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合同中關於「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的問題

2022-03-10 23:44:38 字數 5567 閱讀 5181

1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第一,對於您超出房屋面積的付款問題,如果開發商不按照以下規定要求您支付價款,您可以拒絕: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援。2,買受人同意繼續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照約定的**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

第二,對於超出房屋面積部分的付款時間,根據你現在提供的內容,無法確定明確的付款時間。雙方在合同中大概的寫了逾期付款計算方式,但是逾期的應付款時間,這一起算點並未確定。

第三,如果開發商不同意按照前述內容履行過戶等手續,建議委託律師起訴開發商。

2樓:

按 這一條中你們選的

買受人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如果兩條都選擇了,沒有衝突,同時適用。如果有衝突,按有利於您的適用。

購房合同中買方違約,違約金如何規定

3樓:百度文庫精選

內容來自使用者:餘僉

篇一:購房合同中的違約金案例  購房合同中的違約金案例  基本案情:20xx年4月11日,楊某作為出賣人與高某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約定楊某將房屋出賣給高某,購房總款為335萬元。

同時合同約定若一方違約,應當支付房屋總價20%的違約金。合同簽訂後,高某因逾期付款形成違約,同時高某因無力繼續支付購房款,訴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楊某聘請本所律師提起反訴,要求高某按照合同約定支付購房總價款20%的違約金67萬元。

  法院判決結果:房屋買賣合同解除,高某給付楊某違約金25萬元。  在此,我們結合本案,將房屋買賣合同中違約金的法律問題,向讀者做一簡要介紹:

  一.房屋買賣合同中是否約定違約金以及約定違約金數額的多少,由買賣雙方自主決定。  《合同法》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可見,是否在房屋買賣合同中約定違約金,以及約定違約金的數額,適用意思自治原則,法律不予規範,由買賣雙方決定。  律師提醒:建議約定違約金  因為如果約定了違約金,一方違約時,對方即可直接按照約定主張違約金。

比如本案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為購房總價款的20%,律師就可以要求高某給付總房價335萬元25%的違約金67萬元。如果沒有約定違約金,守約方只能依據實際損失,要求對方賠償。但是,主張實際損失,法院要求當事人舉證證明。可見,

4樓:法律快車專家

[1]發票該開,但是否開發票,不是解除合同的理由;[2]稅的負擔,依約定或者法律規定;[3]實際損失,違約金,可以選擇,但須有證據證明損失;

5樓:哆啦咪發嗦哆嘻

房屋買賣bai合同違約金的

du規定:

售房人與受讓人zhi

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中應約dao定違約責

回任,一方答違反合同約定,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應當依法賠償。

違約金的數額,雙方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沒有約定,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規定的標準確定違約金:

一、因房地產轉讓人的過錯,未在定的時間內交付房地產的,轉讓人向受讓人支付的違約金為已經收取的轉讓價款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計算所得利息的兩倍。

二、因房地產受讓人的過錯,未在約定的時間內支付轉讓價款的,受讓人向轉讓人支付的違約金為逾期支付的轉讓價款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計算所得利息的兩倍。

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應按實際發生的情形分項計算損失數額。

買方支付定金並簽訂購房合同後10天,說不買了,買方需要支付合同規定的違約金嗎?

6樓:趙英傑聊法律

原則上沒有經過你的同意中介代表不了你的,他的表態不是你的意思,對你沒有約束力。

買方違約的話是需要根據合同支付給你違約金或者你直接扣除定金的,但是是要違約金還是定金不給對方退你只能選擇乙個進行,這是法律規定。

如果主張違約金的話主張的違約金過高,對方可以請求法院適當調整,根據具體損失來確定違約金。

7樓:

這個要看買賣雙方簽到的購房合同,如果約定買方違約要雙倍補償賣方,那麼是要雙倍補償的,一切以合同為準

8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合同約定需要支付違約金或者不退定金。

簽了購房合同以後買家反悔要求退回定金怎麼辦?

