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馬拉松
不一定。八月要看夫妻雙方扶養孩子的贍養能力。再說了。南方是第一,繼承人。來訪母親只是第二繼承人。所以還是主要看父親的經濟能力和精神情況的。
2樓:析奇勝
男方母親的精神病和你們孩子撫養權沒什麼聯絡,除非他母親必須跟隨男方生活,這可以成為你的乙個理由,但是法官還是要綜合判斷,尤其是離婚的時候孩子跟誰生活,日常跟誰比較多,然後收入穩定的那一方可能會好一些。
3樓:心生星
只要是2歲以下的孩子都是要判給母親的,但是大孩子就沒準了,也要看孩子的意願,也看雙方有沒有經濟實力,單純奶奶有精神病不能因為這個原因沒有撫養權。
4樓:龐海亦
如果真的是這樣當然會判給你因為首先看誰的經濟條件好能給孩子更好的生活環境又是女孩當然會盤給你。
5樓:睿智情感老師小鹿
男方的父母有精神病離婚以後,孩子可以換給你發了,因為這樣對孩子將來的成長有很大的作用。
6樓:七臺河李陽平
會本著有利於孩子的成長、有利於孩子的身心健與生活學習環境來確定孩子撫養權。
7樓:網友
那你就得走法律程式 不管男孩兒好,女孩兒好 如果要是父親要的話 你母親 就得那撫養費。
8樓:網友
這個可以跟法官說清楚,綜合實際,法官會做出判決。
9樓:網友
間接的會有遺傳,考慮未來常態苦生活的日子,爭取陽光向上的生活。
10樓:何時擁有你
如果自己有這個能力 那麼就是要看及時的去怎麼辦的呢。
11樓:考拉與桉樹貓
最好諮詢一下律師。
12樓:張麗珍
男方的母親有精神病,是不影響男方爭取撫養權的。
根據法律規定離婚後,對於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但如果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由父親直接撫養:一是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親生活的。
對於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如果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因此,子女的真實意願也是非常重要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離婚後的父母子女關係】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四十四條 離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撫養的,對不滿兩週歲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的原則處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父親請求直接撫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
二)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確不宜隨母親生活。
男方有精神病,離婚孩子能判給女方嗎
13樓:王金妮
法律分析:依據實際情況而定。根據法律規定,子女撫養權的判決: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父母雙方對備模中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仿山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碼州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男方有精神病,離婚孩子可以判給女方嗎
14樓:信金國
法律分析:可以。對於子女撫養問題,一般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角度出發。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會判給女方生活。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中州若是男方患有精敏肢神病,屬於明顯不利於孩子成長的因素,可能會優先將孩子的撫養權判給女方。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四十六條 對已滿橋培世兩週歲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撫養,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一)已做絕育手術或者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二)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三)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四)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
男方有精神病,離婚小孩可以判給女方嗎
15樓:陳蕊伶
法律分析:對於子女撫養問題,一般從祥腔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角度出發。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會判給女方生活。
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若是男方患有精神病,屬於明顯不利於孩子成長的因素,可能會優先將孩子的撫養權判給女方。孩子在十週歲以上的,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也可能將孩子判給女方。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釋出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第三條 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搜宴絕他子世姿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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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 一 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癒 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癒的。即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癒即可准予離婚符合以上條款的,法律可准予離婚 二 而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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