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水6元
勞動者光書寫了辭職報告,卻沒有向用人單位遞交辭職報告,並履行規定的告知義務,是不能違法走人的。你想辭職,只需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的勞動人旁碼事部門遞交辭職報告〔切記:要求用人單位在你的「勞動者送達、移交(文書、材料)簽收單」簽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徵運並哪得用人單位的同意。
你繼續上班滿30天,在第31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權要求用人單位辦理辭職的相關手續,用人單位應該予以辦理,同時一次性付清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給你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勞動合同法》第50條),否則用人單位就蔽磨是違法。
勞動法》第31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勞動合同法》第37條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樓:你好麼根號三
可以,試用期隨時可以走,正式上班期間,提前乙個月提出辭職就可以走了。
勞動法辭職申請多久可以走
3樓:鄭萌
一、勞動法辭職申請多久可以走。
1、勞動法辭職申請多久可以走,需視情況而定:
1)如果合同中沒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三十天後走;
2)如果合同中有規定,按合同規定走。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亮螞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敬宴埋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二、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祥渣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勞動法規定辭職要提前多久打辭職報告?
4樓:彌茂
勞動法有規定的,辭職要提前乙個月打辭職報告,在乙個月之內單位會找到其他的人來頂替你的工作,然後辦好移交手續之後你就可以離開。
5樓:楠壹學姐
親,辭職需要提前乙個月向公司提出申請,不管到時候公司同意不同意都是可以離職的,如果公司拒絕支付工資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投訴,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6樓:牽曉星
勞動法規定,辭職前必須提前乙個月打辭職報告的,這樣才可以正常的離職的。
勞動法辭職報告交了多久可以走
7樓:知道律臨
【法律分析】交了離職申請後的30天可離職,《勞動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該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但若公司未按規定為員工繳納社保則根據《勞動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勞動者可隨時進行離職。公司未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根據《勞動法》第八十二條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公司不讓離職以及公司未及時交社保的可申請勞務仲裁或是向當地社保部門投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一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勞動法 自動辭職能有補償嗎,新勞動法對員工自動辭職有補償嗎
以未簽訂勞動合同 未繳納社會保險為由離職是有經濟補償金的!我是勞動仲裁員,勞動仲裁 勞動爭議 企業勞動法諮詢可以hi 1 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乙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 2 因為單位的違法行為,你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 雙倍工資 最多11個月 等,支付加班工資,...
公司違反勞動法,勞動者是否可以隨時解除勞動關係
你好,根據你的描述 1,公司違反勞動法,勞動者是否可以隨時解除勞動關係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 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
現在新修改的《勞動法》裡是否有規定,勞動者的試用期是多久,勞動合同是否只有單位單方乙份的嗎?殘疾
試用期長短與勞動合同期限直接相關,最高6個月,一年至三年以下的2個月。勞動合同應當一式兩份,單位須交給勞動者乙份,否則違法。參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殘疾人可以找當地的民政部門解決就業。1 試用期要看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最長不超過六個月。詳見勞動合同法第19條 2 勞動合同是雙方行為,單位 勞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