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方,剛結婚乙個月,沒領證,辦婚禮了,想離婚怎麼辦?

2025-01-11 13:00:04 字數 6191 閱讀 2660

1樓:鹿棲

我是女方,剛結婚乙個月,沒領證,辦婚禮了,想離婚怎麼辦?

法律上認定男女雙方確立夫妻關係是依據男女雙方親自到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為條件。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的,實為同居關係,男女雙方欲解除同居關係的,應相互協商處理,針對同居關係期間的財產處理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

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三條 當事人提起訴訟僅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裁定駁回起訴。

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2樓:書玉石

你是女方,剛結婚乙個月,沒領證辦婚禮了,你想離婚是比較好辦的。沒領證就不是合法的婚姻,其實你們倆只是屬於非法同居啊!

3樓:網友

沒領取結婚證就不是合法婚姻,不受法律保護。這種情況雙方分手即可。如果存在財產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方可向法院起訴解決。法院對有證據證實屬個人所有的歸個人,沒有證據的平分。

4樓:網的風

直接分手即可。你們因未登記領取結婚證,故不是法律上的夫妻關係,你們是同居關係。你們不是離婚,而是解除同居關係,直接分手即可。當然,如有彩禮,應該退還,至少應退還部分。

5樓:汲凡桃

如果你沒有領結婚證,在法律上是不承認婚姻的,不知道新的民法典是怎麼規定的。你剛剛結婚乙個月,而且已經辦了婚禮,現在要離婚,想必也收了彩禮錢吧,難免有騙婚的嫌疑,如果真的想離婚,退還彩禮錢,南方可能會同意的,這樣做乾淨利索,不會產生太多的麻煩。

6樓:網友

你們兩個人剛結婚乙個多月,你們兩個人沒有領結婚登記證,但是你們兩個人辦理了婚禮,現在你們想離婚不知道怎麼辦,你們兩個人可以協商離婚,因為我們兩個人的婚姻不受法律保護,只要一方不想在一起生活就可以分開,這就是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的後果,你們兩個人想離婚最好還是協商解決。

7樓:勤奮的

記然沒領結婚證,你們就不是法侓上的夫妻,你不要離婚直接離開男家就可以了,不過你的陪嫁會損失掉,名節也會損失因為再事俗你一經是二婚,再找對像也會比不結的難點,因為你結過一次婚了,所以做女人的結婚一定要甚重,看好了再結婚,一但結婚就不要離婚,婚對雙方都沒好處。

8樓:氯化鈉

沒有領結婚證的所謂結婚,不受法律保護。如果不想在一起了,就分開,個人過廠人日子,無需辦理任何手續。

9樓:無聲戀曲

沒領證就不需要辦理離婚手續,如果實在過不下去可以跟男方好好商量,兩個人好聚好散,辦婚禮才乙個月,男方應該會要求你退還彩禮錢那些費用。

10樓:網友

沒領證的話就不算真的結果,只是在家裡認可的結果而已,你們兩家人說清楚了,各自回家就可以了。也不用通過民政局的,沒領證就不用辦離婚的啊。

11樓:沖沖走過

是什麼原因不能坐下來好好談。人在衝動失去理智的時候做的決定往往都回後悔的。你們才乙個月,應該還有新鮮感。我覺得還是能坐下來聊坐下來溝通的。

12樓:咚咕咚咕哈哈哈

你才剛結婚乙個月就想要離婚,也太快了,既然沒領證就不需要離婚,沒有領證在法律上還不是真正的夫妻。

13樓:zgj小豬豬

民典法規定只要辦婚禮了就是結婚了,應該去補辦結婚證,才能離婚,這樣很麻煩,如果彩禮多還涉及騙婚。

14樓:渾山楣

離婚就什麼手續也不用辦,你們倆協議離婚就行了,因為你們也沒登記,法律上也不承認你們是夫妻,所以談不上離婚,不離婚直接分手就可以了。

1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愛上了乙個,永遠不可能在一起的人。請不要難過,不要糾纏他,不要傷害他。不管你有多麼的思念,多麼的不捨。

你要明白,愛乙個人,不是佔有他,而是成全他。總會有乙個人,跨過千山萬水來到你面前,讓你再次相信愛情。

16樓:雲夢之巔情感解惑

樓主既然沒有領證,就算不上結婚,不受法律保護,隨時都可以走人。

17樓:用心幫助他人

沒有領證,不受法律保護,不存在離婚的問題,只能與男方協商解決。

18樓:網友

你沒領證不用去離婚去就是兩雙雙方一說就可以了你不想跟人家了你把。人家的彩禮退回去。就完事兒。用不著走法律關係。

19樓:大海

沒領結婚證,說明你們不是合法的夫妻。雖然你們已經舉行了儀式,但是在法律面前沒有任何保障。這種情況你最好是退回男方給的彩禮或者是其他的財務方面的經濟往來。

協商好後你們就可以分開了。因為你們在法律上不是真正的老夫妻。

20樓:網友

只辦了婚禮沒領證就好好商量彼此學會溝通看看是否能互相理解一下寬容大度點好好的過日子。如果實在不能夠過在一起也好好的溝通好聚好散。

21樓:市思佳

沒領證結婚,在法律上是不認可的,不受法律約束。只是辦理了結婚儀式,在法律上是不承認的。

22樓:匿名使用者

沒領證的婚姻不具備法律效應,如果你要了對方的彩禮,給返還就行了唄,畢竟當初是雙方自願的,好聚好散。

23樓:會飛的羊公主

沒領結婚證,就不存在離婚,不過其中彩禮等費用是要說清楚的,對方肯定是要讓你還的,和你的家人商量一下把過不下去的原因告訴他們,爭取他們的支援。

24樓:涼薄說情

雙方商量好了走人就可以了,不需要再糾結什麼。

你想分割財產,不受法律保護,說白了你的就是你的,他的就是他的,走人就可以了。

25樓:網友

首先我得說明一點:婚姻大事請一定要重視,要慎重。婚姻大事不可以輕易做任何決定。

畢竟你剛結婚乙個月,如果匆忙離婚以後後悔了怎麼辦?所以請慎重考慮一下,如果確實是兩個人過不下去了,可以離婚,畢竟你們倆沒領證,所以不需要經過法律程式,只需要你們雙方協商好就可以了!

