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愛乙個人不一定要擁有,但擁有乙個人就一定要好好去愛他!
當你經歷過愛與被愛,學會了愛,才會知道什麼是你需要的,也才會找到最適合你,能夠相處一輩子的人。
但很悲哀的,在現實生活中,由於種種原因真心相愛的人並不一定能在一起;
你最愛的,往往沒有選擇你;
最愛你的,往往不是你最愛的;
而最長久的,偏偏不是你最愛的,也不是最愛你的。
只是在最適合的時間出現的那個人,才會真的和你永遠在一起!
沒有人是故意要變心的,他愛你的時候是真的愛你,可是他不愛你的時候也是真的不愛你了,他愛你的時掘渣姿候沒有辦法假裝不愛你;
同樣的,他不愛你的時候也沒有辦法假裝愛你。
當乙個人不愛你要離開你,你要問自己還愛不愛他(她),如果你也不愛他(她)了,千萬別為了梁差可憐的自尊而不肯離開;
如果你還愛他(她),你應該會希望他(她)過得幸福快樂,希望他(她)跟真正愛的人在一起,絕不會阻止,你要是阻止他(她)得到真正的幸福,就表示你已經不愛他(她)了,而如果你不愛他(她),你又有什麼資格指責他(她)變心呢?
愛不是佔有!
你喜歡星星,不可能把星星拿下來放在臉盆裡,但星星的光芒仍可照進你的房間。
換句話說,你愛乙個人,也可以用另一種方式擁有,讓愛人成為生命裡的永恆回憶,如果你真愛乙個人,就要愛他原來的樣子──愛他的好,也愛他的壞:
愛他的優點,也愛他的缺點,絕不能因為愛他,就希望他變成自己所希望的樣子,萬一變不成就不愛他了。
真正愛乙個人是無法說出原因的,你只知道無論何時何地、心情好壞,你都希望這個人陪著你;
真正的感情是兩人能在最艱苦中相守,也就是沒有絲毫要求。
畢竟,感情必須付出,而不是隻想獲得;
分開是一種必然的考驗,如果你們感情不夠穩固判絕,只好認輸,真愛是不會變成怨恨的。
兩人在談情說愛的時候,最喜歡叫對方發誓,許下承諾我們為什麼要對方發誓,就是因為我們不相信對方,我們根本不相信情人,而這些山盟海誓又很不切實際。
海枯石爛、地老天荒,都不能改變我對你的愛!
明知道海不會枯、石不會爛、地不會老、天不會荒;
就算會,也活不到那時候。
許下諾言的時候千萬注意,不要許下可以實現的諾言,最好是承諾做不到的事,反正做不到的,隨便說說也不要緊,請記住:「不可能實現的諾言最動人」
在愛情裡,說的是一套,做的是另一套;
講的人不相信,聽的人也不相信 ……
茫茫人海中,你遇見了誰?誰又遇見。
2樓:匿名使用者
我會在結婚前就考慮好這個問題我會在結婚時已解決掉這個問題我會在結婚後不再讓這個問題成為問題。
畢業之後要學會養活自己,結婚後你能養活乙個家嗎?
3樓:南方小潤
我認為自己是不具備養活乙個家庭的能力,也挺好,這樣的話,我就可以輕鬆一點。我有乙個足夠充分的理由,可以告別婚姻了,對我來說,婚姻也是一件極其糟糕的事情。不懂,為什麼身邊的人都在逼著你去結婚,這樣的生活有什麼特別之處嗎?
