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baby無知的螞蟻
單位要求員工辭職,員工是可以拒絕的,要求單位支付解除勞動關係的經濟補償後離職。
勞動合同未到期,單位要求員工主動辭職,是屬於辭退員工的行為,如果員工自己辭職是無相應的賠償。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樓:勤學人的店鋪
可以拒絕辭職,如果被公司辭退可以獲得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未到期,勞動者解除合同,公司要求賠償,,合法嗎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內容具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統一性和對應性。沒有只享受勞動權利而不履行勞動義務的,也沒有只履行勞動義務而不享受勞動權利的。一方的勞動權利是另一方的勞動義務,反之亦然。且勞動合同一經...
勞動合同未到期企業辭退員工(員工無過錯)與勞動合同到期企業不
用人單位解除與勞動關係 辭退 分以下三種情況 1 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理由,也沒有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的,你沒有 勞動合同法 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 勞動合同法 八十七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你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個月的本人工資 2 用人單位...
勞動合同未到期公司要裁員,賠償金怎麼計算,未到期的年限是否要按2倍來計算的
1 按工作年限支付補償金 工作滿一年給乙個月工資 不滿一年按一年計 不滿半年給半個月工資 標準為前12個月平均工資 包括獎金 津貼及補貼 2 如果沒提前30天通知你 還要給乙個月工資做為代通知金 標準為上個月應得工資 未到期年限不預補償 用人單位裁員不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公司的做法涉嫌違法解除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