26樓:帳號已登出

如果是女方剛結婚,乙個月沒有領證,只是辦婚禮了,這樣如果想離婚的話,在法律上來講,根本就沒有結婚怎麼能有離婚這一說法。但是作為女方要想清楚了呀,結婚並不是兒戲。你們只是結婚乙個月,怎麼就會覺得彼此不合適了呀?

既然要不在一起生活,那就要把財產這方面分割清楚了。

27樓:閽者

先要好好考慮下,二人是否還有繼續下去的必要。如果真的沒法生活,兩個人沒有領證也不算合法的夫妻,趁早分開也比較好,互相不耽誤。

剛領結婚證不到乙個月,女方要求離婚可以不離嗎?

28樓:蛋蛋獸影視娛樂

或者還有一種可能,就是他在結婚之後,發現你跟他想象中的丈夫完全不一樣,所以反悔了,不想跟你繼續走下去,不想跟你繼續過一輩子,那麼這種情況下的話,那就很難調節了,因為他對你已經沒有那麼的愛了。反正感情是一件很難說的事情,有時候這個人對你充滿愛意,可能在突然之間,他就對你不是那麼的愛了。我認為你們兩個人還是要好好的進行溝通,看到底問題出在**,因為只有找到問題,才能夠對症下藥。

29樓:網友

不可以,法律上只要男女雙方自願離婚都是准予離婚的,不看結婚時間長短,如果你不想離婚的話最好還是跟你老婆好好談一下。

30樓:海之藍

夫妻雙方選擇離婚是因為夫妻雙方感情破裂無法再繼續生活下去,如果說夫妻之間感情還可以挽回,建議要慎重考慮,不要輕易的去選擇離婚。如果對方起訴離婚而己方不同意的話,雙方協議不成,無法辦理離婚。對方也可以通過法律訴訟的方式來進行離婚,法院會根據雙方感情是否已經破裂,來進行判決。

31樓:fvs之驕子

當然是可以的,不管是結婚還是離婚,都是必須經過兩個人同意的,對方要求離婚,你可以選擇不同意,那她就只有通過法院起訴離婚了,不過這個過程會很漫長。

32樓:水瓶問問額

當然可以選擇不離了,但是我勸你最好還是和女方好好的聊一聊,兩個人一起尋找一下你們之間的問題,然後看一下能不能解決,如果能夠解決的話那麼就皆大歡喜了,如果解決不了的話,那我勸你還是離了吧,以免日後讓兩個人受到更大的傷害。

33樓:媽媽愛葡萄寶貝

可以的,只要有一方不同意離婚,你們的婚姻關係就是存在的,你可以跟對方溝通一下,到底是什麼原因儘量去解決你們倆之間的問題。

34樓:帥氣的小宇宙

女方要求離婚可以不離,你有拒絕的權利,但是對方要是訴訟離婚你需要上庭。

35樓:吉北

現在離婚都需要乙個月的冷靜期,如果你呢好好談了都沒有效果,那就要看清楚女方是不是有別的心思。

結婚沒領證想離婚怎麼辦?

36樓:張平

法律分析:沒領結婚證是不能辦理離婚手續的。要想離婚,應先去婚姻登記部門補辦結婚登記。

兩人的關係屬於同居關係,可自行協商解除,在同居關係存續期間獲得的財產屬於共同財產,二人可協商分割,協商不成的,法院依法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剛領結婚證不到乙個月女方要求離婚可以不離嗎?

37樓:源於法法總

結婚自願、離婚自願。當代年輕人應好好把握住自己的婚姻幸福。

現在離婚制度新增了乙個「離婚冷靜期」,離婚變得更難了。

民法典》第1077條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1、可以看出,當天去民政局離婚並不能當場就離,還要等待30天。在這30天內,夫妻任何一方想明白了,不願意離婚的,都可以向民政局撤回離婚申請。

天屆滿之後,夫妻雙方都應當親自到民政局去辦理離婚,有一方沒來的,就不能辦離婚。所以。想要離婚的,最快也要等個30天。

當然,如果不想通過去民政局辦離婚或者有財產分割不清楚,還可以向法院起訴的方式來離婚。

民法典》第1079條,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可以看出,想要通過訴訟方式來離婚,也得先經過法院對夫妻的調解,寧拆一座廟、不毀一樁親,能調解成功當然皆大歡喜。在滿足有上述5種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況時還調解無效的,法院才會判決離婚。並且,在實踐中,大多數離婚案件都不會在一審的時候判決離婚,6個月之後再提離婚的,法院也只能成全當事人了。

所以無論是登記離婚還是訴訟離婚都沒有那麼「簡單」。作為當代的社會主義新青年,應好好把握住自己的婚姻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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