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個體老闆那工作11年了,都有勞動合同的,現在讓我回家,應該怎麼辦

2022-06-21 09:11:23 字數 4910 閱讀 8585

1樓:西北第一狼人

先到勞動監察部門諮詢,也可以找律師諮詢一下!

這種情況是可以要求賠償的!

2樓:足球小子的媽咪

拿起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勞動法有明確的用工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用人單位按照上述第36條、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單位辭退員工的,就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即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二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乙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用人單位辭退員工實質上是勞動合同解除的原因之一。勞動合同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後,尚未全部履行前,由於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前消滅勞動關係的一種法律行為。由於勞動合同解除事關重大,因此勞動法對其條件和程式做了嚴格的規定,用人單位辭退員工必須要遵守嚴格的法律條件和法律程式,不是說辭就可以辭。

不正確的辭退有很多的情形,其中最為嚴重的就是違法的辭退。違法的辭退主要表現為三大類情形:

1、辭退員工事實依據不充分;

2、辭退員工法律依據不準確;

3、辭退員工操作程式不合法。

上述三種違法的辭退,往往會給公司的經營管理帶來巨大的法律風險。根據現行《勞動法》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一)雙方協議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此種情況下,不問解除的事由,只要雙方協商一致,即可解除勞動合同。

(二)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又分三種:

1、用人單位隨時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況,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a、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b、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c、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d、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e、被勞動教養的。

2、用人單位需要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本人才能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發生下列情況,用人單位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本人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a、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b、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c、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用人單位根據上述情況解除勞動合同的,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3、經濟性裁員。根據《勞動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出現下列情況,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a、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b、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用人單位根據上述情況解除勞動合同的,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三)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此種情況下,也分為兩種:

1、勞動者隨時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況,勞動者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a、在試用期內的;b、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c、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2、沒有法定事由,勞動者需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才能解除勞動合同。

除以上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員工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合同到期了,不再續簽,沒有補償;:如果在合同期內辭退,應該按在公司的工作年限補償。

4樓:匿名使用者

正常的超過工作十年,就是不能隨便辭退,但是也會有一些特殊原因,比如說個體老闆欠債非常多,他自己都跑路了,資金方面相當於公司破產,你就沒辦法了,只能回家了

5樓:68驕龍

這也沒有什麼辦法。雖然有勞動合同,都是合同也有到期了時間終止的時候,不再續簽合同。尤其是個體經營者,生意不好做了,他便會辭退員工。

當下的非常時期也是情有可原的。互相體諒一下,比較工作十一年感情還是深厚的。有緣再續吧。

6樓:全葉孤帆

如果有合同而且還沒到期,就不應該辭退你,你可以找律師為你起訴,給你維權。

我在廠裡打工,老闆讓我回家了給我錢,現在不給我了還威脅我怎麼辦,他那是小廠,沒有籤勞動合同,怎麼辦

7樓:濤聲海韻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並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並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七十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下列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一)用人單位制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及其執行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遵守勞務派遣有關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國家關於勞動者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監察事項。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8樓:

申請當地的勞動仲裁機構起訴他!

9樓:匿名使用者

他威脅你?你不會威脅他嗎?我的意思是別人欺負你,你不會欺負別人呀。都是暗地裡做的事。這年頭。有錢人總比沒錢人怕死吧。

請問我們在一家個體老闆磚廠上班11年多了,老闆工廠現在轉向,我們應該有遣散費嗎?

10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如果用人單位因為經營的原因與你們解除勞動關係,至少應該支付你1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46、47條。

我在個體戶工作了十七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現在老闆要不幹了,是否可以要求補交社保費

11樓:郭某某律師

個體戶誰管你,你自己樂意找的個體戶,沒人理你的

12樓:uyx寶寶

超定退休齡用工屬於勞關係勞務關係勞調整另外自身疾病腦血履行工作職務導致用單位律義務錢

13樓:搶閘吃貨

那就需要工作了17年的證據了,否則法律上很難維護你的權益

14樓:來自峴山有潛力的荀彧

沒有更好的解決方案了嗎?

酒店前台工作沒有勞動合同幹了一年,老闆突然說讓我休息我怎麼辦?

15樓:情感教育老師

酒店前台工作沒有勞動合同,幹了一年,老闆突然說讓你休息,你可以結賬走人。也不是什麼好工作,也沒有養老保險。

16樓:人不牛人天牛人

這樣的情況就有些麻煩。但如果可以收集到在這個酒店就職的證據,就可以獲得你的工資標準的乙個月工資的補償。這個證據如工友證明,酒店工資的銀行流水,你在酒店的工裝等。

17樓:冷暖自知

老闆不讓你在那工作了,那就只好另找個工作唄。再找工作時記得簽訂合同。

18樓:山豬嚼細糠

既然麼有勞動合同,如果得到了自己應有的報酬,那麼禮貌走人!

是人才到那都不用愁。

19樓:葉孤安秋梵

沒有合同,老闆有權利這樣做,沒辦法算清工資走人吧。

20樓:搞不懂的董小姐

正常要回你的工資就行了,如果他不給,你就告訴他,沒有勞動合同,你本就屬於非法用工了。如果他拒絕支付,那麼會產生鉅額賠償的。

21樓:在南極的盡頭

違法解除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22樓:好人就是一生平安

等於說你與用工單位沒有契約關係,所以無法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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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工友集體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老闆賠付未簽勞動合同需要支付的補償金 這個與是否辭職無關 老闆不開除,如果放假按要求支付生活費即可,如果沒有給繳社保,可以以此離職,要求補繳社保,補償未簽勞動合同需要支付的補償金,符合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規定。我在乙個工廠上班十年多,現在自己不想做了,能要求老闆...

我在唐山國企工作,現在想回秦皇島幹個體了,請問我的養老保險可

完全可以。自己持身份證到原所在地的社保,列印一張養老保險參加保險繳費憑證,交給新所在地的社保即可。醫療和失業也一併轉移。 西風靜水 可以,具體詢問轉出地和轉入地的社保局需要什麼材料。從唐山往秦皇島轉養老保險需要哪些手續 我在河北唐山市的一個個體公司老闆給我上了工傷意外保險,那我在河北秦皇島的社保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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