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只是想問把gre考高點能在多大程度上補償這個不足?以便決定我還考不考這個gre!!!
樓主你的這句話錯了,如果你要去北美讀研究生,就必須得考gre,因為gre是研究生入學考試,沒有gre成績就不能申請學校。這個本質問題要搞清楚。
說實話,gre並不能作為gpa不高的補償,因為gre考察的只是乙個申請者的邏輯分析能力,而非對本身專業知識的掌握程度。因此在這一點上,gre並不等作為gpa的補償。但是,只要你去北美念研究生,就必須得考gre!
下面sub的問題:
1、sub考試一共分為數學、物理、化學、生物、生化、文學、心理、教育8個專項考試,沒有專門針對環境專業的考試。如果你打算念環境方面的研究生,你應該登入所要申請學校的**,在環境專業的department的admission裡找到require,看看有無對於sub的要求,如果有,上面會列出推薦考的科目,在其中選擇一項去考,如果沒有,則不需要考。
2、sub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為對gpa的彌補,但前提是成績得在90%以上才有效。因為sub考試可以表示乙個人對專業知識的掌握情況,優秀的sub成績會被老美所認可你的學力。針對樓主的情況,如果department沒有要求sub成績的話,為了彌補gpa,可以選擇和環境相關的比如說生物sub考試,因為其中也包括了生態學等與環境相關的內容。
另外,教樓主幾個彌補gpa的小技巧:
1.如果你的research做的不錯,可以在ps裡主要闡述你的研究成果,以此打動教授。
2.還是ps,可以向教授解釋gpa不高的原因,比如「我們學校對考試評分很嚴格,gpa普遍都不高」,「由於我一直致力於實驗研究,對學習忽略了」。如果你的大三的專業課成績很好,你可以說「大一大二沒有專心學習,到了大三,認清了要出國的目標,所以成績提高了」
3.很有效的一招,眾所周知,由於成績是教務處做的,因此絕對不能改成績!但是,我們可以鑽乙個空子——該排名!
因為排名是系裡出的!只要你和系主任搞好關係,到時候就算gpa不高,也可以讓系主任出示乙個比較高的排名,在加上ps裡寫的「學校嚴格,所有人成績都不高」,這樣就無形中提高了你的成績。
2樓:小魚兒品生活
沒有證就不需要去民政部門辦離婚手續了,但在財產問題、孩子撫養等方面這個要協商好,協商不好的要到法院訴訟。因為有事實的婚姻,法院也是會受理的。
事實婚姻要是離婚手續怎麼辦
3樓:徐茂林
法律分析:事實婚姻如雙方要離婚必須到法院起訴。要提供雙方何時開始同居生活的相關證據,這樣法院才能依法認定是否構成事實婚姻,瞎磨以及婚姻關係的起始時間,再進一步認定哪些屬於婚內的共同財產,並依法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磨純鬥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褲辯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事實婚姻離婚需要辦手續嗎
4樓:孫亞磊
法律分析:事實婚姻未進行結婚登記,沒辦法辦理離婚,也不需要辦理離婚登記。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肢罩差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曆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悶謹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事實婚姻怎麼辦離婚手續
5樓:劉海林
法律分析:事實婚姻不能辦理離婚手續。我國法律目前已經不承認事實婚姻激培知,只承認已經登記有合法手續的婚姻。
只要沒有登記結婚,未婚男女同居也只能是同居關係。事實婚姻不明消屬於合法的婚姻關係,只是一種同居關係,一般不存在辦理離婚手續的情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中跡離婚證。
事實婚姻如何辦理離婚手續?
6樓:張麗珍
事實婚姻,如果男女雙方在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彎舉施以前,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辦理離婚手續。如果是實施以後的,只能由男女雙方協商解除即可。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三條。
當事人提起訴訟僅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裁定駁回起訴。
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第七條。未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訴訟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亂鬧判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依據譁改本解釋第三條規定處理。
離婚後發現另一方有事實婚姻可以起訴嗎
可以的。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後,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後提出的,不予支援。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規定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
未登記結婚的事實婚姻怎樣辦理離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的司法解釋 一 規定,未按婚姻法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 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 婚姻...
事實婚姻怎麼離婚,法律是怎麼規定的
南京專業婚姻律師許乃義為您解答 事實婚姻離婚是存在客觀事實婚姻的男女雙方起訴離婚的一種情況,如果是協議和平分手,法律在所不問。事實婚姻作為同居關係的一種特例,婚姻法 解釋一 第五條的規定,應理解為將同居關係認定為事實婚姻進行審理,還應符合主觀 客觀兩個要件。1 客觀要件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 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