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有一套大產權的房子和集體產權的房子確實是算兩套房產。你在銀行做抵押貸款的時候,集體房產的房子可以作為乙個條件。
集體產權房和小產權房一樣嗎?
2樓:網友
小產權房是指由鄉鎮**而不是國家頒發產權證的房產,在現實中往往是一些村集體組織或者開發商以新農村建設等名義**的、建築在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農民自行組織建造的「商品房」。因此它並不真正構成嚴格法律意義上的產權。
而集體產權房是有產權的,跟小產權有本質的區別。
3樓:撒芮靜
集體產權,產權歸集體,個人也可以買斷(即房改房),補交土地出讓金後可以按商品房inxing管理。小產權房實質是宅基地房。兩者有本質區別。宅基地房無法轉成商品房。
4樓:網友
集體產權房和小產權房有的區別:
一、集體產權房屋修建在集體土地上,不能辦理房屋土地使用證,不屬於私產,不能上市交易。小產權房子沒有房產證,且後期不會下證,是沒法貸款的,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或村頒發,所以也稱之為鄉產權房。
二、集體產權房修建是由區**直接審批,不到房管局登記,居住者沒有對房屋的完全獨立產權,有的僅是農村集體房產權。小產權房有國家頒發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且購房合同在國土房管局不會備案。其所謂的產權證也不是真正和有效的產權證。
三、集體產權房不能買賣、置換、贈與、繼承、析產、轉讓等,如進行上述行為,也會因該行為違,在土地使用期限屆滿時無法申請繼續使用該土地。
小產權房是在集體建設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屬於該農村的集體所有者,外村農民不能購買,個人想要轉讓小產權房,必須在購買滿五年之後才能夠進行,且必須補交土地出讓金,否則便不能夠上市交易。
希望能幫助到你,祝你生活愉快!
5樓:皆有可能
集體產權房屋修建在集 體土地上,不能 辦理房屋土地使用證 ,不屬於私產,不能上市交 易。這類房屋的修建是由區**直接審批,不到房管局登記,居住者沒有對房屋的完全獨立產權,有的僅是農村集體房產權,即業內所稱的"鄉產權",鄉產權並非字面意義上由某一級**頒發的產權,而是在某些鄉村裡,當地**未經國家許可,便將村裡的土地交給開發商,並由其建設並公開**的商品房。
看中一套房子是集體產權的,集體產權的房子可以買嗎
6樓:兵傲撲兩蒸
建議謹慎考慮。
集體產權房子有以下缺點:
一、無房產證,按照法律規定,集體性質的土地使用權是不能在土地性質未變更性質之前進行買賣的,相應的在該土地上建造的房屋也無法進行買賣或轉讓,因此也就無法取得房屋權。
二、不能用於抵押和貸款,貸款和抵押的是要登記的,而登記 憑證就是房產證,目前農村房既無房產證也不進行登記。
三、易產生糾紛,房屋沒***。鑑於集體產權的對外銷售本身就是一種違法行為,出賣人完全有權利也有可能重新要回自己的房子,那麼購房者就只能處於被動無助的尷尬境地。
四、拆遷無補償,私下交易並不能將房屋過戶,即使把房款給賣房者,實際上房屋的法律人還是原來的賣方。
五、集體產權房屋對外**本身就是一種違法行為,一旦產生糾紛,法律是不予保護支援的。
六、村民證不合法,是不能作為以後有關法律糾紛證據的。
我買了一套小產權房子,是人家轉讓給我的,現有手續是他給了我個
有房產證嗎?你這樣做可能不保險,以後要賣掉會很麻煩,雖然麻煩了點還是把手續先辦齊全了好,協議不合法,不受法律保護,農村宅基地不能買賣。我買宅基地小產權房子,房產證上是別人的名字,我們簽訂有協議,而且去公正,如以後拆遷有糾紛沒 是這樣的,如果你們是乙個集體的,也就是乙個村的,那麼這個協議就是有效的,法...
協議離婚後有一套房子歸我和兒子擁有,產權各佔50,房產證是我的名字,現在兒子要求把房產證過戶到他的名
山清水秀 兒子還很小吧 是十幾歲 還是二十幾歲 小孩子能提出這種問題 就不能給他們辦理過戶 放在自己手裡握住 將來自己老了 也得有些財產 什麼都沒有會不仗義的 發給你一個別人的經歷看看 你未來有了兒媳還不知道怎麼樣哪 這麼大的事 別一時心血來潮就辦理 如果你是有多處房產 及別墅 送一套兩套倒也無所謂...
集體買集體的房屋還用過戶嗎,集體產權房子能過戶嗎
根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以及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之規定,集體產權房子是主要是利用宅基地使用權建造的住房及其附屬設施,申請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申請登記的,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 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 申請人身份證明 3 不動產權屬證書 4 不動產發生轉移的證明 5 依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