簡直就是悲劇的延續。
4樓:提貓隊長
我覺得我是可以的,雖然我現在還沒有畢業,但是我有這個自信,畢業之後能夠養活自己,結婚以後也能養活一家人。
5樓:
結婚後我覺得我養不活乙個家,我現在連自己的都養的很艱難,怎麼去養活乙個家庭,我感覺要先把自己的生活處理妥當了才能去養乙個家庭吧。
6樓:孤獨患者
我個人覺得,我會在結婚前就考慮好這個問題,我會在結婚時已解決掉這個問題,我會在結婚後不再讓這個問題成為問題。
7樓:路的第一天
結婚後我能養活乙個家,這是乙個男人應盡的職責,既然結了婚,就要有家庭責任感,就要承擔起照顧家的責任。
你乙個人如何養乙個家庭的
8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絕對不能養阿,首先你要選好犬種,像雪納瑞等這種離不開人的犬種絕對不能養,不但狗狗受罪,一旦你家裡沒人,你的鄰居也都會提意見,因為依賴性強的犬,從獨處到你回家都會叫個不停。性格所致,沒什麼好的辦法。
據說吉娃娃就是比較乖的一種,乙個人在家也不會破壞家裡的環境,性格也不錯。事實上,很多品種的狗狗在獨處的時候,都不具破壞性。但關鍵還是看你喜歡什麼樣的狗狗了。
食物一次放好兩頓的就可以。也可以你早上上班前給一頓飯,晚上下班後一頓飯。有些正規犬舍甚至建議為了狗狗的良好飲食習慣,每天給狗狗一頓飯就好了。
只要水充足,食物絕對不是影響養狗的大問題。
尤其是小型犬,很多也不需要太多的室外活動,下班回來帶他出去走走。就可以滿足他外出活動的需要。只是多出來遛的狗,性格會比較好一點,狗狗老關在家裡,容易膽小或者咬人。
9樓:長白湖
家庭成員都有任務 自己養活自己。
自己有能力養活自己,為什麼要結婚?
10樓:網友
絕大部分職業女性最後可能只有兩條出路,要麼在一家單位養老,要麼辭職,所謂自由職業。
十年後的你,公升職無望,跳槽不能,辭職不敢。日復一日重複枯燥乏味的工作。
家裡,則是一地雞毛,想想,毛骨悚然。
你想過理想中乾淨整齊的生活,但能力和精力告訴你不行的時候,你已經從精心裝扮自己的小女生被生活挫敗成了嘆息不止的中年「大媽」。
最近很流行一句話:女人都不願結婚了,男人卻還想娶個保姆。
我有錢,我能滿足自己開銷,能給自己洗衣服做飯,我談戀愛,但我真的不敢結婚。
隨著社會發展,當這些功能可被其他形式的兩性關係替代時,不結婚的人就自然越來越多。婚姻不應當成為你人生的負擔。不結婚,本就是你應有的權利。」
11樓:網友
結婚是為了嫁漢嫁漢穿衣吃飯,絕對不是,人是社會中人,是家庭中人,從家庭走向社會,從社會進入家庭,家庭是我們成長的搖藍,是責任與義務的所在,是世上人生的歸宿,有句俗語說:先成家後立業,可見婚姻比養活自已,比事業更重要,婚姻使我們懂得了什麼是彼此相愛,什麼是感恩,什麼是彼此扶持幫助,婚姻並不僅僅是孩子的搖藍,它更多是成年人走向成熟與理性,走向理想與完美,家是甜蜜與和睦的象徵,是每位家庭成員努力的結果,家庭是社會細胞,每個家庭和睦,才會創造乙個和諧的社會,這是婚姻的本意,美好的婚姻是世間人最美的歸宿。
12樓:網友
結婚跟養活自己是沒有多大的關係的呀!你那麼說,應該是還沒有遇見乙個自己很愛很愛的人,當你愛了,自然就想跟他在一起長相廝守了。婚姻是組成乙個家,是愛的歸屬,是心靈的寄託。
而不是單純的找個男人養活自己。
13樓:網友
結婚為了繁殖後代,繁殖後代的好處我知道,可是我不需要,難道因為大家需要結婚就一定要結婚嗎?做一件事要知道自己在做什麼,連自己都不知道在做什麼那結婚還有什麼意義?獨來獨往這麼多年,都已經習慣甚至依賴獨自生活的感覺,感情 愛情 親情 連友情都不需要,還有什麼理由需要結婚呢?
