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1、代書人一般要手寫遺囑。親屬尤其是有利害關係的親屬最好不要做代書人。見證人要與財產無利害關係
2、沒有律師也可以。公證不是必須的
3、只要是老人的財產都可以作為遺產處分
4、無需子女再次,老人自己清楚明白就行
2樓:肇帆戴齊敏
1、無論立遺囑人會不會寫字,按手印都是有效的;
2、沒有遺囑的日期必須大寫的規定;
3、代書遺囑必須有兩個與該遺囑所涉及的遺產無利害關係的見證人見證,並且其中一人為代書人。有這兩個見證人在遺囑上的簽字,遺囑有效。
4、綜上所述,這份遺囑可以確認為有效遺囑,再去做公證是畫蛇添足。
3樓:匿名使用者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必要時可以到公證處辦理公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七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4樓:匿名使用者
一定要手寫。列印的容易被質疑。你基本上是不能做代書人的,因為你的利害關係比較大。遠房親戚也是親戚,最好也不要做見證。找村幹部老鄰居老同事老領導好一些。
沒有律師在場沒關係。不去公證也是有效的。
寫可以,但是遺囑處分的是遺產。老人死後地的歸屬就該變化了,這些收入還存在嗎?不存在的話寫在遺囑裡沒意義。
不需要子女在場。既然老人有行文能力讓他自己寫最好。你和遠房親戚不能做證人。但是自書遺囑沒有證人也有效。
急,代書遺囑的法律效力問題 20
5樓:華律網
代書遺囑符合一定條件是有效的:(1)遺囑人口述遺囑內容,由見證人代替遺囑人書寫遺囑;(2)代書遺囑必須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其中一人可為代書人;(3)代書人、見證人和遺囑人必須在遺囑上簽名,並註明年、月、日;(4)遺囑代書人應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但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二)繼承人、受遺贈人;(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由於代書遺囑的特殊性,容易產生很多不必要的糾紛,在情況允許的條件下,建議立遺囑人提早準備,及時聯絡公證處做遺囑公證。
6樓:越前龍雅是我
代書遺囑合法有效的話,以代書遺囑為準。代書遺囑,是指遺囑人請他人代替自己書寫遺囑。
遺囑是遺囑人對自己的財產或其他事項所作的處理,應當由遺囑人自己完成。但是,遺囑人不識字或因生病等不能書寫,或者不願意自己書寫的,可以委託他人**遺囑。《繼承法》第17條第3款規定: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代書遺囑需要具備的條件:
第一,遺囑人口述遺囑內容,由見證人代替遺囑人書寫遺囑。代書遺囑不是代書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遺囑,而是代書人按照遺囑人的意思表示,如實地記載遺囑人口述的遺囑內容,而不可對遺囑內容作出任何更改或修正。
第二,代書遺囑必須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其中一人可為代書人。見證人一般是遺囑人指定的,並經本人同意的公民,不能以組織的名義為遺囑見證人。繼承法對見證人數量上的要求,主要是為了保障代書遺囑確實是遺囑人真實意願的表露,也為了防止日後就遺囑的效力發生糾紛。
第三,代書人、見證人和遺囑人必須在遺囑上簽名,並註明年、月、日。代書人將書寫完畢的遺囑,應交由其他見證人核實,並向遺囑人當場宣讀,經遺囑人認定無誤後,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並註明具體日期。在場見證的人為3人或更多的,都在遺囑上簽名更好,少則也得保證兩人簽名。
代書人、見證人和遺囑人必須親筆簽名,不允許他人代簽。遺囑人不能書寫姓名的,可否用捺指印代替?繼承法未規定這種替代辦法,但根據大多數學者的意見,認為確有一些公民不具有書寫遺囑的能力,甚至連自己的名字也不會寫,所以應當允許這少許特殊的公民,在代書遺囑上捺指印代替簽名。
但是,有書寫能力的遺囑人不得用捺指印取代簽名,代書人、見證人均不得以捺指印的方式代簽名。
第四,遺囑代書人應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遺囑代書人必須不是繼承人、受遺贈人,也不是與繼承人有利害關係的人。繼承人、受遺贈人因其直接參加繼承,同繼承存在著直接而重大的利害關係,如果讓他們擔任遺囑代書人,難免會弄虛作假,損害其他繼承人的利益,甚至出現篡改遺囑、歪曲遺囑本意、增加或減少遺囑內容等行為,給其他繼承人的利益造成損害。
即使作為遺囑代書人的繼承人、受遺贈人本人沒有惡意,也沒有弄虛作假從中漁利,但因為其特殊的身份,必然引起其他人的猜疑,引發不必要的糾紛。因此,繼承人、受遺贈人及與其有利害關係的人不能作遺囑代書人。
7樓:流6武
你好,所謂「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就是乙個為代書人本人,另乙個為見證人。代書遺囑的兩個見證人必須是非親屬無利害關係人。(也就是說,代書人王某即是代書人,又是見證人),這是合法的。
不必須三人,另個就可以了,只要沒有親屬利益關係即可。
希望對你有幫助,謝謝!
