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wcg選擇
這是不可以,也是違反勞動法的。是否加班應徵得員工本人同意。
2樓:櫻市子來了
加班是需要員工同意的,並不能強迫員工過度加班。
公司可不可以強制員工加班
3樓:吳曼怡
法律分析:法律中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是不得強制要求員工加班的,若是確實有需要員工延長工作時間的話,也需要與員工做出協商,不能直接強制要求加班,而員工對單位的加班要求也是有拒絕的權利。但是在一些特殊情況下,單位要求加班的員工卻不得拒絕。
除此之外,禁止單位安排懷孕女員工、未成年工加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對企業違反法律、法規強迫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者有權拒絕。
公司可以強制員工加班嗎
4樓:關秀娟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不可以強制勞動者加班。加班必須經過勞動者的同意,如果強制勞動者加班屬於違法行為,勞動者有權拒絕。
並且如果是因為生產的需要才可以要求勞動者加班。強制加班的,會受到行政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九十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並可以處以罰款。
用人單位可以強制員工加班嗎
5樓:猴邢飯
排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不得強制員工加班。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因為生產經營工作需要,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加班),應當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徵得勞動者同意,勞動者有權拒絕加班,告知主管或者安排加班的管理人員即可。
但根據《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安排加班,勞動者不得拒絕: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法》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6樓:五百打土豆
肯定是不行的。強制員工加班,這種行為是不被允許的。雖然之前有判決要求員工加班勝訴,但是後來也沒有成功。
7樓:兔子愛吃胡蘿蔔
用人單位不可以強制員工加班,員工加班都是自願的。當然,這種自願是基於不加班就可能失去這份工作的前提下的。
用人單位強制加班
8樓:夏敏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強迫勞動者加班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前往勞動部門或者撥打12333都可以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第三十二條 勞動者拒絕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不視為違反勞動合同。勞動者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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