14樓:五福臨家門
看來你是個很自私的人,人情大道理也不懂,是個偏執的人,愛鑽牛角尖,沒有什麼朋,生活對你來講非常辛苦,活一天是一天,沒理想沒目標,無情無義。
15樓:網友
自己有能力養活自己的人很多,可畢竟,人歸屬於高階動物,是動物就有動物的本能,比如交配繁衍的本能。上公升到物種,人如果不結婚不進行性活動,人類怎麼能繁衍進化?當然,現在是乙個相對自由的世界,最終的權利在於自己,如果你不想結婚,沒有人能強迫得了你。
16樓:青春你給的傷痛
我想你應該對你的家人都沒有多少感情,可悲可嘆可憐,我有感情,但是我也是可憐的人。
17樓:網友
在我看來人的一生還是到什麼時候做什麼事為好,比如說車輛都是靠右行駛的,如果你靠左行駛,你覺得能行不?這只是一點建議。
18樓:貳馬奔騰
這個問題沒有為什麼,這是個人的想法是吧,也是個人的自由,所以說,不需要問為什麼,自己喜歡就好,但凡事都有兩面性,主要的還是看你自己是怎樣想的。
19樓:天不下雨不刮
組建家庭,不僅是繁衍後代,也是抱團取暖相互扶持的需要。
20樓:哥極霸氣
結婚是為了讓你不寂寞,人生更完整。
21樓:網友
結婚可以延續香火,傳宗接代,萬物歸一。
22樓:點亮光華
有傳種接代的責任義務,能給人帶來幸福快樂的感受。
23樓:網友
中國人和外國人的思想不一樣。
在外國,你這樣的情況很多,比較自然。
在中國,就不是自然情況,就必須男婚女嫁。
現在的中國,已經有很多外國的思維模式引入,在高階知識階層比較流行。
但這樣的思維方式,在廣大的中國人群體裡面,還只是少數派。
老一輩的人,尤其如此。
獨身主義,對年輕人來說,可能有優點;如果老了,還是獨身,就沒有那麼有優勢了。
24樓:韋小寶講話沒誰了
結婚生子,老了,有個人陪著,說說話。
25樓:張三霸
可以不解啊!說非要讓你結!
26樓:雲之萌建
想法有問題,你上了年紀病了讓誰照顧你啊。
27樓:喝開水噗
繁衍後代,生理需要,養兒防老。
28樓:朋曉蘭
給自己留個收屍體的親人。
29樓:網友
結婚是為了愛為了乙個家,
一家人都是那樣 要怎麼結婚
你男友的弟弟幼稚,對方父母無知,而你男友其實可能左右為難。只能對你說,大方一點,智慧一點。還是跟他們發一次火 下次他們再說什麼讓你生氣的一定要反駁回去 不要讓他們覺得你好欺負 不然以後他們就更得寸進尺了。非常同情你的遭遇,這種苦真是啞巴吃黃連,有口說不清啊。人的鼻子上都是長眼睛的,是看在心裡的,不要...
公婆下手一家人打你自個怎麼辦,婚後住在公婆家,你受過什麼樣的委屈,你會怎麼做?
此類事情,一旦發生,首選報警,然後盡量留下證據起訴。因為不管你和婆家之間哪個對,哪個錯,動手打人都是不對的,甚至是違法行為。還有就是如果你隱忍了這次,還會有下次,甚至更多次。你躲過了這次,那下次呢?整天提心吊膽,惶惶不可終日,說嚴重點,婆家每次打的時候未必能拿捏好分寸和下手力度,出意外了,受傷 受殘...
80年代30元工資能養活一家人,為何現在月薪3000元只能養活自己?
年代的工資收入水平是比較低的。基本上只要花一點小錢,就能養家餬口。但是,目前的 水平已經有了很大的提高。在許多地方,人們的收入嚴重不足以支付基本生活費用。因為現在物價越來越高而工資卻沒有 所以三千的工資不算什麼。年代的元錢已經可以在當時買許多食物了,重點是當時在衣食住行方面的花費不高,所以就有 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