8樓:匿名使用者
中國法律上所有「以上、以下」都包含本數。
根據《繼承法》的規定,這份遺囑是合法有效的。
9樓:
中國《繼承法》第17條第3款規定:「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根據這一規定,代書遺囑的要點有:
(1)須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係的見證人在場見證,並由其中一人代為書寫;(2)須由遺囑人親自口述遺囑的內容;(3)代書遺囑製成後,須向遺囑人宣讀並由遺囑人認可;(4)須由代書人、遺囑人、其他見證人共同簽名。該遺囑形式適用於遺囑人不會用文字表達處分財產的真實意思表示或者因某種原因不能親自用筆書寫遺囑的情況。
代書遺囑只要有2人見證即可。並且由其中乙個見證人書寫。
你的同事是法盲,可以不用理會他。
此代書遺囑是否有效 15
10樓:中國農業出版社
問題:吳義民與其弟吳義生因繼承父親的遺產發生糾紛,原因是吳義生對哥哥吳義民持有的遺書有異議,指出該遺書不是其父親親筆書寫,是由吳義民的妻弟書寫,且見證人是吳義民的妻子和妻弟,其父親也沒有親自簽名。請問題:
這樣的代書遺囑是否有效?
該代書遺囑是無效的。代書遺囑是指遺囑人如果不能自書遺囑,或因其他情況可以委託他人代筆書寫的遺囑。代書遺囑必須符合法定的形式方為有效。
《繼承法》第17條第3款規定:「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冊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繼承法》第18條對遺囑見證人亦作了具體規定:
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①無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②繼承人、受遺贈人;③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由此看來,吳義民所持的「代書遺囑」,一方面沒有其父的親筆簽名,另一方面兩位見證人分別是其妻和其妻的弟弟,屬於與繼承人有利害關係的人,故不能作為見證人。
因此,吳義生提出代書遺囑無效是成立的。代書遺囑被確定無效後,其父的財產應按法定繼承處理。如果其老父生前一直與吳義民生活在一起,吳義民所盡贍養義務較多,故在具體分割遺產時,可給吳義民適當多分一點,這也是符合《繼承法》規定精神的。
11樓:吳獨清
1.此遺囑無效!
2.設立遺囑不能進行**。遺囑的內容必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應由遺囑人本人親自作出,不能由他人**。如是代書遺囑,也必須由本人在遺囑上簽名,並要有兩 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3.緊急情況下,才能採用口頭形式,而且要求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 遺囑人能夠以書面形式或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口頭遺囑因此失效。
4、遺囑是遺囑人死亡時才發生法律效力的行為。因為遺囑是遺囑人生前以遺囑方式對其死亡後的財產歸屬問題所作的處分,死亡前還可以加以變更、撤銷,所以,遺囑必須以遺囑人的死亡作為生效的條件
12樓:小李飛蠅
首先代書人最好不要由親屬來寫,見證人也最好不要全部由親屬組成裡面最少有兩個與這份遺囑無利害關係的人在。
如果你要去公證處的話,就沒有必要又代書就見證了。
你可以直接去公證處,讓公證處的公證人員給你代書做公證,這樣的公證效力又強,又省事。
列印遺囑沒有代書人簽名,遺囑有效嗎
無效的。列印的代書遺囑,應當由2個以上的無利害關係的見證人親筆簽名,與打字的人無關。代書遺囑,除了2個見證人要簽名外,立遺囑人也要簽名。法律要求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 月 日,並由代書人 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所以代書人其實就是見證人之一。按照近幾年的判決,...
代書遺囑的見證人,代書遺囑有見證人,但見證人沒有簽字有沒有法律效力
代書遺囑又稱 代筆遺囑 因遺囑人不能書寫而口述內容,委託他人代為書寫的遺囑。代書遺囑須經合法證明屬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17條第3項規定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 月 日,並由代書人 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遺囑代書人 見證人所需條件 1 遺囑代書人 見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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