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雙方可以先bai
進行協商du解決,協商不成zhi的雙方可以找專dao業的法律人士進行回
調解,如若調解不答成,雙方就進行訴訟解決,房產糾紛訴訟可以進行民事訴訟,當事人是房產糾紛的平等民事主體,即公民、法人或非法組織,房產糾紛屬於民事糾紛,由人民法庭民事審判庭負責審理。靳雙權部長**的團隊,其二十年專注房產糾紛,專門處理房產糾紛案件,希望可以幫到您。
2樓:匿名使用者
父母都過世的話有沒有遺囑
要是沒有遺囑原則上是平均分配財產
解決問題的唯一途徑就是法院
法院執行這類案件也比較棘手要做好打持久戰的準備
3樓:丶37度戀夏
如果母親沒有留下遺囑啥的你就直接起訴要求分割遺產就行啦。
4樓:匿名使用者
向法院起訴,我表哥才通過法院要回一房產
我今年剛辦完我父親去世後留下的房產公正,公正結果是我的母親和哥哥姐姐同意放棄房產繼承權。
5樓:匿名使用者
你那個辦理的協議公證是繼承部分的公證,該住房分為兩部分,你父母各佔50%。你公正的是所有權益繼承人放棄,有你繼承,這是你爹名下的那個50%。你還需要辦理你母親贈與你她名下份額的50%,繳納相關稅費和手續,才能辦理你乙個人名字的房產證!
具體的需要你和你母親再去辦理贈與協議公證,繳納公證費用,完後辦理過戶手續,繳納房產評估費,契稅,印花稅和工本手續費,再加上之前你繼承的你爹的那50%房產份額,這樣才算辦完了。
6樓:張明律師諮詢
可以做乙個形式上的法院訴訟,拿到調解書也是可以辦理過戶的
7樓:匿名使用者
你母親和哥哥姐姐放棄房產繼承權已得到公共了,到房管局就可以過戶到你的名下,相關費用也很少。
8樓:張曉麗
你潛意識是有算盤的是嗎?把你想達到最終目的說出來
我父親在去世前跟我的母親離婚了,我還有乙個弟弟,當時有一套房產是屬於我父親的。後來我父親又再婚了,
9樓:常瘋哥哥
您好,《繼承法》規定 遺產法定繼承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你說的你爸是和你繼母結婚前有的房子那房子和產業都屬於個人財產,都是按照以上比例分配的,也就是說你這種情況你爸媽的所有財產(包括房子和產業)應該是你、你繼母、你弟弟、你祖母每人 25% 。
如果你們家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的那房子的分配比例應該是,配偶先拿50%,然後50%你們4個均分。
法律還規定:房地產繼承應是權利與義務的雙繼承,即遺產在清償了債務後才能繼承。
建議你也諮詢一下專業人士,如果我沒說錯的話應該就是這麼分的,你繼母想把所有財產都拿去是不可能的。不合情理也不合法。她都拿去了你們拿什麼生活。
滿意請採納,如有疑問可追問
10樓:長沙龍震律師
1、你繼母有繼承權;
2;財產是否為共有要看財產和結婚的時間點;
3、你奶奶,你、你繼母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你叔叔無權繼承
遺產分配 父親去世後 哥哥去世 現在母親去世 留下房產
11樓:匿名使用者
1,父親去世後,bai如果沒有遺囑,du應該按法定繼承zhi進行遺產dao分配,第一回順序繼承人包括答父母、配偶、子女。父親的遺產包括其個人婚前財產,及婚後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
2,哥哥去世後,如果沒有遺囑,應該按法定繼承進行遺產分配,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哥哥的遺產包括其個人婚前財產,及婚後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包括按法定繼承的父親的遺產部分)
3,母親去世後,如果沒有遺囑,應該按法定繼承進行遺產分配,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母親的遺產包括其個人婚前財產,及婚後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包括繼承配偶的遺產、繼承兒子的遺產)
4,因哥哥先於母親去世,在法定繼承母親的遺產時,哥哥的子女可以代位繼承應該由其父親的遺產份額
12樓:五月的颶風
房產如果原權屬是父母的。那房產分配如下:由你父母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共同內繼承(第一順序繼容承人:
父母,配偶,子女),繼承人中的父母(你的爺爺奶奶),配偶,估計都已去世了。那就是你哥和你來共同繼承。你哥哥的份額由他的子女代位繼承。
《位繼承是和本位繼承相對應的一種繼承制度,是法定繼承的一種特殊情況。它是指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由被繼承人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替先死亡的長輩直系血親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一項法定繼承制度,又稱間接繼承、承租繼承。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繼承人,稱被代位繼承人,簡稱被代位人。
代替被代位人繼承遺產的人稱代位繼承人,簡稱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繼承遺產的權利,叫代位繼承權。》
13樓:股海無邊
父母的財產為共同財產!100w其中50萬為父 另50萬為母!
