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婚後父母買給子女的房產,視作對雙方的贈與。當然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2樓:匿名使用者
不知道具體情況,但就你說的這個情況而言:
不管誰出的錢,只要產權人是你老公,那就屬於婚後財產.
公公或別人給你老公錢或物品,這個時候算是贈於行為,你們都是可以各一半的.
3樓:律師
1、不管是誰出的錢,房產證寫誰的名字就是此人的財產。2、屬於婚後取得,除非你們實行夫妻分別財產制,否則,此房是你們夫妻共有財產。3、需要注意的是:
公公在出錢買房的時候,有沒有特別指定說,只給他兒子買?沒有的話,屬於贈與給你們夫妻2人。4、感覺:
你們的婚姻出了問題,否則,怎麼會有這樣的提問?5、即使法律規定對你有利,交易你謹慎處理婚姻的問題!家和萬事興,有很多東西比金錢更重要。
律師,你好!請問婚後公公出錢買的房產,而房產證上寫的只是老公乙個人的名字,那是不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4樓:律商財智
首先,第一層次的法律問題:該房產是婚後取得,應認定為夫妻專共同財產;
其次,屬若有證據表明(包括書面贈與合同、公證手續等等)該房產是你公公贈與你老公乙個人,則該房產應為你老公個人財產。
對此,婚姻法有解釋:
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個人財產,否則是夫妻共同財產;」最高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該出資應認定為對夫妻雙方贈與」。
5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規定du:婚後所得財產,均屬於夫zhi妻共同財產。
房產dao證的名字並不能版表示就是他個人財產權,財產性質是婚後所得。這個時候名字並不太重要。重要的應該有乙個證明能夠其財產性質的:是屬於個人的,還是屬於夫妻共同的。
這份檔案包括:公證證明,贈與協議。也就是說,你公公在購買房產時,簽訂了協議明確歸你老公個人。這個時候,你老公所得財產就屬於個人的了。否則,不視為個人所得。
6樓:張勇律師
你好,如果是你公公明確表示贈與你老公的,就不屬於共同財產
7樓:_幻夜流風
贈與合同、或者公證,就是「指明」的方法。如果沒有贈與合同,或者公證,那麼就難以證明是「明確的贈與給夫妻一方」。
如果僅僅是房產證寫了一人名字,那麼還是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
8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夫bai妻共同財產呢,但第du
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
一zhi的,為夫妻一方的dao財產:
(一專)一方的婚前財產;
屬(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9樓:李運剛律師
頂cfyx2007 回答
我結婚後6年了買了套房子是公公出錢買的,而房產證上寫的是我老公的名字,請問這個房子我有份嗎? 10
10樓:匿名使用者
房產證上是沒有的,可能沒有你的份。雖然是婚後買的,但是你公公買的,不是你和你老公共同財產買的。具體的你可以諮詢一下律師哦
11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是婚後購房,
你公公只要未指定贈與他兒子一人,
就視為是給你兩人的,
你就有一半產權,不用擔心。
給你做參考,希望對你有幫助。
祝你順利、如意!
12樓:匿名使用者
還用說,夫妻共同財產!
13樓:由由之桃
司法解釋三上說的很清楚,婚後買房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後父母出錢買房視為對子女夫妻倆的贈與,除非明確表示出錢是對子女個人的贈與;產權為誰,要看房產證登記在誰名下。
如果已經登記在男方名下,有2種情況,2023年7月1日前登記的視為夫妻共有財產,之後是個人財產,可以通過加名變為共同財產。還要看實施房屋登記辦法的時間,我們這兒是以2023年1月1日為分界線的。
14樓:
你看一下最新婚姻法關於房主的,你就知道了....:
1、婚姻法若干問題解釋(二)第22條規定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出資為雙方購置的房屋,應視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
但有證據證明房屋為贈與夫妻雙方的情況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出資為夫妻雙方購置的房屋,應當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有證據證明為贈與一方的情況除外。
主要是最後一條,他(你公公)有沒有證據證明(書面檔案,口頭協議),只給你老公乙個人,如果沒有就是夫妻共有財產,你也有份.
