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濤聲海韻
謹態橘 計程車撞人,沒有規定事故科七天可以放車,具體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三十七條:交通事故發生後,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公閉侍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該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託具備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檢驗、鑑定。第三十八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檢驗、鑑定機構約定檢驗、鑑定完成的期限,約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十日。超過二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第四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檢驗、鑑定報祥團告之日起二日內,將檢驗、鑑定報告影印件送達當事人。
當事人對檢驗、鑑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送達之日起三日內申請重新檢驗、鑑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重新檢驗、鑑定報告之日起二日內,將重新檢驗、鑑定報告影印件送達當事人。重新檢驗、鑑定以一次為限。
因此,正常情況下, 檢驗、鑑定結論確定時間至少在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28日左右。也就是說,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事故車輛28天是法律允許的,如果長期無理由扣留的話,就屬於違法行為,車輛所有人可以憑藉其開具的《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向上級部門投訴或者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解決。
2樓:王大
放車可以但車主必須要交押金,你以為警察憨。
駕駛出現輕微事故在節假日期間汽車可以繼續使用嗎?
3樓:懷潔雅
您好,車輛損傷不嚴重的話是可以繼續使用的。
無論是不是在節假日,出險事故以後第一時間拍照取證並報保險,一般車輛損傷不大可以自行離開的,可以先行離開,恢復道路通暢,如果沒有時間去處理車輛,也可以等到有時間了再去處理。
4樓:天閒地
?出現事故你處理了嗎。報警了嗎?報保險了嗎。
節假日期間車輛事故被扣時間算嗎
5樓:咎含文
交警做法合理。是在按程式辦理。交警在受理案件後。
要對事故進行認定,肇事車輛責任劃分。據此協調雙方理賠。如果在規定時間內當事雙方協商無果,需要法律裁決的。
由交警事故科將相關責任認定等資料移送法院。
星期,法定節假日之外就是工作日。20個工作日就是乙個月。
發生交通事故,肇事計程車必須被暫扣嗎?如果是的話,要扣多長時間?
6樓:網友
只要車輛鑑定結束,對方就可以提車了! 這與你是否打成了賠償協議沒有任何關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條之規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
此外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三十九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當事人生理、精神狀況、人體損傷、屍體、車輛及其行駛速度、痕跡、物品以及現場的道路狀況等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五日內指派或者委託專業技術人員、具備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檢驗、鑑定。
檢驗、鑑定應當在二十日內完成;需要延期的,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十日。檢驗、鑑定週期超過時限的,須報經省級人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
直白的說,扣車是因為檢驗鑑定需要,檢驗鑑定結束後即必須不再扣留。
在責任認定書出來之後,對方就可以要求交警放車!交警扣車的目的僅僅是為了取證調查交通事故原因,如果事故原因已查明,交警無權再扣車。交警對雙方賠償問題,只有在雙方都願意的情況下,才組織調解,交警是無權以賠償未談妥為由扣對方的車。
對方遇到此類問題最佳方式:先找辦案民警,要求出具責任認定書,並要求辦理放車手續。如果不給解決,對方可以到交警局信訪辦投訴(也可直接找該交警的領導諮詢)。
計程車出事故後交警隊最多可以扣車多長時間?最少口多長時間車?
7樓:湖中的紫色花瓣
20天!跟車型是否計程車沒有關係,也不存在保證金一說。
5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將正式實施,徵集意見工作已近尾聲。記者日前從交通管理部門獲悉,徵求意見稿中,將「交通事故處理程式」單列一項,規定了交通肇事逃逸將全國備案、公安機關交交通事故發生後,扣車20天作為檢驗鑑定,注意:這個20天是指工作日,不包括節假日,如果算自然日的話就將近30天了。
扣車時間到了,交警是要無條件放車的,無需等到對方同意。 通管理部門扣留事故車輛和機動車行駛證的期限為20日等內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事故車輛和機動車行駛證的期限為20日;20日內無法完成檢驗、鑑定需要延期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扣留10日。
被扣留的事故車輛除檢驗、鑑定外,不得使用。
8樓:網友
一般交通事故暫扣調查期是15日;重大交通事故可延長調查時間,但必須申請批准才可延期;如果手續齊全,保險足額的情況下不需要交納保證金。
9樓:路上優人
你沒有說清楚事故的大小,這個要看情況才能定。
我與計程車發生交通事故,我全責當時正趕上節假日車修不了,但計程車還可以正常行駛只是外部刮蹭,出租
10樓:天藍s色
計程車要營運費可以讓他找你的保險公司,保險公司肯定不賠,然後你可以讓他起訴你,法院判賠那保險公司必須賠,不用你掏錢。
11樓:三十五年陳
你要有證據證明是可以正常行駛,可以不賠。
12樓:網友
車輛沒修理,肯定不得上路營運,不然出事誰負責?
