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你想說的是經濟補償金吧,不是所有開除都有賠償的。這要看開除你是因為什麼理由,因為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如果勞動者是因為有第三十九條情形之一被開除,是不享有經濟補償金的。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所以,如果不是因為上述情形,你可以要求繼續在廠裡上班,也可以要求廠裡支付經濟補償金,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2樓:兒童餐椅
如果自己辭職沒有失業金,假如合同到期,學校不在籤的話,大概可以每月1500左右的失業金,大概能領28個月,如果在崗位上得的,那就好辦了,可以申請工傷,直接可以退休了。
技術學校老師帶學生實習期間患精神病能起訴嗎
3樓:匿名使用者
和人家老師沒關係,老師也很無辜怎麼攤到個精神病好嗎?
當然我知道好好乙個孩子突然得這個病家人難以接受,但請你們理智,精神病和其他軀體疾病是一樣的,如果你孩子上學得了白血病你會找學校嗎?
他在哪都是會生病的,和環境沒有多大關係。
員工在工作期間患精神病賠償
4樓:山野柴胡
【醫療期】勞動部《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勞部發(1994)479號第三條規定: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特殊疾病】勞動部《關於貫徹〈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的通知》勞部發(1995)236號第二條規定:關於特殊疾病的醫療期問題,根據目前的實際情況,對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癱瘓等)的職工,在二十四個月內尚不能痊癒的,經企業和勞動主管部門批准,可以適當延長醫療期。
病假工資】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第五十九條規定: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病假日工資=最低工資標準×80%÷天(月計薪天數)
醫療補助費】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第六條規定: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當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5樓:問法網姜
要看**是什麼,和工作有無關係,沒有關係,單位是沒有賠償責任的。
員工有精神病怎麼辦,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需要賠償嗎?
6樓:網友
李先奇律師解答:
您好,很榮幸能夠為您解答這方面的法律問題。《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第十條規定,在固定工制度向勞動合同制度轉變過程中,對已經患有精神病但得到控制的職工,用人單位應當安排適當工作,簽訂勞動合同;
對病情嚴重不能控制的,應當送醫院**。
醫療終結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退休或退職手續。
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對新招用的職工,在試用期內發現並經有關機關確認患有精神病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由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請問能否獲得賠償?
7樓:法邦網專家
一般不能認定是工傷,應當按照普通的人身傷害處理。
實習期被辭退有補償嗎
8樓:華律網
試用期與非試用期一樣,用人單位除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其它情況根據解除的原因不同,賠償的方式是不一樣的。1、如果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這裡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應發工資計算。2、如果單位沒有正當合法理由單方辭退,需要按上面標準支付雙倍的賠償金。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但單位必須證明該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這部分的舉證責任在單位。比如:單位發現員工提供的學歷證書存在偽造、提供的身份證明虛假等。
如果僅僅是認為該員工工作能力不行,而無其他證據,則解僱員工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五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9樓:簡簡單單
1、實習期間如果還在試用期的話,用人單位以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合同,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2、《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0樓:金追溯
實習是學校按排的畢修課,你還是在校生,所以實習期被辭退沒有補償。
11樓:網友
沒有補償!這是競爭原則!市場經濟!你被淘汰了。
12樓:網友
一般來說沒有。如果實習協議約定了有補償的話才會有,
13樓:網友
沒的補償,在校生實習仍是課堂教學的延伸,是學校教學活動的組成部分,是一種培訓性質的學習,因此實習生和實習單位之間不屬於勞動關係。這一點在相關的法律法規中也有所體現,如原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第12條規定,在校生利用業餘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係,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但是要籤就業協議。
同時,蘇勞仲委[2004]1號檔案也再次明確在校學生不符合就業條件,不具有建立勞動關係的主體資格,在校學生勤工助學或實習與用人單位之間的關係不屬於《勞動法》的調整範圍。
14樓:士溫位賦
1、單位不給你轉正,那肯定有考核,你要找人事要結果說明,這樣才能明明白白。不能光口頭通知,要求有書面通知;
2、單位通知你試用期將結束你不能轉正,那是否還要延長試用期還是就解除勞動合同?這很關鍵;
3、如果單位不想繼續合同,那就是辭退你,那單位應該給予你乙個月的工資補償;
4、你自己千萬別寫辭職報告,這樣你就被動了,也沒有任何補償的。
用人單位是否有權辭退試用期內發現患有精神病
15樓:
1、在職期內才有的精神疾病,用人單位不能隨便辭退即便辭退,要有補償或賠償;
2、因為是試用期,時間太短,所以上記的1一般是不成立的,那麼你就涉嫌欺騙上崗,為什麼是欺騙,因為入職的條款中一定有一條健康狀況,且你填寫的一定是健康。
事實上你有精神病,就不屬於健康。
用人單位可以走正式流程予以辭退,且無補償。
16樓:網友
對於聘用患有精神病的人,發現後應該給疾病**期,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來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新工作,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並且給勞動者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單位工齡,每滿一年,補償勞動者乙個月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第一項,第46條,第47條。
17樓:善言法務
你好,如果是試用期內的話發現患有精神病的是有權辭退的。
怎麼算怎麼有個朋友真是神經病,,我在實習期,她在學校,我出去了工作了好幾份,不是不適合,就是在學校
18樓:公主的寶石
如果你是男的,她有可能是喜歡你,想和你相處在一起呀!
事情總有原因的,具體什麼情況,從你說的也沒法確定什麼,所以這個得自己用心去了解~人與人之間溝通交流很重要。相互理解才好。
不用想得那麼複雜,如果是有什麼誤會的話,要及早解開才好,不然於心不安呀,發生意想不到的不情願的事那就不好了。
我得了精神病怎麼辦,我覺得我得了精神病,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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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是得了精神病
你只是比較焦慮而已 一些問題得不到緩解 進而引起你神經方面的緊張 一般孩子從小嚇唬大的以後都會多多少少有些毛病的 你現在只是脾氣比較暴躁 因為你也說了是最近一段時間 女人來那個的時候不也是脾氣很暴躁麼 最好在你生氣的時候不要做任何的判斷 因為那時候做的決定是不成熟的 屬於沖昏了頭腦做的 你還是靜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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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到精神病發作的開始。精神病是各種嚴重精神疾病的症狀,被定義為與現實的心理決裂。如果這個人似乎漂移的精神,如果他們的語言變得含糊不清,語無倫次,或如果他們回應聽覺或視覺上的幻覺,他們可能會經歷一次精神病發作。如果你知道乙個人在你身邊有乙個精神病發作的歷史,尋找線索。在精神病發作前幾天的常見行為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