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靜默
沒簽合同就看你有多少工資再他手上了,如果你不在乎這點工資,沒簽合同你想走就走啊。
在沒簽合同的情況下辭職公司不批
2樓:鄒勇
法律分析:沒有簽訂合同,說明用工方違反法律規定,勞動者可隨時宣佈辭職,並要求用工方支付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或梁稿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衫孝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渣螞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未籤合同並提早乙個月申請辭職公司不放人怎麼辦
3樓:權嘉言字沙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押了10%工資做保證金不行,如果你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30日後你可以離開單位。
縱橫法律網。
張奕律師。
我與公司沒有簽訂合同,公司規定幹滿3個月能辭職,但沒做滿我想辭急職又不批怎麼
4樓:海棠
你和公司是否約定有試用期,如果有,提前三天通知,到期後即可自動離職。
如果沒有約定試用期,你可以隨時辭職走人。
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在入職乙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並交納社會保險。
未簽訂的,可要求雙倍工資賠償。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的過錯,你可以主張以下權利:
1 隨時解除勞動關係(強行辭職)。
2 要求用人單位支付你從你進廠的第二個月至離職之月的雙倍工資。
3 要求用人單位補交從你進廠之日至離職之月的社會保險。
4 出具解除勞動關係證明,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的轉移。
5 先與單位協商,協商不成就仲裁。
5樓:落雁飛了
找領導當月工資可以拿到的。
6樓:網友
首先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屬於公司違法行為,你可以入職後公司未與你簽訂勞動合同為由申請仲裁,要求賠付你雙倍工資,同時要求解除與該公司的勞動關係。
如果你想息事寧人,由於你在試用期,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如果你想要解除勞動關係只要提前3天向公司提出書面報告即可。直接告訴你們公司人事如果他們不同意你就照著第一條來。
7樓:網友
由於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所以你可以隨時辭職。不用在意公司批不批,而且你還可以主張未籤合同的雙倍工資。
8樓:義烏
公司的規定違法勞動法的規定,提前三天即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9樓:韓全啟
1、提前30天書面通知可以離職。
10樓:網友
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勞動者有任意解除權(無補償金),即勞動者提前30日可解除勞動合同。38條規定勞動者單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補償金),你依法行使ok
沒簽合同的情況下想辭職但老闆不批怎麼辦啊?
11樓:手機使用者
1、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不是你的責任屬於單位違法,你完全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係,不用提前三十天,可以立馬走人。 2、 寫乙份辭職通知「因為用人單位不籤勞動合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所以提出辭職,特此通知用人單位」,讓單位簽收獲**信送達,不用單位批准。 3、 在通知中還可要求單位:
一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以後支付雙倍工資; 二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三是,要求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按時辦理有關辭職手續和支付有關費用。 4、如果單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責任,不支付有關費用,你只有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公司索賠,如果還不賠,並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5、仲裁時,你可儘量收集一些相關證據,只要能證明你在這個公司工作過的任何證據都行,有利於裁定,沒有也不要緊,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的規定,勞動糾紛案件舉證的主要責任在用人單位,到時會責令用人單位出示有關證據,你不用擔心。
6、再說,依據「勞社部發〔2005〕12號」《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你只要有在單位工作的任何證據,工作證或者同事證言都足以證明勞動關係的成立。
經別人介紹我雇用了未滿16周歲的男孩幹活,未簽任何合同,在我這剛幹了不到小時就出了意外
你這屬於僱傭童工嗎 你覺得屬於找個律師諮詢下在決定怎麼辦 違反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保護規定 1 勞動法 第九十四條 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 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2 禁止使用童工規定 第十三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勞...
我是單位勞務公司雇用的駕駛員,因在單位開車時被交警查到準駕不符,單位可以開除我嗎
看簽訂的是勞務合同還是勞動合同,後者不行,可以通過勞動仲裁尋求幫助 可以解除合同得。因為你提供得資料不符合崗位需求 而且進行了隱瞞 是可以開除你的,但是他也應該給你一些補償的呀。你這個行為是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呀。正常來說,如果你是第1次的話,犯錯的話,一般公司不會說直接開除的,最多是罰款的呀。這位朋...
公司辭退我沒交社保怎賠償公司未給員工買社保還無故辭退員工該怎麼維權
可以申請仲裁要求賠償。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 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