汽車撞人,事故科放車後,還有沒有權利扣車
13樓:聯合創業
沒了,在事故發生後,事故責任書到手15個工作日,如果沒達成協議,你必須財產保全,如果沒有財產保全,你也不要擔心,只能起訴,起訴後下判決書,對方支付也可以,只是早一天晚一天而已!
計程車乘客開車門撞傷人的責任認定
14樓:網友
1、電動車駕駛人就此事故不應承擔責任,因為機動車靠邊停車是借用非機動車道,借道方在不妨礙正常通行的電動車通行的情況下才能靠邊停車,機動車靠邊停車時車輪邊緣不能離路肩大於50公分以上,只有機動車停車時輪緣超過了50公分以上電動車才能從其右側經過,所以斷定機動車侵犯了電動車的通行權並引發出了發生事故的機會。電動車搭載乘客屬於違章行為,但是和這起事故沒有因果關係,無論電動車載人或沒載人副駕駛室人員突然開門都會造成右後方的來車或來人躲閃不及。在這起事故中駕駛員存在以下疏忽大意,借道停車沒有觀望右後方的情況,以致留出了右面被超車的空間並且對邊上的人員沒有進行開門應該注意的告知義務,所以機動車駕駛員要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2、傷者要求你負責其一日三餐不合理,只有在其住院的情況下才能享受住院伙食補貼而不是全部的伙食費,因為在損害賠償中一定會有誤工費補貼的。
3、副駕駛座位上的開門人在此次事故中不應該承擔責任,因為駕駛員沒有把車停在安全、適當的位置、沒有觀望右後方、沒有在開門前進行可能存在的危險進行告知,因此邊上的人開門不當的行為後果應該由駕駛員承擔,開門肇事者只有在案子了結後從道義的角度考慮部分補償一些給駕駛員。
4、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的賠付問題可以參照你與保險公司簽署的保險合同。
15樓:十字軍下士
首先第一次。
bai問詢時你不應該自己認du定自己全責zhi,再一點出租司機說提醒dao過你,請他出示證據,專如記錄儀記錄的聲屬像,如果他不能拿出證據,則請求交通隊重新認定責任方,應該出租司機全責,交通隊還堅持原來認定,就要求法院判定。記住,,不要輕易簽字,所有檔案最好不要簽字,到法院就安全些了。交通隊沒有判定權,做出的一切結果都是三方協商同意。
所以我說應該出租司機全責,但是,出租司機真提醒了你,你們應該共同承擔,但是他要是提醒了你,也不會出這事,在沒有安全保證的情況下,司機不能讓乘車人開啟車門、你沒有責任,放心去解決吧。記住給我加分。
16樓:你來咬我錒
活b該 落車不會看看後面有沒有車 你是瞎子還是殘疾人?
交通事故計程車撞人未逃逸,冒名頂替肇事者,挪動事故現場
額,還在問啊?汗。真的,你頂包,你們2個涉嫌妨礙公務罪,這個要看法官怎麼判決的。你這個後果不嚴重,估計判得不會很重的。包括駕照,從業資格證,都會有相應的處罰的,法官會根據你這個情況,酌情處罰,也許會吊銷,也許不會吊銷。現在沒有人能準確回答你,到底結果怎麼樣,懂了嗎?傷者是跟你協商3w,協商5w,不存...
計程車到期後如何處理,計程車租車合同未到期如何中止
開著自己即將報廢的計程車,到所在的計程車公司提出申請,公司開具一張證明此車將要報廢的申請表,帶著這個 連同計程車的所有手續到本地交通局的客運管理處。.客運管理處的工作人員對計程車上的頂燈,計價器,車內安全架子做一下檢測,必須這些設施一件也不能少並且可以正常使用,拆卸以後留照為證,開具證明以後,到大廳...
想開計程車怎麼入行?開計程車需要什麼條件才可以加入?
提問。本人歲,由於各種原因想開計程車,請問耍什麼證件。開計程車需要駕駛證,還需要道路運輸從業人員資格證。擬從事出租汽車客運服務的,應當填寫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申請表 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參加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全國公共科目考試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大綱。全國公共科目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