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訴訟時效概念的問題,當時效期間屆滿時,債務人獲得訴訟時效

2021-04-18 07:56:03 字數 3629 閱讀 2950

1樓:最真

債務人可以向法庭主動闡明,但是法院不可以主動提出,債務人提出後,法院審查,確實已過的,駁回債權人的起訴!

如何理解保證人享有主債務人的訴訟時效抗辯權

2樓:淮安浙江人

主債務訴訟時

效期間屆滿,保證人享有主債務人的訴訟時效抗辯權。保證人未主張前述訴訟時效抗辯權,承擔保證責任後向主債務人行使追償權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主債務人同意給付的情形除外。

理解:

保證人為從債務人而非主債務人,最終的債務主體應為主債務人而非保證人,因此,法律規定,保證人享有主債務人的抗辯權。該抗辯權不因主債務入的放棄而當然放棄,否則,可能發生主債務人惡意放棄抗辯權導致保證人責任加重問題的發生。因此,在主債務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主債務人不行使訴訟時效抗辯權的情形下,保證人仍然可以行使主債務人的訴訟時效抗辯權。

當然,在有證據證明其放棄了主債務人的訴訟時效抗辯權的情形下,其雖然可以行使主債務人的訴訟時效抗辯權,但其抗辯理由不會得到支援。

訴訟時效過了之後的法律後果。

3樓:華律網

刑法追訴時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規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責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分子的犯罪行為已經超過《刑法》規定的追訴時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責任。如果已經被追究了刑事責任,該案件應當予以撤銷。

根據《刑法》第87條的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第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第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第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15年。第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20年。如果20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4樓:濟南程律師

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權利人將失去勝訴權利,即勝訴權利歸於消滅。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權利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就強制義務人履行所承擔的義務。而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後,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護。

值得注意的是,訴訟時效屆滿後,義務人雖可拒絕履行其義務,權利人請求權的行使僅發生障礙,權利本身及請求權並不消滅。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後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理後,如另一方當事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且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

如果另一方當事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則視為其自動放棄該權利,法院不得依照職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應當受理支援其訴訟請求。具體而言:

1、債權人喪失勝訴權。債權人告到法院,如果法院審查認為沒有正當理由而時效已過的話,就不能判他勝訴。在法學上,將已過訴訟時效的債務稱為「自然債務」。

2、債務人可以不履行債務,自願清償的除外。

3、訴訟時效屆滿後,債務人由於不知道時效規定或者明知道時效規定而自願履行債務的,不得又以時效已過為由請求返還。

4、訴訟時效期滿的債權可以用來抵銷其他債務。例如,甲欠乙一筆錢,而乙也欠甲一筆錢,甲的債權已過訴訟時效,而乙的債權未過時效,這時,甲可以用已過訴訟時效的債權抵銷欠乙的債務。

5、訴訟時效期間同時適用於主債和從債。甲欠乙的錢,丙為甲的保證人,訴訟時效屆滿後,乙不能向甲要求償還,也不能轉而要求丙償還。

5樓:玖蘭樞

一、訴訟時效抗辯權

如果債權有「時效已過」之事實,義務人主張訴訟時效抗辯權的,權利的請求權被阻卻,義務免於履行。對於權利人而言,債權並不產生任何影響,債權仍是完全債權。

二、法院不能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進行裁判

訴訟時效抗辯權是私權利,是否行使屬於抗辯權人自由行為的範疇,法院應當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規定,當事人未主張訴訟時效抗辯,人民法院不應對訴訟時效問題進行釋明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進行裁判。

三、訴訟時效抗辯權對人的效力具有相對性

訴訟時效屆滿後,權利人的請求權得以阻卻的後果不必然產生,以義務人行使訴訟時效抗辯權為前提。在義務人眾多的情形下,其中一人所為訴訟時效抗辯權之效力,或其中一人之拋棄時效利益,對於其他人不產生影響,即訴訟時效抗辯權的主張只產生相對效力。

什麼是訴訟時效

訴訟時效又被稱為消滅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其公力救濟權歸於消滅的一種時效制度,一旦過了訴訟時效,權利人將失去勝訴權利,即勝訴權利歸於消滅。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權利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如權利人有相應的事實和法律依據,人民法院會判決權利人勝訴,如果義務人不履行法院判決書確定的義務,權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而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後,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護。

值得注意的是,訴訟時效屆滿後,義務人雖可拒絕履行其義務,權利人請求權的行使僅發生障礙,權利本身及請求權並不消滅。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後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理後,如另一方當事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且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

如果另一方當事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則視為其自動放棄該權利,法院不得依照職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應當受理支援其訴訟請求。

一般訴訟時效:指在一般情況下普遍適用的時效,這類時效不是針對某一特殊情況規定的,而是普遍適用的。2023年10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對訴訟時效的規定: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這表明,我國民事訴訟的一般訴訟時效為3年。

6樓:

民事訴訟中,超過訴訟時效最大的法律後果就是權利方喪失了勝訴權,具體來說是這樣的:

1、權利方仍然可以起訴義務方履行義務。

2、在訴訟過程中,義務方可以超出訴訟時效提出抗辯,抗辯理由成立的,起訴方敗訴。

3、在訴訟以外,權利方仍然可以向義務方要求履行義務。

7樓:愛樂叮咚

這是乙個很大的問題分情況討論:

1.一般來針對某一權利的訴訟時效說過

了,原告在訴訟中主張權利,被告提出時效抗辯的話,會導致原告不能勝訴。

2.但是雖然過了,被告以其行為或者口頭對原告主張權利承認,不管是明示或是默示的方式(情況很複雜,有很多種),都導致訴訟時效中斷,原告的主張有效。

你可以把你的情況發過來,分析下。

8樓:舊城失詞

如果債權有「時效已過」之事實,義務人主張訴訟時效抗辯權的,權利的請求權被阻卻,義務免於履行。對於權利人而言,債權並不產生任何影響,債權仍是完全債權。訴訟抗辯權時效是私權利,是否行使屬於抗辯權人自由行為的範疇,法院應當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規定,當事人未主張訴訟時效抗辯,人民法院不應對訴訟時效問題進行釋明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進行裁判。訴訟時效屆滿後,權利人的請求權得以阻卻的後果不必然產生,以義務人行使訴訟時效抗辯權為前提。在義務人眾多的情形下,其中一人所為訴訟時效抗辯權之效力,或其中一人之拋棄時效利益,對於其他人不產生影響,即訴訟時效抗辯權的主張只產生相對效力。

9樓:北京楊文戰律師

喪失勝訴權,也就是起訴到法院後,如果對方以時效過了為由拒絕承擔責任,法院會判決原告敗訴。

10樓:蓉興馮律師

訴訟時效過了,還是可以向法院起訴主張權利,但是沒有實際的作用,法院會判決駁回起訴,因為訴訟時效過了,權利人喪失了勝訴權。

訴訟時效怎樣計算,訴訟時效期限如何計算

要看具體情況,情況不一樣,訴訟時效也不一樣,具體規定看下面,可以解決您提出的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七章 訴訟時效 第一百三十五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六條 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一 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二 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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