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在訴訟離婚中,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如法庭調解無效,應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而准予離婚。這裡的「分居」是指: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停止性生活,互不履行同居義務。
夫妻間若因工作學習、住房擁擠、戶口等原因而分居兩地,不能算作是法律上的分居。
關於分居時間的計算,以下三點值得注意:
1、法律上的分居,須是因「感情不和」所致,而非因其他客觀條件的影響(如工作等)所致;
2、分居在時間上須持續不斷,即從雙方最後的同居狀態結束時起至一方起訴離婚時,持續達到二年以上。如該期間內夫妻之間又發生了同居行為,則分居時間應從該同居行為及狀態結束時重新起算,之前的分居時間不能累加進來;
3、如雙方對分居時間的長短有爭議,應各自舉證,適用「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司法實踐中主要由主張分居者舉證,因夫妻間的性關係依法、依道德都只是夫妻兩人之間的事,不能也不應有第三人在場並日後給予證明。
第一,不需要任何手續。
第二,如果因為分居2年為由申請離婚,將是由主張分居者舉證,為了避免以後出現糾紛,建議你們自己簽定個分居協議,主要是日期寫清楚。
如果還想挽回這段感情,還是妥善處理的好,不要籤什麼協議,傷感情,lz你自己根據你的情況考慮吧。
2樓:情感諮詢二年
申請分居並沒有專門規定的手續。一般是可以雙方簽訂分居協議,或者是讓居委會或物業開具乙個證明。因為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的,經調解無效的,法院應當准予其離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
如何辦理分居手續
3樓:朱斌
法律分析:分居並沒有專門的手續。一般可以雙方簽訂分居協議,或是讓居委會或物業開具證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向法院起訴離婚的,經調解無效的,法院應當准予離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如何辦理分居手續
4樓:檸檬心理
我國法律中沒有分居,不用向哪個部門申請。
我國《婚姻法》沒有分居制度的直接規定,但是在「離婚」章節中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因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其實也承認了「婚姻法將分居作為婚姻關係解除的預備期,是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乙個特殊階段」。
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頒佈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4條規定:「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婚後所得財產,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在分割財產時,各自分別管理、使用的財產歸各自所有。
雙方所分財產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第8條規定:「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於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已經分居3年能不能辦理離婚手續,夫妻分居三年,算自動離婚嗎。
你這種情況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訴,通過法院走法律程式來處理,按你的情況是可以判決離婚的。分居2年就可以申請了,你現在3年了,可以去了。別拖著了 感情確已破裂沒有復合可能的可以離婚,和分居多長時間沒有關係。首先你是不是確定你們已經分居3年了,在婚姻法中分居的含義一定要搞明白,法律上的分居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
如果夫妻分居五年,沒有辦理離婚手續,算自動離婚嗎
無論分居多少年都不算自動離婚,一定要辦理了離婚手續才算。但是,如果是訴訟離婚,夫妻雙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以上,經法院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婚姻關係解除的方式有兩種,一是協議離婚經民政部門登記,二是到法院訴訟離婚。所以無論分居多長時間婚姻關係都不會自動解除,離婚必須通過相應的法律途徑。民法典 於20...
復婚手續怎麼辦理,復婚需要什麼手續,如何辦理
婚姻法登記辦法 第八條規定,雙方當事人必須親自一起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還必須出具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 或調解書 經審查符合法定條件,婚姻登記機關即發給 結婚證 收回 離婚證 或離婚法律文書。婚姻法 第二十八條規定,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應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