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企業職工被終止勞動合同,曾經受過工傷,有什麼補償嗎

2022-01-10 19:14:25 字數 5448 閱讀 8996

1樓:匿名使用者

1.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鑑定工傷等級,然後按照傷殘等級計算傷殘賠償數額;

2.工傷的賠償標準是依據《工傷保險條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貫徹實施《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確定的。

3.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如受傷被認定為工傷,可享受如下工傷待遇:

(1)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

(2)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

(3)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

(4)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由工傷職工所在地標準發放;

(5)如經勞動能力鑑定為1-10級傷殘的,還可以享受傷殘津貼(1-6級傷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5-10級傷殘解除合同後領取)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5-10級傷殘解除合同後領取)等待遇。

4.如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還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之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解除合同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樓:自給v自足

做過工商堅定了嗎?如果做過了,就根據鑑定等級,領取相應的賠償何必補償

以前在企業受過工傷,今年解除合同,有補償嗎?

3樓:baby無知的螞蟻

員工以前在單位受傷,如果是屬於工傷,而且有傷殘的情況,那麼單位需要在和員工解除勞動關係時支付員工傷殘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及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金。如果不存在工傷傷殘,那麼是沒有補償的。

依據《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一)**工傷的醫療費用和**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4樓:王舸律師

如果構成工傷等級,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向受工傷工人支付一次性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

5樓:左思苗

達到最低十級及以上傷殘的有三項賠償,分別是: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由社保支付給傷者)、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由社保支付給傷者--也有些地區規定該項賠償由企業支付給傷者)、一次性傷殘再就業金(由企業支付給傷者)。

沒解除勞動合同(意思就是你還在這個單位繼續工作)只領得到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有些地方沒解除勞動關係也可以領到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如果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才可以得到一次性傷殘再就業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如不解除勞動合同,則暫時得不到。

我以前受過工傷現在被公司辭退可以要求補償嗎

6樓:慄誠秦姬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7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8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公司這個做法是點型錯誤的處理方法

工傷認定是無過錯認定,追究責任最多可以內部處理,根據是安全事故「四不放過原則」但開除、辭退是不合法的!

如果是四級以上工傷,公司無權辭退,必須保留勞動關係,直到退休,期間還需支付相關的補助,幫助工傷職工生活!

主要賠償是按工傷等級參照《工傷保險條例》逐一對照進行賠償!

主要有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一次性就業補助金

工傷職工自己在公司辭職了,可以得到經濟補償金嗎?

9樓:

不能。勞動者以個人原因辭職的,不能主張經濟補償。事後以拖欠勞動報酬為由主張經濟補償的,勞動仲裁委員會不予支援。

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意思表示一種單方行為,其辭職選擇權在於勞動者,勞動者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提前30日向用人單位辭職,也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辭職行為一經送達至用人單位即生效,也就是說以其當時做出的解除合同的原因的意思表示為準,在勞動合同的解除過程中,勞動者可以在用人單位存在一定違法情形的情況下當即直接解除。勞動者有依法行使選擇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

勞動者可以選擇對因何原因向用人單位解除權,此種選擇權賦予給勞動者,勞動者可以選擇沒有經濟補償的辭職理由。在沒有證據證明用人單位存在脅迫等情形,勞動者已作出明確的解除原因情形下,就應當遵守誠實信用原則和禁止反言原則,勞動者不得再以其他理由在仲裁或者訴訟中主張其權利。

勞動者以辭職方式主張經濟補償的前提應是用人單位至少存在一種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所列舉的情形,勞動者在向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以明示方式告知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其經濟補償能否得到支援的前提與基礎是勞動者是否有效及時向相對人作出符合法律規定的主張。

擴充套件資料: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工傷後繼續在單位工作,到合同到期後終止有什麼補償嗎?

10樓:儒德律師事務所

工傷發生後,是否進行傷殘鑑定?不同的工傷程度合同終止有不同的處理方式:

1、勞動者被鑑定為1級至4級傷殘的,需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也就是說,只要是1級至4級傷殘,無論其勞動能力是否恢復,用人單位都不得以勞動合同到期為由終止勞動合同,直至勞動者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2、勞動者被鑑定為5級、6級傷殘的,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也就是說,工傷5級、6級傷殘的,只有工傷職工本人提出,勞動合同才能到期終止,但如果工傷職工本人沒有提出,不管其勞動能力是否恢復,勞動合同到期了也不得終止。

3、勞動者被鑑定為7級至10級傷殘的,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可以終止勞動合同。也就是說,7級至10級傷殘的,不管其勞動能力是否恢復,勞動合同期滿即可終止。用人單位依法終止工傷職工的勞動合同的,除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外,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

11樓:卓行天下

工傷是否有鑑定工傷等級,根據工傷鑑定等級,在員工合同到期時進行一次性傷殘補助發放。

建議你就自己具體情況,和當地人社局工傷鑑定處聯絡諮詢,會更準確。

工傷的員工如果違反公司制度能被開除嗎?開除之後還能領取傷殘就業補助金和工傷醫療補助金嗎?

12樓:張勇律師

可以被開除,但是工傷賠償等費用還是要支付的。

13樓:問法網姜律師

嚴重違反貴司規章制度可以解除,但是應該一次性支付進行工傷賠償。

14樓:匿名使用者

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工傷職工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支付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工傷職工經過勞動能力鑑定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履行期間,不能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和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工傷職工嚴重違法違紀,具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遭受工傷事故傷害應當享有的工傷保險待遇與違紀被解除合同無關,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因為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被解除合同的,不影響應當享有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與就業補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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