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欠我半個月工資已有十三年了怎麼算

2022-04-09 03:47:59 字數 3357 閱讀 7225

1樓:微風

老闆欠勞動者半個月工資已有十三年,已經過了勞動仲裁時效,勞動者不能通過法律途徑主張合法權益,勞動者可以和用人單位協商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2樓:書生之見是我

找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申訴,要求解決。

按照《勞動法》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可以發放上月的工資,但跨月違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逾期不支付的,還要加付賠償金。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13年,怎麼算利息和賠償?

3樓:飛雪渡

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13年,通過正常的法律途徑已無法解決。

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或者住建部門對農民工工資問題進行處理,但是都是有時效的,也就是有時間限制的,2年之內的可以受理,超過2年的,不再受理。

除非拖欠工資的人或者單位寫有欠條且欠條時間還在2年之內,也就是說要經常讓拖欠工資的人寫欠條,保證時間不超期,有欠條就可以直接去法院申請工資支付令或者直接起訴都可以。

我在工地打工,老闆拖欠我工資三年了,也沒有打欠條我該怎麼要回來

4樓:商標註冊

勞動者可以以用人單位拖欠勞動報酬為由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資和經濟補償。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證人姓名和住所。

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法律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老闆欠我工資4年了,沒欠條,沒合同,脹也沒算,我怎麼辦才能要回工資

5樓:康書桃

親,在這個時候你要長一點心眼了,你要跟你老闆發的簡訊,簡訊記錄,包括最好的要求,就是說你跟他通話的時候有個錄音,最最好的方式,那個證據就是說你當面的時候拿著手機偷偷的開啟攝像機,你把這個問題你問他一下,讓他給你,你也別問他要,你就說這個錢我在老闆手裡幹了多少年了,這個證據一定要錄清楚,這個路也是要講究技巧的我在這裡講一下啊,打個比喻,你手機開啟攝像頭,你假裝在看電視,然後你對著你老闆。臉,你跟他吃過飯了沒,她說吃過了然後這個時候你就可以把手機偷偷的裝在布袋裡面,但是錄音不要關掉錄影不要關掉也瘦,手要輕 點不要碰到。然後你再慢慢的跟你老闆聊天,目的就是乙個讓他承認你在這裡幹了多少年前可以不用先問他要讓他承認你的能力幹多少年,然後這個錢一直都沒給你,結果讓他把這句話你怎麼你問讓他打,只要有這個錄音,親不害怕的,法院直接直接去打官司,打贏了以後不給四年的工資,這個,嗯,一年一年三四萬元的工資的話,四年,那麼就是16萬元,如果這個官司只要有錄音,錄影在百分百能打得贏,打得贏完以後,只要說有這個16萬以上的金額。

親你可以讓法訓生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到時候會派人強制執行,把老闆的資產,她不讓他還,他不還的話會沒收他的資產給他拍賣掉,然後抵你這個工資的親。希望我的回答對你能夠有幫助啊,馬上清明節,五一節到了,祝你節日能有乙個好的心情,慢慢的慢慢的想辦法把這個事情給處理掉。親,如果你感覺我給你講的方法還行,就給我乙個採納吧,在這裡我非常的感謝,也十分十分的期待,謝謝你。

6樓:軒轅雪擁

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也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維護合法權益,需要舉證證明用人單位拖欠了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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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走了,屬自離,會被用人單位按規章制度扣款。跟領導說一聲,答應了的話到時候自然會給你 找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申訴,要求解決。按照 勞動法 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可以發放上月的工資,但跨月違法 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逾期不支付的,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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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入職和離職的時候都辦手續了嗎?如果辦理了他不給 就去勞動局就是人社局 申請勞動仲裁 我給領導說我要辭職,領導說直接說不批辭職,讓我自離怎麼辦 提前30天提出書面辭職申請,到期對方不批,你可以在辦理工作交接後離開。建議保留相關證據,以防止對方起訴你。提交書面申請,30日後如果不批可以去帶動局投訴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