父親2023年去世,父親的50萬由母親、你版哥權、你分別繼承16.66萬也就是1/3的份額
2023年你哥去世,你哥的財產應該由母親、你嫂子、你侄子平均繼承繼承(其中包括原先這個16.66萬的一半)你母親應該從你哥那裡繼承2.77的房產份額。
母親在這裡公占有50+16.66+2.77=69.43你母親在去世後這個份額,由你和你侄子平分。
你的份額是69.43/2+16.66=51.525希望採納
14樓:匿名使用者
2023年父親去bai
世父母名下有一套房子假設du100w
在這個時候你
和zhi你哥和母dao親均分50w
今年母內親去世
在這個時候你和你哥的容孩子均分
(50w/3+50w)/2
如果你們一直沒有發生繼承的話
你理論上應該得到
50w/3+ (50w/3+50w)/2這事與你 嫂嫂沒有關係
當然好你家是幾口也沒有關係
另你哥哥去世時他遺產應該由你母親+孩子+妻子均分然後你母親得到的財產應該作為遺產/2
15樓:匿名使用者
父母去世後,其第一順序法定
繼承人應該是所有子女,原則上平均分配。版
如果有子女先權於父母去世,去世的子女的子女代父母繼承,不管去世的子女有幾個子女,只能繼承其父親應該繼承的份額。
如果沒有遺囑,大致就是這麼分。
但是,《繼承法》第十二條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法意見》第30條規定:
「對被繼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經濟**,或在勞務等方面給予了主要扶助的,應當認定其盡了主要贍養義務或主要扶養義務。」
丈夫去世留下一套房子,婆婆和我母親健在,丈夫還有乙個親哥哥,我們有乙個女兒成年未婚,如何繼承?
16樓:半禪客
首先這套房子是婚後財產,在你丈夫生前留下電腦列印的遺囑不成立的情況下:你、你的婆婆、你們的女兒都是第一繼承人。你的母親、你丈夫的哥哥沒有繼承權。
這房子是你夫妻的共同財產,首先你有50%。你丈夫的遺產只有50%,這個50%有你和你的婆婆、你的女兒平分。也就是你的婆婆只可以得到這個50%的三分之一(差不多這個房子的六分之一)。
餘下的未還清的貸款一樣。你承擔50%。餘下50%你、你的婆婆、你們的女兒分別承擔1/3。
繼承不一定要先還清房貸,這個裡面就是你婆婆這部分需要直接給她,可以進行繼承權公證將這部分折價給她就可以了(應得到部分減去需要承擔的貸款),就可以辦理了。
17樓:
首先需要確定你丈夫的遺囑有無法律效力,如有,這套房產屬於婚後財產,你丈夫和你各有50%產權,無償贈與你,就是由你支配他的50%產權,你可以全權處理。從原則上說,女兒、婆母、母親占有的比例份額應該各有側重,如果遺囑沒有法律效力,就依照繼承法執行,15萬的房貸也是各自50%,賣房後房產價值*50%-7.5萬得出的就是你丈夫名下的房產價值再按照各自比例進行分配即可。
你擁有(房產價值*50%-7.5萬)*2/3,女兒、婆母各擁有(房產價值*50%-7.5萬)*1/3,當然你大伯哥和你母親不能參與分配。
18樓:匿名使用者
這房子是你夫妻的共同財產各佔50%,還有共同債務15萬各佔7.5萬元。繼承法有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遺囑繼承優先於法定繼承,電腦列印件沒有足夠證人證明的遺囑法律效力不足。
如果按法定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都有同等份額。你們的繼承人應是你和女兒及婆婆,各繼承你丈夫那一半房產的三分之一,同時承擔7.5萬元債務各三分之一。
你媽和丈夫的哥哥沒有繼承權。
19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分配的,首先這是你和你丈夫的共同財產,應該一人一半,首先50%是你的,剩下的50%是應該來分配的,怎麼分配這個法律有明文規定的,諮詢律師就很明白了,反正你自己的50%是肯定歸你的
20樓:匿名使用者
你丈夫的那份應該由你、你女兒和你婆婆繼承,其他人應該沒有繼承權,也就是說你婆婆佔六分之一,你女兒佔六分之一,你佔三分之二!
21樓:王月媛
和你母親,你老公的哥哥沒有關係。
我姥爺去世的時候留下了一套房子現在我姥姥還在家裡只有我媽和大舅兩子妹房產證是姥爺的名字想問問
房子bai 你姥爺1 2,你姥姥1 2。你姥爺去世在du沒遺囑的情zhi況下 你姥姥繼dao 承你姥爺那部分的回1 2,也就是總共3 4 你媽和舅舅答共同繼承你姥爺的1 2,也就是每人1 8。你姥姥贈與你大舅是有絕對自主權利的,所以你大舅可以拿到7 8,你媽是1 8。如果你大舅要整套房子,必須跟你媽...
我母親去世留下一套房產,我該怎麼維護自己的利益
太簡單了,你是唯一的繼承人。父母離婚不管你跟誰,你們的親子關係都沒變。幾個姨媽與這套房子沒任何關係,不要理她們。到房屋所在地公證處做個公證,就可以直接去辦理過戶了。具體材料諮詢公證處,一般是需要 你母親的死亡證明 產權證 離婚協議,你外祖父母去世的證明,你媽媽只有你乙個孩子的證明。按照 繼承法 第十...
母親單身去世後有有留有一套房繼承人都是誰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 配偶 子女 父母。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 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本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