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時公司要出具什麼證明,離職時,需要公司開具什麼證明?

2022-01-15 12:19:59 字數 5711 閱讀 5426

1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保險關係轉移手續。沒有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勞動者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也不能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失業人員不能享受自主創業、再就業的稅收優惠等。若用人單位拒不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在工作過程中因為某些原因想辭職,可以和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當辦理好相關手續後,勞動者記著讓單位出具乙份終止解除勞動關係證明。那麼如何讓單位出具解除勞動關係證明?

單位拒不出具我們如何辦?

一、用人單位拒不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應如何處理?

可以要求原單位出具,這是法律規定的,用人單位不能拒絕,如果單位拒絕,就提請勞動仲裁。

根據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保險關係轉移手續。沒有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勞動者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也不能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失業人員不能享受自主創業、再就業的稅收優惠等。若用人單位拒不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樓:**次元

離職後,公司要出具離職證明。

離職證明是證明勞動者與原用人單位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憑據,也是勞動者申領失業保險金的重要資料。

《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規定:「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3樓:張仁傑

回答你好親,請稍等2分鐘,我這裡馬上為你解答哦,不要著急!離職後,公司要出具離職證明。

離職證明是證明勞動者與原用人單位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憑據,也是勞動者申領失業保險金的重要資料。

《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更多2條

4樓:

離職時單位需要做的:

1.結算工資

2.開具離職證明

3.離職後15天內你的社保和檔案的轉移

5樓:匿名使用者

有離職證明或解除勞動關係證明就行了,至於社保和公積金,公司在你離職時要停繳的,等你到新單位上班後,接著繳就行了(如果異地就業,涉及社保遷移問題),原公司無需辦理手續的。

6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到期不續簽應該開終止合同證明

如果有新單位還要辦理社保轉移手續

7樓:a蜂鳥找你

出具同意離職申請書。

離職時,需要公司開具什麼證明?

8樓:大大的

離職後,公司要出具離職證明。

離職證明是證明勞動者與原用人單位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憑據,也是勞動者申領失業保險金的重要資料。

《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規定:「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9樓:亦非網路

勞動者辭職到期的,用人單位應當在十五日之內為勞動者開具解除勞動關係證明通知書以及為其辦理離職手續和社保轉移手續。

《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1996)第15條「在勞動者履行了有關義務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作為該勞動者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和失業登記、求職登記的憑證。證明書應寫明勞動合同期限、終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擔任的工作。如果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可在證明中客觀地說明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0樓:齊力

工作經驗證明,如果公司能夠開具個人工作經驗以及工作能力的證明對於個人尋找下乙份工作是非常有利的呢

領導的介紹信,當然這一般公司都不會多管閒事的,其中如果個人對於公司創造巨大價值的又要另當別論了

11樓:

離職時當然需要公司開具離職證明的,《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因為有了離職證明,說明勞動者與原用人單位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憑據,也是勞動者申領失業保險金的重要資料,所以個人離職時必須要公司開具離職證明。

離職時當然需要公司開具離職證明的,《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因為有了離職證明,說明勞動者與原用人單位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憑據,也是勞動者申領失業保險金的重要資料,所以個人離職時必須要公司開具離職證明。

離職時當然需要公司開具離職證明的,《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因為有了離職證明,說明勞動者與原用人單位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憑據,也是勞動者申領失業保險金的重要資料,所以個人離職時必須要公司開具離職證明。

12樓:南宮十二少

離職時無論是公積金還是社保,都會自動被封存,所以離職時只需要公司開具離職證明即可,因為你入職下家公司時會用到這個。

13樓:匿名使用者

離職後,公司要出具bai離職證明。

離職證明是證明勞du動者與原用人單位勞動合同zhi解除或終止的憑據,也dao是勞動者申領失業保險金的重要資料。

《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規定:「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14樓:匿名使用者

離職時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15樓:小o穿著羽絨服

按理說只開具離職證明就行,把這個交給新公司的人力部門,他們都會辦理好一切,只需要你提供正常的資料,做好工作交接就好,但是現實中好多手續什麼的都得自己去辦理,好多事宜都得自己去問,要不後期可能吃什麼都不清楚的虧,什麼保險交接、公積金交接、檔案轉移、工資結算等等吧,都得你自己主動去問去辦理的,不過可能我家這邊不是一線城市,沒啥大企業,所以流程啥的,交接啥的都挺費事的,主要是基本都得自己忙,人力沒啥實際幫你做的,畢竟咱們就是打工的,要是專家或者高管,可能都給你辦的妥妥的吧。

16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是離職證明啦。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同時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離職證明是證明勞動者與原用人單位勞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憑據,也是勞動者申領失業保險金的重要資料。

17樓:匿名使用者

在公司交社保的話,離職要有:停繳報告單(養老、失業)、解除證明書、失業證、養老手冊,如果可以,再要乙份勞動合同;如果沒有社保,就比較簡單,保留乙份離職協議,如果有交接的話,留乙份交接清單。

18樓:吳呀吳呀

離職證明,如果買了五險一金,最好把這些都搞清楚,免得下一家公司入職需要時沒有。

19樓: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規定:「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20樓: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 檢視全部

21樓:

公司要出具離職證明,這個證明非常重要,它是終止勞動合同的憑證。

22樓:綠植東

離職證明和同意調檔的證明,但是各單位對於這兩份檔案稱呼可能稍微有點差異。

23樓:娛情娛理吧

離職時需要公司開離職證明,證明你跟前公司解除了勞動合同。

24樓:匿名使用者

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開證明的,拿好屬於自己的東西,比如社保卡等東西。

25樓:職言說

員工辭職的時候,一定要讓公司開離職證明,如果不開風險很大

26樓:湖北新東方美食

有一些公司是不需要開的。如果你下一家公司需要你就開乙個

27樓:匿名使用者

離職了之後,是需要有離職證明的,這是公司需要出的

28樓:巫馬可心

你好,離職時,公司發離職交表,還寫不寫,辭職信

公司必須為離職員工出具離職證明嗎

29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應為離職員工出具離職證明

《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可見用人單位在員工離職時,出具離職證明,是一種義務。

離職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書面證明。

實際上,離職證明,對單位沒有多大壞處,只是證明員工離職,並不能說明其他問題。對於單位而言,不想員工跳槽到其他單位,不出具離職證明,或者出具一些「暗藏殺機」的離職證明,不僅傷害了員工的心,更證明自己的「小氣」,缺乏應有的胸懷。「合則來,不合則散。

」如此簡單的道理,對於某些用人單位而言,卻如此難以理解。而對於那些被動離職的員工而言,更是一大傷害,沒有離職證明,一時半會兒沒找到工作,連失業保險金都無法領取,實在是悲哀。

小小的離職證明,卻能夠發揮大作用,很多時候,沒有離職證明,攔住了很多人的求職新路。只有加強勞動法律法規的普及力度,讓用人單位和員工都有乙個良好的職場心態,履行好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才能夠讓職場迴圈步入良性軌道,少一些職場糾紛,多一些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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