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公司的行為違法,你可以向勞動仲裁大隊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退還服裝費。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樓:遼寧郭健
勞動關係產生的糾紛可以到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去反映情況,他們才是主管機關。
3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問題,關鍵是看公司所說的「這一點在制度上早就都有寫明的」是否屬實,若屬實,公司這樣做無過錯,若制度上沒有寫明,或者雖然寫明了不能證明這個制度向你做過培訓告知,公司就不應該這樣做,你就可以要求返回扣你的320元,若公司不返還,你可以去當地勞動仲裁部門反映要求司法介入。
4樓:韓飛律師
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來作為服裝費,工作服作為用人單位發放給勞動者的一種福利,在勞動者離職後,應當把工作服返還給用人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5樓:匿名使用者
口頭承諾一樣有效,問題是你沒法證明
離職後公司從工資裡扣工作服費用違法嗎?為什麼?
6樓:匿名使用者
問題是不知道穿了幾個人的舊工服,每個人走了都扣好幾百。說什麼折舊費,其實那些工服根本不值多少錢,折舊費卻比買新衣服高好多倍!就純屬黑心依工服扣折舊費剋扣工資!黑心方灼物業!
7樓:匿名使用者
你問:離職後公司從工資裡扣工作服費用違法嗎?為什麼?
我答:離職後公司從工資裡扣工作服費用不違法。
因為新員工入職都要發新工作服,
你穿過的工作服無法發給別人,
只好作價賣給你了。
辭職後,扣工服費,合法嗎,辭職後,扣工作服費,合法嗎?
我要堅強無論 公司與員工之間建立的是勞動關係,員工為公司提供勞動,而公司支付員工報酬,不存在有企業售賣物品給員工的權利義務。假設工作中必須使用到工作服的,那這就屬於工作必須的勞動條件,應該由公司無償提供 假設工作中不必須使用工作服,而是公司為了精神面貌和企業文化統一發放,那通過工作服獲得利益的也是公...
請假扣雙倍工資是合法的嗎,週末請假扣雙倍工資合理嗎?
用人單位都不能扣除員工雙倍工資,請假扣雙倍工資的是個違法行為。可以扣除請假工資,但是不能雙倍。可以協商請求單位補發工資,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按照 勞動法 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 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 小時工資的...
發工資是扣餐費怎麼賬務處理,員工吃飯是從工資裡面扣怎麼做賬務處理
有兩種解決辦法一種是計入營業外收入攤回成本另外一種是直接紅字攤回費用,因為你計提工資時已經把成本列支進來了,發工資時沒有發就得衝回來,分錄 借 現金 銀行存款 貸 主營業務收入 扣發工資 或借 現金 銀行存款 貸 管理費用 或相關期間費用 扣發工資 當然你單位如果使用應付福利費也是可以的,但前提是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