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華牛有指點
2023年7月,廣西某出口公司從廣西一家水泥廠購得5500噸水泥,賣給緬甸的一家公司,條件為cif仰光。簽約後,出口公司委託自己的貨運**與船公司簽訂了乙份航次租船合同。船舶按時到達裝貨港,但信用證未按時開到出口公司,致使賣方不能按時裝船,船舶在此滯留40多天。
出口公司支付滯期費和運費合計243000美元。不久,信用證開到,出口公司審證無誤,在三天內便裝船完畢。但貨物裝船後,貨運**公司和船公司在提單簽發的問題上發生了爭議。
按照租船合同規定,裝船後,5個銀行工作日內,租船人將運費電匯到船公司的賬戶,同時在提單上註明「運費預付」字樣。裝船完畢後,出口方的貨代根據信用證的要求,請船公司簽發「運費預付」的提單,遭到拒絕。船公司要求租船方付清運費後才同意簽發這種提單。
因此,貨運**公司與船公司在提單簽發的問題上發生了爭執。
拓展資料
一、廣西出口公司(賣方)有很大的失誤,既然是信用證付款方式,那在貨好或者要裝運貨物之前必須先拿到信用證,以免一起題目中貨好但是沒有信用證導致船舶滯留這麼長的時間
如果賣方未即使開出信用證,賣方應向賣方催證,讓賣方開來信用證以便裝船貨運。而不能只是坐以待斃,要提醒賣方開信用證。
二、按照租船合同規定,裝船後,5個銀行工作日內,租船人將運費電匯到船公司的賬戶,同時在提單上註明「運費預付」字樣。貨代已經轉船,就應該按照租船合同進行。
三、需要注意的是cif**條件下,賣方只能保證船上(onboard)交貨,不適用於多式運輸,而且此批貨物承運人顯然不具備多式運輸能力和資格。就提單來講,現在一般的船公司都簽發六個運輸專案的兩用提單,所以判斷運輸單據是港至港海運提單還是多式運輸單據主要考察簽發人的資格。從各個當事人來看,首先,外貿工作人員應在收到符合合同要求的信用證後再發貨,以避免風險;其次,銀行工作人員通知信用證時發現目的地不是港口(seaport)或貨物要求轉運(via)時,應引起特別注意,要求受益人提請申請人改證;再次,承運人(船公司)在不是多式運輸經營人的情況下可以在提單上明確自己的承運責任和範圍,推脫責任會給貨主帶來不便;最後,**行(forwarder)出具的提單很多銀行不願意接受,也會帶來一定風險。
2樓:匿名使用者
1.廣西出口公司(賣方)有很大的失誤,既然是信用證付款方式,那在貨好或者要裝運貨物之前必須先拿到信用證,以免一起題目中貨好但是沒有信用證導致船舶滯留這麼長的時間
如果賣方未即使開出信用證,賣方應向賣方催證,讓賣方開來信用證以便裝船貨運。而不能只是坐以待斃,要提醒賣方開信用證
2.按照租船合同規定,裝船後,5個銀行工作日內,租船人將運費電匯到船公司的賬戶,同時在提單上註明「運費預付」字樣。
貨代已經轉船,就應該按照租船合同進行
信用證和提單之間有什麼關係!請詳細解釋!謝謝
3樓:夢想
首先必須澄清,信用證有很多態別,和提單有密切聯絡的,是跟單信用證,以下就簡單稱為信用證。
通俗的講,信用證對賣方來說,是乙個保證用單據換得貨款的銀行承諾。而信用證的執行,對買方來說,是乙個用錢買單的過程,那麼買方如何最大限度的保證自己可以用買到的單據取得貨物的所有權呢。最直接的辦法就是在信用證當中把代表貨權憑證的提單作為議付單據羅。
所以大多數情況下,買方肯定要在信用證中約定把提單作為信用證的交單檔案。這也就是提單和信用證之間的最主要關係。
4樓:卡其萌萌
提單是信用證項下要求 議付的單據之一。
信用證是交易的方式。交易的方式有:(匯款,托收,信用證)你要成功從銀行取得信用證項下的貨款,必須取得信用證要求的所有單據,包括提單。
只要單據跟你的信用證條款表面上一致,「單單相符,單證相符」,就可以得到貨款了。
不知道這樣說,是否詳細?:)
5樓:匿名使用者
看來,卡其萌萌很懂耶,可以加我為好友嗎,到時候我有很多問題向你請教.我的qq號為330556053.真的很想向你學習,謝謝!!!!
信用證品名問題,信用證提單品名問題
掌握乙個原則,信用證上的貨描在發票上必須得到全面的反映,但在其它單據上無此要求,只要顯示乙個與信用證貨描不矛盾的貨物總稱就可以了 ucp600十四條e款 除商業發票外,其他單據中的貨物 服務或履約行為的描述,如果有的話,可使用與信用證中的描述不矛盾的概括性用語。發票上應該這樣子處理 bathroom...
案例分析信用證
1 出口商可以說很倒黴,遇到進口商倒閉這種情況,應該趕緊聯絡別的進口商,找到別的買家。做信用證,要對進口商的資質和開證行做好充分的調查,不然在交單之前,進口商突然倒閉,對出口商損失是很大的。2 開證行做得對。因為信用證中的銀行處理的僅僅是單據而不是實際貨物的情況。即使是貨物質量是很差的,甚至不是進口...
怎麼理解信用證有效期 信用證項下提單的日期以及受益人向銀行交單的最遲日期之間的關係?沒分了不好意思
如果信用證沒有規定向銀行交單議付的最遲日期,則受益人必須在裝船日 即提單日 後第21天內 且在信用證的有效期內向銀行交單議付。也就是說,受益人向議付行交單議付的最後期限受裝船日 即提單日 後第21天,和信用證的有效期的雙重限制。信用證的有效期是指信用證被兌用的最後期限 所謂的信用證項下的 提單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