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在試用期期間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的,用人單位是應當支付其工資的,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一、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二、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係,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樓:
有的,在試用期辭退,用人單位不用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應支付相應的勞務報酬
3樓:小兜兒
這種情況看老闆良心了。正規來說是沒有工資的。
4樓:親夢見
有的,是老闆辭退你的
5樓:晴天
這是必須有的。。。。。
我在店裡打工試用期三天,我幹了四天,感覺這份工作不適合,不幹了,老闆不給工資合理嗎?
6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不合理。試期內可以隨時辭工,但在試用期的勞動報酬必須按約定支付;沒有約定(或對方不承認),按當地同工種平均水平支付。向當地勞動保障大隊投訴吧。
7樓:劉備無中7仁過
勞動法規定的,工作一天就要給一天工資。
8樓:風雨彩虹
那要看聘用時怎麼講了,如果是講試用期沒有工資,你接受了,那是自願的
9樓:相約戲曲
合理的,試用期剛結束,你主動辭職
10樓:徐先生
1、不合理,上了班就要給工資。
11樓:敏而
可以向當地的勞動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的。
試用期工作三天有工資嗎
12樓:夜雨微涼
試用期都是有工資的,前提是簽了勞動合同~
若沒簽合同,基本就很懸。
你這情況可以打**給公司人力直接詢問,一般都會告訴你。
13樓:雲南新華電腦學校
一般不會有工資的,不過也看老闆個人,他願意給你的話,也會按照試用期工資開給你三天的工資
14樓:山人老施
當然有工資的,試用期那怕半天也有工資的。
試用期有工資嗎,試用期三天有工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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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3天後被辭退應不應該要工資
用工形式 合同期限都不是不支付工資的理由。即便只提供了一天的勞動,單位也應支付勞動者工資,否則構成拖欠工資。如經協商不能解決的,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舉報該單位的違法行為並要求其協助拿回應得工資。一般不會給吧,七天肉基本沒工資給你,不管是你走還是辭退。那個老闆開始就是想白用你們3天,他讓你們幹活會...
上班25天,老闆不給工資,上班的時候說試用期三天,現在說試用期月,剛開始沒有說過
試用期三個月不是正好麼,試用期你才能提前三天解除勞動合同,不然得提前乙個月書面解除勞動合同,至於工資那是必須有的嘛,不給就勞動仲裁 上班25天,老闆不給工資,上班的時候說試用期三天,現在說試用期三個月,沒做滿乙個月沒工資拿怎麼辦 你們之前沒談試用期嗎?合同什麼要簽好,如果你不甘心做了25天沒工資,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