婚後買房房產證上寫乙個人的名字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5樓:鄭慧東律師
一、按照新婚姻法規定,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雙方婚後共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的房屋產權,均為共同財產。
二、新婚姻法對於婚後房產權屬問題的其他幾種情況:
夫妻雙方婚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確產權,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其次,明確產值,即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
再次,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說,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房屋價值的一半,得房方單獨償還剩餘的本金及利息。
結婚前買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個人婚前財產。
結婚前付了首付,餘下辦理按揭,房產權證上為一方名字的,則房產本身為個人婚前財產,但是領證後支付的按揭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結婚後買房的,無論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誰出了首付,誰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是有乙個特殊情況!!!!!不管婚前婚後,如果由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則認定為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6樓:我叫吳先森
這個是要分情況而定的。如果是在夫妻婚姻續存期間買的房子,房產證上已有一方的名字,是屬於共同財產的。如果是由某一方的父母出資購買,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在夫妻婚姻續存期間購買的房子,在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情況下,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乙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由雙方父母共同出資購買,即使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由夫妻某一方父母出自購買,且改不動產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按照婚姻法規定,視為該方父母對子女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17樓:華律網
一般情況下都會被認定為共有財產,但是也有例外情況。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買的房子屬夫妻共有,離婚時,有一方想擁有房屋所用權的,評估單位進行評估,然後對另一方進行分配;如果雙方都想擁有房屋所有權的,則雙方進行競價;如果雙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進行拍賣,然後進行分配。
例外情況是指: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18樓:王姐普法
法律常識:結婚後買房,房產證寫乙個人的名字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19樓:劉彤律師說法
結婚後買房,房產證上只登記乙個人的名字,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呢?
婚後公公出錢買的房,房產證上寫了公公和老公的名字,如果離婚了,女方有份嗎?
20樓:薏公尺陽光
婚後財產屬於夫妻雙方共同擁有,當然有份
21樓:匿名使用者
有的親愛的。婚後就算共同財產了,寫誰都行。但是不要讓你公公開口頭或者書面證明,說這房子就是給兒子的財產就行,不然你啥都沒有。
你也不用太擔心,一般人不會想到這個,他們就認為寫了自己名字就是他們的了。我的情況和你差不多,一想這個心裡就不痛快,我男友他爸給買的房子,後來才知道是他爸的名字,現在我們還沒有結婚,但是我們感情非常好,可以理解乙個工薪家庭攢錢給兒子買房,怕咱們女的離婚分財產,但是這樣做就是很傷人,真的。好好地感情心裡也有隔閡了
22樓:dym王剩子
沒有。一你家沒出錢,二房產證沒你的名字
23樓:華宛凝
屬於公同財產,理當有份。
24樓:幑心
你看一下最新婚姻法關於房主的,你就知道了....:
1、婚姻法若干問題解釋(二)第22條規定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出資為雙方購置的房屋,應視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
但有證據證明房屋為贈與夫妻雙方的情況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出資為夫妻雙方購置的房屋,應當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有證據證明為贈與一方的情況除外。
主要是最後一條,他(你公公)有沒有證據證明(書面檔案,口頭協議),只給你老公乙個人,如果沒有就是夫妻共有財產,你也有份.
有律師可以告訴我,婚後買的房公婆首付,老公還貸,房產證寫著他乙個人的名字,是不是不屬於夫妻共同
25樓:戚廣利
、婚後買的房,公婆付的首付,老公還貸,房產證寫著他乙個人的名字,還寫著老公單獨所有,這樣的房子應當屬於他財產。
但是,你老公還貸的款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離婚,這個款你還可以分一半。
26樓:哈庫納嘛嗒嗒
你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我國《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只有婚後一方父母出資全款買房並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該房屋才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這裡的全款圈重點!!
通過你的描述,對方父母只是部分出資,如果沒有明確約定只贈與你老公,那麼就視為對你們夫妻雙方的贈與。你老公婚後還貸,本身就屬於夫妻共同行為。至於房屋登記在你老公名下也不影響房屋夫妻共同財產的性質。
27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共同財產,雖然問題中陳述為老公還貸,但應視為以夫妻共同財產還貸。在法院具體分割財產時,雙方對房產競價,假如房子值50萬,首付20萬,願意要房產的一方可以將首付返還,增值部分對另一方進行補償。你這種情況建議要錢,不要房。
28樓:edison大哥
婚後買房首付男方父母出錢,
只寫男方名字,首付部分算
男方父母贈與,只屬於男方。
但是婚後還貸的部分,屬於
夫妻共同財產,男女都有份。
(上面男女兩字對調也一樣。)
29樓:平安山雀
你們登記結婚以後,只要沒有特別的約定,你丈夫用他結婚後的工資收入進行還貸款的這一部分,屬於你們夫妻共同財產,即使房產證上只有你丈夫的名字,這一部分也是你們共同財產。
房產證上寫子女的名字可以貸款嗎,房產證只寫子女名字,父母可以貸款幫子女買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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