9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簽了二手房買賣合同後買家反悔要如何處理,首先,如果買賣合同中對違約責任有明確的約定,買方可以選擇按照約定要求賣方承擔違約責任。

10樓:

按照法律的相關規定,無論是賣方還是買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都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的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一、因客觀原因解約

如果發生了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例如:自然災害、**政策等),這種情況下賣方需提供不可抗力相關檔案證明,隨後與買方及中介進行三方協商,簽訂解約協議。這種情況下,賣方一般只需退還買方定金,不必承擔其他違約金。

二、與買家進行協商

這種情況往往是由於主觀原因賣家不願繼續**房屋,但和買方及中介進行了積極溝通,三方均沒有異議。三方簽署解約協議,約定解約細則即可。

三、買家存在違約情況

如果買方存在違約狀況,而賣方提出解約,並三方無異議的也可直接簽署《解約協議》,賣方可要求不退定金。

買方違約一般有以下幾種情況:

1,買方提供的資料不完整、不真實、無效導致房屋無法過戶;

2,由於主觀原因,買方不想買了;

3,買方超過合同約定期限支付房款;

四、賣方單方解決

賣方單方面提出解約,需賠償買方違約金,支付違約金一般有兩種情況:

1,合同中無具體規定,且賣方僅收取定金,尚未發生其他費用,則賠償雙倍定金。

2,如合同中有具體規定或給買方造成損失且買方可提供證據的根據合同規定及損失裁定。

綜上所述,如果買賣雙方及中介能協商成功,且順利簽署解約協議是高效的,然而在實際案例中,有許多情況都是三方無法達成共識,這種情況下一般都會通過法律途徑進行解決。因此買賣雙方在簽署合同時,需仔細了解合同中對雙方違約情況責任的認定及賠償金額的約定。

建議上訴到法院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11樓:橘子律師_橘酪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按照上述法律規定,可以不退定金,如有其他損失還可以向對方追償。

我是買方,簽訂購房合同後,未支付定金,是否可以取消合同?是否存在違約?

12樓:21世紀第一聖人

《合同法》第九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不論是否支付定金,都可以協商解除合同。但如果簽訂合同後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定金,屬於違約行為,對方可以要求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賠償損失。

13樓:正氣長春

簽訂購房合同後,未支付定金,如果發現房屋質量有問題,或者沒有五證二書,你是可以要求取消合同的,協商不成,到法院訴訟。

房屋和其它的商品不一樣,允許撤銷合同。

購房合同簽訂後,房貸政策發生改變。買方以此為由,拖著不交首付,過了合同期限,是否算違約?

14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分析】

對於問題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

對於問題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

一、根據你所描述,本案屬於房屋買賣合同糾紛。

二、你方與買方訂立合同時意思表示真實,你們的房屋買賣合同關係依法受法律保護。

三、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的規定,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四、本案中,由於**新政頒布,對方首付款增加,**行為屬於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屬於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

五、就本案而言,買方可訴請適用合同的情勢變更規則。依據《合同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六條,合同成立以後客觀情況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屬於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於一方當事人明顯不公平或者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公平原則,並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

六、綜上所述,由於**購房新政頒布,導致對方首付款增加,適用合同的情勢變更規則,不存在違約情形,可以雙方協商一致解除,互不負賠償責任。

七、但是,對方不能無限期拖延,可以通知對方限期支付房款,否則對方屬於違約行為,可以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行動建議】

一、由於購房新政頒布,**行為屬於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屬於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

二、就本案而言,適用合同的情勢變更規則。

三、保留房屋買賣合同、**購房新政等相關證據。

四、建議和買方協商解除,互不負賠償責任。

五、可以 通知對方限期支付房款,否則對方屬於違約行為,可以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五、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訴訟解決。

【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六十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 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六條 合同成立以後客觀情況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屬於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於一方當事人明顯不公平或者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公平原則,並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

二手房已簽購房合同,買方反悔了,違約金怎麼支付

15樓:★柒柒

可以按照,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要求買方支付合同約定數額的違約金。

16樓:鑽誠投資擔保****

違約金的支付方式主要有

法律法規對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是否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約金未見有禁止性規定,況且違約金與明令禁止收取的定金、保證金或押金等在性質上完全不同,因此可以作為承擔勞動合同違約責任的方式。

我國目前尚無關於違約金的金額或計算方式的具體規定,如由當事人自行約定,則存在弊端:忽視勞動合同與其他合同的本質不同,忽略了在勞動關係中勞動者的弱者地位。

勞動合同法律責任的承擔方式應該是由法律規定的,任何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不能創設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法律責任承擔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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