工發生事故傷害,用人單位應在三十日內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未申請的,工傷職工應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申請。申請時需提供:
工傷認定申請表,存在勞動關係證明,醫療診斷證明等材料。
二、傷情穩定後,可向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申請時應當提交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影印件、完整的醫療材料、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和影印件。
三、在完成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程式後,可確定具體的賠償數額。
2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申請工傷鑑定,確認傷殘等級後是確認賠償的基礎。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第二,主要理賠範圍包括享受工傷醫療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住院伙食補助費,輔助器具,醫療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生活護理費等。
第三,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具體規定進行賠償。
第四,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祝福!
3樓:匿名使用者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第十九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鑑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第二十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4樓:戚廣利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第二十四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和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分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人事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工會組織、經辦機構代表以及用人單位代表組成。
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建立醫療衛生專家庫。列入專家庫的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醫療衛生高階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二)掌握勞動能力鑑定的相關知識;
(三)具有良好的職業品德。
第二十五條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鑑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託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第二十六條 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報工傷怎麼報,有那些流程?
5樓:學霸說保_凌楓
患職業病;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合內受傷;工作時間前後工作場合內受傷;工作外出期間受傷或失蹤;職工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內,突發疾病死亡;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以上為簡單介紹,詳情可看這裡:什麼是工傷保險?
一年多少錢?怎麼購買?如何報銷?
符合報銷條件之後,就可以報銷了,工傷保險的賠償流程,概括地講可以分為4個階段:
通報:第一件事是去定點醫院就醫,第二件事是個人先跟用人單位溝通,用人單位及時上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在事故發生之日或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由用人單位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上報。
工傷認定:看看你這算不算工傷。一般是勞動行政部門進行判定並出具《工傷認定決定書》。
傷殘鑑定:在工傷認定且經過**,傷情相對穩定之後,如果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可以進一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其親屬,向當地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發起申請。
理賠:最後就是根據傷殘等級獲得理賠了。
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的情況都能獲得理賠的,還需要根據不同的情況進一步判斷,具體可自行了解:工傷險有哪些情況是不能報銷的?醫保呢?
望採納!
6樓:阿炎的情感小屋
【第一步:前往醫療機構**】工傷職工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按規定可以享受工傷醫療待遇,但應當前往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其發生的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先現金墊付,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待病情穩定後應轉入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服務機構進行**。
【第二步:申請認定工傷】工傷不同於其他人身傷害,必須符合法定條件並經法定程式才可認定為工傷。工傷認定申請既可由用人單位提出,也可由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提出。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做出工傷認定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和用人單位。
勞動者無法提供勞動合同等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書面證據,導致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無法做出工傷認定的,應中止工傷認定程式,由勞動者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確認與該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經過法律程式確認勞動關係後,再恢復工傷認定程式。
【第三步:鑑定勞動能力】工傷認定完畢,經**終結或**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工傷職工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人可以是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一級最重,十級最輕。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部分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
【第四步:審核發放工傷待遇】《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職工應享有工傷醫療待遇,停工留薪待遇,造成殘疾的,應享有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生活護理費、殘疾輔助器具費等。
擴充套件資料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鑑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7樓:愚人談娛樂
申請流程
1.工傷認定申請主體
⑴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認定:當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的的場合,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申請工傷認定,此係其法定義務。
⑵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申請工傷認定:在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場合,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可直接依法申請工傷認定。
據此,此種申請必須滿足乙個前提條件,那就是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而非職工一發生事故傷害或者一按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時就可以由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直接申請工傷認定。
此種場合的直接申請工傷認定就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來說,是其民事權利而非義務。同時,法律授權工會組織也享有工傷認定申請權,以維護受傷害職工的合法權益。
2.工傷認定管轄
⑴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具體的說,應當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⑵依規定應向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根據屬地原則應向用人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
3.認定申請時限
⑴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認定時限:30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算。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至於何為「特殊情況」及何為「適當延長」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酌情認定、決斷。上述期間內,用人單位未申請工傷認定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申請工傷認定始得直接申請工傷認定。
⑵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申請工傷認定時限:1年,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算。該期間為除斥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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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申報工傷及報銷工傷醫療費用流程:
1、公司經營管理部在接到公司員工受傷的訊息後,要核對該員工是否在公司參保社保,在確認參保後則要在受傷害人受傷後的24小時內及時將人工傷員姓名、醫保編號、受傷時間、受傷部位及就診**醫院名稱上報給xx市醫保中心工傷科進行登記入檔。如超過24小時報案,醫保中心不再予以受理;
2、工傷人員**完畢,我部門填報《職工工傷事故報告書》、《工傷認定申請表》,攜帶工傷人員受傷後的原始病歷和出院小結(影印件)、受傷害人的身份證及醫保卡(影印件)等相關資料,遞交給xx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求進行工傷認定;
3、xx市人力資源和社保局接到《工傷認定申請表》及相關資料在三個月內,組織人員到公司現場對上報的受傷害人員進行工傷認定,對受傷害者本人進行相關詢問和筆錄;
4、公司在接到市人力資源和社保局出具的《職工工傷認定決定書》後,填報《職工工傷事故報案表》、《工傷人員醫療(**)費用申報審批表》。
攜帶工傷人員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身份證及醫保卡(影印件)、門診及住院發票(原件)、門診病歷、住院一日清單及出院小結(原件)、二次及二次以上(或轉診)門診、住院審批表等相關資料,遞交xx市醫保中心工傷科進行醫藥費用申報審批;
報不了工傷還能報醫保嗎
不可以,社會醫療保險報銷是在出院或者轉院之後報銷。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 的結算程式 1.定點醫療機構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出院患者的費用結算單 住院結算單及有關資料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稽核後,作為每月預撥及年終決算的依據 2.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每月預撥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 的統籌費用...
工作期間受傷,單位不給報工傷怎麼辦
工作時間 工作崗位 因履行工作職責而受到傷害的,用人單位應當申請工傷認定並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用人單位未在法是時限內申請工傷認定的,工傷職工個人及近親屬 工會組織可以在發生工傷之日趙起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 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
是報了警做工傷鑑定還是自己做工傷鑑定再報警啊,當時問了派出所,沒做鑑定報了沒用,他說的對嗎
先報警備案,然後報工傷,所有 檢查的單據儲存好,接著做鑑定,這樣你可以直接走工傷,如果單位不認可這時你再找派出所,派出所解決的是違法的事件,像這種到最後就是走程式,跟派出所沒有關係,你先報案是為了留著證據,證明出了工傷,我先找的派出所,這樣也算是留有證據。既然是工傷鑑定,前提得是工傷,而是不是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