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徐在田
有,房子原本是男方婚前獲得其父母贈與的,屬婚前一方個人所有。但他同意你在產權證書上加名字的行為,可以認定是對其個人所有的房產的處分。就是他對你的贈與。你有一半的產權。
2樓:匿名使用者
有的,只要現在房產證有你的名字就行
3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是你們的共同財產了,離婚你也會有一半的,這個乙個是你老公贈與你的
婚後買的房子,妻子的名字房產證上沒寫名字,離婚後女方有分配的到嗎
4樓:嗨呀你爹臨死前
婚後買的房子,是屬於婚姻關係續存期間買的,即使房產證沒名字,也屬於共有財產,具體規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
第十九條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其他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
第十一條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第十二條 婚姻法第十七條第三項規定的「智財權的收益」,是指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
5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婚後購買的房子,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情況,是當然的夫妻共同財產。無論房產證上是否寫了女方的名字,都不影響女方是房子的所有權人,擁有1/2的產權。
既然擁有一半的產權,離婚時自然可以依法分割房子的一半。
婚後購房,即使女方沒出過錢,也將被認定為購房款是從夫妻共同收入中支付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6樓:匿名使用者
婚後所得財產,除非夫妻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婚後所得財產各自所有」,否則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即使房產證上沒寫妻子名字也一樣,離婚時應依法分割,妻子當然有權分配。
7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登記是誰的名字,另外婚後買的房子是某方父母的贈與還是什麼,如果不涉及到贈與,而是夫妻共同財產買的房子,那麼房子當然屬於共同財產,女方能分得到;如果是一方父母出錢,並且指明是贈與一方的,那麼房子就是被贈與人的,至於房產證上究竟是誰的名字,影響很小。
8樓:匿名使用者
有權啊,那是夫妻共同財產,除非她主動放棄,否則享有一半的產權。你怎麼能證明她沒出錢啊,她沒有工作?不掙錢啊?
9樓:匿名使用者
婚後購買的房子,只要夫妻之間沒有書面的特別約定,不管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均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女方可分配。
10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共同的。
如果是男方父母出的錢,就認為是男方的。
11樓:成都元大投資
婚後購房,屬共同財產!
房子是男方父母在婚前買的,子女結婚後以直系親屬買賣的方式獲得房產
房子是男方父母在婚前買的,子女結婚後以直系親屬買賣的方式獲得房產 父母以500元賣的 房產登記在雙方名下,屬於共同財產,協商不成,到法院起訴,參考如下法條分割。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
男方父母買按揭房,結婚女方要求房子加名字,男方父母不同意,懷
當你肚子一bai天一天變大,甚du至現在只有兩三個月zhi就要生了,dao就說明你手上的回籌碼並不多,而且自答此之中男方的角色很重要,但一直都是聽你說你怎麼樣夾在中間難做,因為解決問題的關鍵點你沒有把握好,所以你就只能這樣一直難受下去!家家都有本難念的經,個人覺得雙方都沒有錯,但是這樣的情況可能會不...
結婚時男方父母給買的房子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如何辨別是否為夫妻共有財產?作為乙個房地產經紀人給您的答案 常常會遇到需要辨別房產是否為共有財產的情況,特別是夫妻共有財產,這在簽單時是非常必要的,因為如果賣方是將共有財產私自 且我們沒有盡到居間方應盡的形式審查義務提示賣方出示 配偶同意 證明 那麼會存在兩個重要的風險,其一是賣方未經過共有人同意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