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知識精英團隊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殺人罪是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故意殺人的行為,就構成故意殺人罪。
由於生命權利是公民人身權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權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實際被殺,不管殺人行為處於故意犯罪的預備、未遂、中止等哪個階段,都構成犯罪,應當立案追究。
2樓:戚廣利
逼人自殺算不算故意殺人還要看具體案情。
逼迫或誘騙他人自殺,即行為人希望自殺人死亡,但為了掩人耳目,逃避罪責,自己不直接動手,而是通過自己的逼迫、誘騙行為促使自殺者自己動手殺死自己,即借助自殺者自己之手達到行為人欲殺死自殺者的目的。行為人的行為與結果之間存在刑法上的因果關係。關鍵應查明行為人是否確實有刻意追求自殺者死亡的故意,並且其行為在特定環境下是否足以導致他人實施自殺的行為,兩者缺一,則就不宜認定為構成故意殺人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樓:藍愛神
那要根據情況來分析,首先,假如你對那個人說「你不死,你全家就都得死」。或者是說「你不自行了斷,可別怪我大刑伺候」,對方因此不得不自殺,這種情況,即使你只動嘴沒動手,依然算故意**。但如果情況是你有意要殺他,但沒有表示,只是找藉口對他大刑伺候,對方因為痛苦得生不如死而咬舌自盡,此時你的行為只能算故意傷害罪,因為你沒對他造成致命傷,但如果要說那是殺人未遂那就另當別論了。
前者雖然判罪會更嚴重,但如果有些人狡辯說「我是開完玩笑的」、「我只是嚇嚇他」、或者「我是說著玩的」,警察也會無可奈何,只能說自殺的人太軟弱。至於誘騙自殺、借刀殺人,一般是很難指證的,因為人心隔肚皮,誰都無法確定人的想法,有時充其量也只能被判間接故意**。這世界上有很多事,沒有人能去判定那是偶然還是必然。
4樓:匿名使用者
從理論上講:是。
這就好像,我國不主張積極「安樂死」、當事人對自己生命權的處分行為無效。比如,你承諾讓某人將你殺死。如果他真做了,一樣是故意殺人罪。
但是,自殺這種行為不處罰。
5樓:匿名使用者
自殺不構成故意殺人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用刺激性的語言逼迫乙個人去自殺算不算是**?求大神幫助
6樓:手機使用者
不算,如果是個成年人,心裡素質應該沒那麼脆弱。 如果真自殺了也就是個人的問題了。 為什麼要自殺,這個世界你根本沒有自殺的權利。 這是對你的朋友,家人。一種極端的不尊重。
假如有乙個人拿著槍逼迫乙個無辜的人去殺另外乙個無辜的人,那被逼迫殺人的無辜人在法律上算是故意殺人罪
7樓:狗屁症腐
不算,只能算脅迫殺人,但也要付法律責任!
8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不算,但肯定有罪
9樓:默許今生幸福
肯定不是故意殺人啦!
10樓:漫長的無盡長
不算,但必須能證明是被逼迫的
這算不算抑鬱?總想自殺,總是莫名的傷感,心理落差大,患得患失,但在別人面前很開心活潑且幽默
首先你活在自己的世界裡,道理你都懂,但是當局者永遠不懂,常常在外面開導別人,開心活波又幽默那你總是隱藏自己的情緒不願意表露出來,內心極度絕望,自卑也許就是你問題的根本,你為什麼要自卑,你有什麼資本自卑,往往開導別人看不到自己的問題,你開導別人的時候要求人家如果調整如果想問題,那你自己呢?有想過嗎?你...
擾民算不算有罪擾民算不算違法?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一般情況下,報警出來即可 談不上犯罪,沒那麼嚴重 還有疑問,可以再聯絡我,祝好運!擾民肯定是違法的,但是否構成犯罪要看情節的嚴重程度。從法理上講,凡是侵犯了他人利益的,都算有罪。問題是程度不同而已。不算違法,但違反了治安管理條例。按照治安管理條例規定 公民可以向派出所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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