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50年的是綜合用地,70年的純住宅用地。
房子永遠都是你的,但是你用了國家的土地到期了就要繳納土地出讓金。
70年和50年的區別就是70年陸數的到期了可以自動續費,不需要繳納土地型悉乎出讓金,50年卜悉的到期後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
2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坦汪》(一九九0年五月十九日中華人民共和讓攜仔國***令第五十五號釋出 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所謂商住樓是指商業和住宅兼而有之的建築,這你不要擔心,因為你是在其中的住宅部分,而不是在商業部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住宅建設用隱乎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3樓:匿名使用者
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一般都在50-70年之間底商,商鋪的土地使用年限一般都在40-50年。
4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規定商業最高不超過40年,住宅最高不超爛明過70年。一般情況下,都是按照最高年限出讓的。你最好讓賣你乎盯房的歲歷和人提供房產證和土地證看一下。
房屋土地使用權60年和70年的區別
5樓:孫雄
法律分析:70年產權與60年產權是一樣的,只不過剩餘60年的產權;住房自從業主買下辦理了房產證,繳納了稅費住房產權永遠是買房人的,有期限的是住房所屬土地使用權年限,商品房是70年,商住房50年,商業房40年。沒有一位業主有70年土地使用權的住房,因為計算時間是開發商得到土地開發權算起,開發商取得土地開發權,修建,銷售,到了業主手裡,最少三年。
到期後,業主可以申請繼續使用這土地。所以70年產權和60年產權是一樣的。少的10年是從開發商取得土地開發權開始計算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產權是70年可是土地使用權還剩50年怎麼辦
6樓:耿巍
法律分析:如果開發商宣傳時說是住宅用地或宣傳時說七十年但實際只有五十年,業主可以拿當時的宣傳資料作為證據依法提出合理合法的主張,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業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土地使用年限50年與70年有何區別
7樓:董建健
法律分析:70年產權作為住宅建設用地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50年產權螞凱作為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根據各地不同的政策,存在續交土地出讓金、重新簽訂土地出讓協議獲得續期的可能性。而且50年產權的用水用電等生活成本一般會高於70年產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悶叢喚的規定。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屆滿後的鄭胡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地,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土地使用年限50年與70年有何區別
8樓:姜威
法律分析:土地產鬥瞎權50年和70年有哪些區別 :差別1:
貸衡御款條件不同 購買50年產權的房屋,大多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 過去這曾經是50年產權房屋的一大「硬傷」。但隨著各地紛紛將第二套住宅首付比例上調為6成,正規住宅產品反而身處劣勢。
差別2:未來使用費用不確定 按公建用途規定,50年產權住宅的水、電、暖等使用費用都採取商用**,且沒有天然氣入戶。很多開發商在前期開發中與**部門「求情」,能按民用**繳納,但畢竟名不正言不順,未來存在變數。
因此購房者應該在購房時詢問清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咐銷巖50年。
土地使用權是50年,那麼住宅商品房產權是70年嗎
9樓:乾萊資訊諮詢
補交土地出讓金,續約產權。
根據《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滿的,將自動續期。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土地有償使用期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於有償使用期滿前一年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未申請或者申請未獲批准的,期滿後的土地使用權由**無償收回。
根據國家現行的相關規定,土地到期後按照當時的樓面毛地指導**,依一定比例繳費。這也是當下最被認同的方式。
另外,根據《物權法》「自動續期」的法律精神,保障房屋產權所有者對物業的合法權利應當是立法的基本出發點,直接收回土地,或是根據當時的市場**補繳鉅額土地差價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國家會適時地進行政策調整,在商品住宅土地使用權集中到期前肯定會出臺相對完善和公平的法律、法規。
擴資資料:
深圳的國際商業大廈就是國內第乙個續約土地使用權的案例。
該專案由於歷史遺留問題,在同一棟樓內,有20年、30年、40年、50年這四種年限不一的房產證。最早的20年產權部分早已到期,為此,**出臺的《深圳到期房產續期若干規定》指出:
到期房地產,業主需繼續使用該土地的,在不改變用途的情況下,按有償使用土地的原則,延長土地使用年期,在剩餘年期(國家規定的最長使用年期減去已使用年期)範圍內約定年期的,補繳地價數額為公告基準地價的35%,並按約定年期一次性支付。
按照該《規定》,國際商業大廈產權到期的**,都通過補交土地出讓金,完成了續期,也令眾多商住專案看到了續期的重要依據。
土地使用權50年與70年有什麼區別
10樓:陳雷
1、土地性質不同。
其實對於產權年限是50年和70年的房子來說,最本質上的不同就是它們的土地性質,通常來說,如果房屋的產權年限是70年,那麼它的土地性質一般是住宅,但是如果是50年產權性質的房屋,那麼它土地性質則是工業用建築、綜合類用地。
2、房屋**不同。
開發商要修建房屋,首先就需要拿地才行,但是土地的性質不同,開發商在拿地的時候需要支付的錢款肯定也是不同的,所以土地成本往往是構成房價的重要因素,所以70年產權的房子的**肯定和50年產權房子的**也會有區別,一般來說,70年產權的住宅房屋單價會更高,但物業費、稅費、水電費用會比較少。而50年產權的房子房價可能偏低,但是其它的費用一般都會高於70年產權的房子。
3、使用方式不同。
由於房屋土地性質之間的差異,也導致了70年產權的房屋和50年產權的房屋在使用的時候也會有區別70年產權的房子購房者可以放心居住,到期後還可自動續簽。但是50年產權的房子不是屬於住宅性質,所以如果購房者購買了這型別的房子用來居住,那麼一旦政策發生變神虛化,購房者可能錢房兩失。
4、貸款要求不同。
現在很多購房者在買房的時候都是想要通過貸款去購買,但是如果購房者選擇購買的房子是50年產權的,那麼購房者就要做好50年產權的房子貸款要求更為嚴格的準備,一般首套房的首付會達到50%,利率還會上浮為基準利率的倍,有些甚至連貸款年限也只有10年。但茄喚是70年產權的房子在貸款方面的要求就並不是太嚴格了,並且首套房首付在20%~35%之間,貸款年限最長可選擇30年,商貸基準利率為。
5、生活成本不同。
購房者購買了房屋之後肯定都是會去居住的,如果要居住,那麼就會使用到水、電遊納燃、氣,而50年產權和70年產權的房子在水、電、氣費用的收取方面也是有區別的,50年產權的商業房是按國家商業用水電氣進行收費,所以比70年的用房要貴一些。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條【不動產登記機構和不動產統一登記】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範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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