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北京朗山事務所
樓主,你好。
勞動合同慶鬥法》第31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
要顫差螞給單位的做法定性,首先需要弄清楚的是你所在工作崗位實行的工時制度是什麼,因為我們國家現行的工時制度有標準工時制度和特殊工時制度(綜合計算工時制、不定時工作制),如果你所在工作崗位實行的是標準工時制度,那麼超過標準的每日工作8小時,在沒有法定的特殊情況下的,延長工作時間及週末工作的都屬於加班。如果你所在工作崗位實行的是特殊工時制度那就有可能不構成加班。這個你要清茄埋楚。
用人單位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你加班,不加班就記曠工的行為更是違法的。針對單位強迫或變相強迫加班的現象,你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以上解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2樓:網友
不加班打曠工違法。
根據含橘《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應當與勞動者協商,勞動者有權拒絕加班。勞動者不加班用人單位按曠工處理違法。
但具有《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安排加班勞動者應當服從。
勞動法》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答鎮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清老粗)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樓:記憶島的船
你本身是去幫忙的,人家應該歡迎差虛歷感激你才對,怎麼弄成「不加班就算曠工了譽畢」?加班和調休是對等的,你上個月工作時間長了,這個月安排你在工作日休息一下,合情虛搜合理呀。實在不能安排倒休的才應該支付加班費呢。
員工不加班算礦工麼
4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勞動者不加班是不屬於曠工的,加班是屬於勞動者自願的,並且加班是需要經過用人單位同意和批准的。
工作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加班小時數×倍;
雙休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加班小時數×2倍;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加班小時數×3倍。
一、《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二、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 工 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天。
5樓:網友
根據《勞動法》第41條規定,用人單位延長工作時間(也就是加班),應與勞動者協商。既然是協商,當然就應該就加班時間和加班報酬協商一致,否則就是強迫勞動。
只有四種情況不得拒絕加班: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國家資財遭到嚴重威脅,需要緊急處理;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須及時搶修;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裝置檢修、保養;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
除了這4種情況外,單位要求員工加班,必須與員工協商。單位採取不正當手段要求員工加班,員工可以拒絕。雖然在上述4種情況下,員工不得拒絕加班,但單位還是應該支付加班工資,加班工資必須按照勞動法第44條規定的標準。
6樓:黃河狼
首先,雖然沒有正式簽訂合同,但存在用工事實,公司不能一次為藉口不給工人發工資。其次,加班不加班是工人的自由,公司不能因此扣工人的正常工資。
7樓:網友
沒有簽訂合同的話應該是零時工或者勞務工性質,一般工資按時計算,看你公司是如何計算工資的。
早超出工時的工作中,如果自己不願意加班,公司不可以勉強,加班的話應該會有加班工資。
8樓:忻賀撥朋
加班是自願的,不加班不是曠工。
公司老闆要求員工休息日加班,卻不支付加班費,說不來的打礦工,員工
9樓:網友
勞動法規定 加班不允許強制 如果安排加班且不調休應該支付雙倍工資 不加班算礦工無法律依據 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 爭取自己的權益。
煤礦工人加班不給錢
10樓:塵封殤逝
單位協商解決。如果沒辦法和用人單位協商解決的,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閉山戚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轎陵報酬。
如果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卻不依據勞動法的上述規定支付加班工資的,屬於違法行為,應當依法唯衡承擔法律責任。
準備勞動合同、加班證明等證明材料。
這個月天天加班十一點,星期天不想去加班打礦工怎麼辦?
1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勞動者天天加班十一點,星期天不想去加班,用人單位算勞動者曠工是違法的,用人單位的行為屬於一種變相剋扣工資的行為,對於用人單位變相剋扣工資的行為,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被剋扣的工資。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2樓:遲到的積極
保留證據,找勞動部門投訴,天天加那麼晚,說明你那個廠很差勁,投訴的前提是你不想在那個廠繼續幹下去了。
我晚上加班加了四個時後 自己下班了 組長說打我礦工 是不是違法
13樓:網友
按內部規章你是錯的。但是加班時間太長了,勞動法規定,一般加班乙個小時,不超過過三年小進。
您好,請問公司要求我們加班,並稱如果不加班會按照礦工來處理,請問這規定是否符合勞動法?
14樓:網友
理論上講當然是違法的 勞動法規定不允許強制勞動者加班 但實際執行起來非常難 如果你想繼續做下去 單位又支付加班費 還是忍了吧。
15樓:網友
勞動法確實有這樣的規定,但是現實中,單位執行起來還是比較強勢的 ,一般的勞動者要不忍氣吞聲的,要不就走人。單位能給予一定的福利已經是很不錯了。
我現在進這個廠,天天加班三小時,而且沒有加班費,這合法嗎?不去加班還要算你礦工。我該怎麼辦?
16樓:紫藤fp58嗨鰛
不合法,但很普遍,可以到所在地的勞動保障部門投訴。 新<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 第三章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
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第五章第二節第六十二條 用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二)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三)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四)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 (五)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第七章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領導要求加班 不加班就扣錢。
首先可以明確的是,拒絕加班需要扣錢的說法不符合法律的規定。為了保護勞動者的休息權,我國 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 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同時,該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另外,該法第四十一條還規定,用人單位由...
公司加班不給錢,不加班就扣錢,為不違不違反勞動法
值班工作的做法不太妥當,但在法律當中,你所描述的值班和加班的性質又是不一樣的。但是不值班就要扣錢的做法明顯不合適的,也是違法的。另外,你們每天工作13小時,除正常八小時外,另外五小時應該支付1.5倍的加班費才行的,否則也是違法的。公司加班不給錢,不加班就扣錢,公司的行為是違反勞動法的。一般用人單位安...
我喜歡女的,有次我給她打電話打不通然後就給她充了點話費,之後打通了給她說了充話費的事她就問我充
這不一定,就算喜歡你想和你發展,也不會在金錢問題上佔你便宜的。如果真是她充的,說明這個女生還是挺有原則的,加油追吧 既然她否認了就說明不是要跟你劃清界限的意思了。可能是人家覺得跟你還不太熟,不想欠你的。是個好女孩,不要輕易放棄 不是,他對你也有好感,要不充了就說充了嗎,跟你也不相欠了,幹嘛還說不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