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了婚禮沒領證懷孕了,也不提結婚

2024-12-16 19:05:12 字數 3764 閱讀 5222

1樓:楣夏侯山

你應該和你家人說一下該怎麼解決問題,有什麼事都要和家人說一下,畢竟自己年輕閱歷不夠要多問一下家人。家人都是為自己好的。應該聽家人的。

乙個女人如果和乙個男人住到一起沒有結婚證,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對女人來說是很不利的。女人和男人同居傷害最大的是女人,傷害女人的身體和青春還有精神,乙個結婚證就是女人維權的最好**。希望女性朋友們都要好好愛護好自己。

2樓:網友

如果你是女方,結婚以後沒有領證就是同居不受法律保護,小孩生出來只能在女方戶口上。

3樓:zjc**座

辦理結婚證是當務之急。

任何事情都可以放一放,唯有結婚證是你當前最大的事情。

不辦理結婚證,在法律上你就不會有合法夫妻的身份。

萬一十月懷胎,孩子出生了,家中有的人不喜歡,你怎麼辦?那時節還會去領結婚證嗎?

對於空口承諾,不能當合乎法律身份的證據。

為了自己和孩子的身份地位,應該儘快辦理結婚證!!!

這事情不能含糊,決不能再延後!!!

4樓:幻夜思

這樣的話可能會給你們以後的生活帶來諸多不便,最好還是該辦的手續都趕快辦好,這樣兩人的婚姻關係在法律上也有保障!

5樓:

沒有結婚證,你怎麼辦理準生證以及婚檢建立檔案等形式逼迫早去辦理。

這是兩個人的事帶好身份證戶口本去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記即可!

何必搞得拖拖拉拉。

6樓:不動不愛

為什麼沒領證呢?年齡未到嗎?辦婚禮了,也是結婚,是事實婚姻!懷孕了,就好好過日子!

準備結婚但還沒領結婚證,發現女方懷過孕,該怎麼辦?

7樓:裝在口袋的

準備結婚但還沒領結婚證,發現女方懷過孕,說實話,能問這個問題的人,我覺得你應該結束這個姻緣,對你對她都好,你提出來了,證明你的心裡就是在意了,既然在意了,這個勢必會成為婚後的導火索和隔閡,與其後面會因為這個事情爭吵或者鬧矛盾,那不如趁早分手,對兩個人都好,很多夫妻因為沒有公開的秘密而導致家破人亡的大有人在,如果這麼在意就不要和這個女孩子結婚。

哪個人還沒有個過去,如果女方是刻意隱瞞的話,說明她也很在意,懷過孕,是留下了孩子還是沒有留下,留下的話孩子在**過的怎麼樣,或者沒有留下是給身體造成了什麼傷害還是其他的,為什麼她要隱瞞的,害怕乙個男人因為自己的曾經而拋棄自己嗎?那這個男人也不值得去愛,所以為什麼不坦誠相待呢?

夫妻兩個人,最忌諱的就是不信任彼此,不能夠誠實真摯的對待彼此,都走到了結婚這步,相信兩個人相知相愛了,為什麼還有秘密不能讓對方知道呢?任何一段多麼牢固的婚姻,都有可能讓不知情的秘密給破壞了,既然婚前知道了,那就問清楚彼此原因,看看自己是否可以接受,是否不會因為這件事而在日後為難女孩子。

首先問問自己,是否真的在乎女孩,在乎女孩的話就不管她的曾經,每個人都會有曾經好不好壞不壞,只要自己現在過的好就不要太在意過去,懷孕過在當下的年輕人心裡,這又是什麼大事情呢?只要兩個人彼此相親相愛,這些小事情又能有怎樣的毀滅性呢,作為乙個男人,應該有的風度和度量還是要有的,除非你沒有那麼愛這個女孩子,湊合過的心態,那麼這個婚姻就沒有必要結。

8樓:fvs之驕子

這時候應該趕緊去和女方的父母商量結婚的事宜,早點把結婚證領了,婚禮辦了,這樣你的女朋友就可以光明正大的懷孕生孩子了。

9樓:我愛海萌

那就看你是不是真心愛對方了,真愛的話,不會糾結過去的事情,誰沒有點過去呢,只要以後你倆在一起幸福就可以了。

10樓:憶

準備結婚還沒有領結婚證,發現對方有這樣的行為如果自己沒有辦法接受,對方有這樣的行為這個時候選擇分開,也沒有什麼大的問題畢竟還沒有結婚。

11樓:雲凝陽

這個要看你們雙方之間的感情,畢竟這是以前發生的事情,最主要還是要看你自己介不介意。

12樓:肖艾斯的旅行日誌

我認為你應該跟女方談談這個問題,儘量保持平和的心態,然後再決定是否跟對方繼續下去。

13樓:愛上我企鵝9啊

如果你愛這個女方的話,就不要在意她的過去,因為很多女生都遇到過渣男。

老婆懷孕了還是不肯領結婚證

14樓:周重榮

法律分析:雙方沒有辦理結婚證的,屬於同居關係,在法律上沒有夫妻關係,不需要辦理離婚,自行分開即可。按照目前婚姻法解釋的規定,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或辦理結婚證雙方未共同生活的,女方是需要返還彩禮的。

就返回金額,雙方可以協商;協商不成,由法院根據具體情況如同居時間長短、是否生育、同居生活**、哪方共同生活期間勞動付出較多等因素做出判決的,法律上一般並不支援全額返還的。建議委託律師介入維權為宜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懷孕了男方不領證

15樓:陳春光

法律分析: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豎尺山求「離婚」或解除同居關係,經查確屬同居關係的,應一律判決予以解除。人民法院審理同居關係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問題,應一併困絕予以解決。

具體分割財產時,應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妥善分割。解除同居關係時,雙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撫養,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應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哺乳期內的子女,原則上應由母方撫養,如父方條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撫養。

子女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應徵求子女本人的意見。一方將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養,須徵得另一方的同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餘中千零八十二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辦了婚禮沒領證懷孕了想分開

16樓:黃志發

法律分析:如果不是事實婚姻的話,那麼:1、由於沒有結婚證,所以是同居關係,並不具備法律上的婚姻效力,可以隨時任意解除,不存在離婚問題。

對財產爭議問題和孩子撫養問題可到法院起訴。2、如果你們已符合結婚登記帆旁所要求的全部條件,而到法院起訴要求離婚的話,人民法院會告知你應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如果補辦,即從雙方均符合結婚的實質要件時起認可他們的夫妻關係並按離婚訴訟處理果不補辦的話,法院就會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態孝橡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慎蠢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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