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對員工有哪些好處

2022-09-03 08:36:37 字數 5587 閱讀 6089

1樓:華律網

現在有許多勞動者都有這樣乙個疑問,簽無固定期限合同有什麼好處?一、對於勞動者而言勞動合同的簽訂是證明存在勞動關係最有利的證據,也是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所以簽訂勞動合同對於維護勞動者本人的合法權益起到很大的作用。

同時在單位面對裁員風險時,無固定期限勞動者能夠得到相應的優待。二、對於用人單位而言第一,增強員工歸屬感。對於像某些製造類行業來講,員工流動率較大,簽訂短期勞動合同雖然可以在短時間內避免用工風險,但從長遠角度講,簽訂長期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方面使員工 有保障感,一方面可以免除勞動者重新選擇企業的後顧之憂,使之對企業產生更大的認同感,有利於企業長期良性發展。

第二,避免因未及時續簽帶來糾紛。由於人員流動率較大,人員眾多,勞動合同到期續簽事宜將耗費公司大量精力,如因疏忽未及時續簽帶來糾紛會讓企業蒙受更大人力、物力及財力損失。同時我們知道,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否則的話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從這一點也可以看出,簽訂勞動合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2樓:

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利於勞動者的就業穩定性。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期後,只要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那麼單位可以單方面選擇不續簽勞動合同,不需要任何理由,只需按照勞動者2008.1.

1後的該單位工齡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那麼單位想要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必須符合法定情形,否則需要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

3樓:李建成律師

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一旦公司依據如下法條裁員時,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優先留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4樓:

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好處與壞處

無固定期限合同對員工有什麼好處?

5樓:華律網

現在有許多勞動者都有這樣乙個疑問,簽無固定期限合同有什麼好處?一、對於勞動者而言勞動合同的簽訂是證明存在勞動關係最有利的證據,也是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所以簽訂勞動合同對於維護勞動者本人的合法權益起到很大的作用。

同時在單位面對裁員風險時,無固定期限勞動者能夠得到相應的優待。二、對於用人單位而言第一,增強員工歸屬感。對於像某些製造類行業來講,員工流動率較大,簽訂短期勞動合同雖然可以在短時間內避免用工風險,但從長遠角度講,簽訂長期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方面使員工 有保障感,一方面可以免除勞動者重新選擇企業的後顧之憂,使之對企業產生更大的認同感,有利於企業長期良性發展。

第二,避免因未及時續簽帶來糾紛。由於人員流動率較大,人員眾多,勞動合同到期續簽事宜將耗費公司大量精力,如因疏忽未及時續簽帶來糾紛會讓企業蒙受更大人力、物力及財力損失。同時我們知道,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否則的話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從這一點也可以看出,簽訂勞動合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6樓:

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好處與壞處

7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好處與壞處:好處:1、表示企業對員工的忠誠度和能力的肯定。

2、企業減少頻繁更換關鍵崗位的關鍵人員而帶來的損失。壞處:1、企業在未來任何時間解除或終止合同,都面臨給予員工補償。

2、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員工的流動性。

8樓:彤曼雲

由於現在對於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越來越苛刻,所以一般來講,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員工就像捧上鐵飯碗了,不需要再為合同到期而煩惱。

9樓:匿名使用者

無固定期限合同的優勢:

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長期在乙個單位或部門工作。這種合同適用於工作保密性強、技術複雜、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員穩定的崗位。這種合同對於用人單位來說,有利於維護其經濟利益,減少頻繁更換關鍵崗位的關鍵人員而帶來的損失。

對於勞動者來說,也有利於實現長期穩定職業,鑽研業務技術。

10樓:地對空飛毛腿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用人單位法定解除勞動合同(詳見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而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對員工有哪些好處

11樓:華律網

現在有許多勞動者都有這樣乙個疑問,簽無固定期限合同有什麼好處?一、對於勞動者而言勞動合同的簽訂是證明存在勞動關係最有利的證據,也是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所以簽訂勞動合同對於維護勞動者本人的合法權益起到很大的作用。

