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試用期辭職非要讓我乙個月才能走怎麼辦??

2025-02-17 05:05:20 字數 1354 閱讀 6851

1樓:448265琴

如果試用期工資高,他們以不發工資來威脅你,你就打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

2樓:岸

如果是你自動離職,交接好了就可以走了,沒有時間限制。如果非讓你等有人接替才能走,屬於非法的,你可以不予理睬。

3樓:監漾照

您好。您可以詳細描述一下您的問題,以便這邊能更好地為您解答哦。

試用期內正常辭職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試用期內勞動者除存在過失性辭退情形或者非過失性辭退情形,用人單位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期間辭職,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了,辭職到期以後,勞動者可以保留好相關的辭職證據。

提問。您好,我在入職的時候就簽訂了勞動合同,合同中寫明試用期三個月,現在如果在試用期內離職,應該提前乙個月知會公司還是提前三天就可以?

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那麼就可以走了。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按此規定辭職是合法的,並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

不過勞動者要留存好按規定辭職的證據。如果用人單位因此扣發工資,勞動者可向勞動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可以再要回工資。

提問。就是說雖然簽了勞動合同,在試用期依然不用按照合同上寫的提前乙個月辭職是吧。

試用期法定提前3天,不論合同上怎麼寫,您現在是試用期,只需要提前3天通知對方,就可以了,提前乙個月是正式員工的規定。

提問。那麼我應該怎麼留辭職的證據呢。

只有離職申請表是填完交給公司的。

您的通知啊,您可以採取書面通知的形式,如果是口頭通知的話,可以錄音。

您與您公司的領導進行溝通的證據也可以保留作為您辭職的證據。

提問。明白了,多謝。

4樓:網友

3天之內提離職就可以走了,不給工資就可以仲裁。

試用期離職必須要乙個月才能走嗎

5樓:徐睿明

離職不一定要乙個月後才能走閉衝咐。若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進行協商,並且協商一致的情況下,辦理了離職手續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若是在試用期內的,可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判蘆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轎純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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