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買房寫女方名字,但是又沒結婚怎麼辦

2024-12-08 22:23:28 字數 2228 閱讀 2572

1樓:逄悟

婚前買房寫女方名字,沒有結婚,可以憑著購房合同和購房發票去追回房產,變更姓名。

2樓:來自江嶺又驚又喜的荀彧

房子寫了誰的名字,她就是房子所有權人,不管結婚不結婚都有權利瓜分房產。

3樓:大女寶貝

有手續證據顯示是你付款的就可以起訴她,那樣成功的幾率很大,如果沒有證據證明你買的房子那就沒有辦法。

4樓:折如波

那肯定領了結婚證,買房子才能寫她的名字。

沒結婚買房子能寫女方名字嗎

5樓:代雨庭

法律分析:可以的,沒有領結婚證,不影響房產證寫兩個人名字的。房產以登記發生效改橘力,一方婚前購買的房產加上另一方名字的,視為對另一方的贈與,該房產轉化為雙方共同財產。

房子加名字,需要攜帶身份證、產權證、婚姻證明,前往房管局申請,提交材料並繳納相應的稅悔殲凱費即。

可,若有貸款的房子,還需到銀行更改抵押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碧喚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婚前買房寫女方名字男方出錢如果沒結婚

6樓:李文琦

法律分析:男方可以撤銷贈與,房子仍屬於男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沒有結婚證買房可以寫女方名字嗎

7樓:

法律分析:可以的,沒有領結婚證,房產證也可以新增雙方名字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後買房沒寫女方名字有份嗎

8樓:鄒海波

法律分析:有,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乙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婚後買的房子沒有寫女方的名字,女方也是有份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智財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前買房寫雙方名字,但是又沒結婚怎麼辦

9樓:張豪傑

法律分析:按份共有進行分割就行,相當於兩人合夥買房,按出資比例占有房屋所有權。佔比例多的一方需要向佔比例少的另外一方支付相應比例的對價款。

各自的出資不僅包括首付,還貸部分也要算的。如果是個人出資,可以撤回對對方的贈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陵肆慶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尺握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雹蠢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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