同時在單位面對裁員風險時,無固定期限勞動者能夠得到相應的優待。二、對於用人單位而言第一,增強員工歸屬感。對於像某些製造類行業來講,員工流動率較大,簽訂短期勞動合同雖然可以在短時間內避免用工風險,但從長遠角度講,簽訂長期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方面使員工 有保障感,一方面可以免除勞動者重新選擇企業的後顧之憂,使之對企業產生更大的認同感,有利於企業長期良性發展。

第二,避免因未及時續簽帶來糾紛。由於人員流動率較大,人員眾多,勞動合同到期續簽事宜將耗費公司大量精力,如因疏忽未及時續簽帶來糾紛會讓企業蒙受更大人力、物力及財力損失。同時我們知道,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否則的話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從這一點也可以看出,簽訂勞動合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12樓:七台河李陽平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原勞動法規定的長期合同。

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期限沒有具體時間約定,只約定終止合同的條件,無特殊情況,這種期限的合同應存續到勞動者到達退休年齡,相當於穩定了勞動者的勞動關係;

公司簽訂的無固定期限合同對員工有哪些好處

13樓:

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好處與壞處

14樓:帥岑寶紫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用人單位法定解除勞動合同(詳見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而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員工有什麼好處

15樓:華律網

現在有許多勞動者都有這樣乙個疑問,簽無固定期限合同有什麼好處?一、對於勞動者而言勞動合同的簽訂是證明存在勞動關係最有利的證據,也是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所以簽訂勞動合同對於維護勞動者本人的合法權益起到很大的作用。

同時在單位面對裁員風險時,無固定期限勞動者能夠得到相應的優待。二、對於用人單位而言第一,增強員工歸屬感。對於像某些製造類行業來講,員工流動率較大,簽訂短期勞動合同雖然可以在短時間內避免用工風險,但從長遠角度講,簽訂長期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方面使員工 有保障感,一方面可以免除勞動者重新選擇企業的後顧之憂,使之對企業產生更大的認同感,有利於企業長期良性發展。

第二,避免因未及時續簽帶來糾紛。由於人員流動率較大,人員眾多,勞動合同到期續簽事宜將耗費公司大量精力,如因疏忽未及時續簽帶來糾紛會讓企業蒙受更大人力、物力及財力損失。同時我們知道,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否則的話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從這一點也可以看出,簽訂勞動合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16樓:匿名使用者

一、什麼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根據期限可以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相較於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而言,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唯一的區別就在於,雙方的勞動合同期限沒有結束的時間,那麼只要不出現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雙方勞動合同可以一直延續下去。

二、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於勞動者一方有哪些好處。

1、勞動者不用擔心用人單位因為勞動合同到期而與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情形出現。

2、用人單位因為因為以下情況裁員的,需要優先留用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者: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3、勞動者有乙個穩定的職業生涯,便於勞動者在某一崗位可以做精做細,有利於分工。

三、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於用人單位一方有哪些好處。

1、有利於員工團隊的穩定。現在招聘難的情況下,穩定的員工隊伍對於企業的經營狀況是可持續的好處。減少頻繁更換關鍵人員帶來的損失。

2、有利於員工有穩定的職業生涯預期,減少短期行為。增加員工的忠誠度。真正做到讓員工以企業為家,與企業產生共榮互利的認同感。可以提高工作效率。

四、什麼情況下可以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用人單位同意的情況下,可以隨時找勞動者協商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勞動者在滿足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已簽訂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等情況下,勞動者可以主動要求與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簽訂,可以直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嗎

從起連續兩次簽訂了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後,在第三次簽訂合同時,除非勞動者提出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否則都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前簽訂的次數不算。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

無固定期限合同賠償,無固定期限合同賠償

1.不是。勞動合同到期後,要看雙方是否願意續簽合同,如果有一方 不願續簽,那麼也就不存在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了。單位不續簽合同的,應當按照你從2008.1.1勞動合同法實施之日起到2015.3滿7年不滿7.5年的工齡支付你7.5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2.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與是否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沒...

連續簽訂3次固定期限合同可以視為無固定期限合同嗎

需根據勞動合同的內容確定。若勞動合同明確無固定期限的,則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若明確約定具體的勞動合同期限的,則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已經連續兩次訂立勞動合同的,可以拒絕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拒簽的,屬於違法終止,應當支付賠償金 二倍經濟補償金。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