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你需要向于洪區勞動保障檢查大隊進行投訴,要求公司:
1\未簽定勞動合同支付08年12月到現在每月的雙倍工資賠償,共計7個月14個月工資的賠償;
2\要求企業補繳自入職至今的社會保險與公積金.
你需要提供證據:
1\你的入職申請表上是否有當時入職時候公司簽定的意見及時間,證明你的入職時間;
2\你的上班考勤記錄.
2樓:匿名使用者
請問公司是否有給繳納社保。如果有,那麼你即使去勞動仲裁主張雙倍工資通常也會被駁回的。如果沒有,那麼自2023年1月起算11個月的雙倍工資,公司是逃不掉的。
此外,你還可以要求和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像你的情況,你可以去于洪區勞動局的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諮詢。你的入職申請表上如果有公司負責人的簽字則可視為很有利的,你與公司發生勞動關係的證明。如果沒有,那麼你要留意一下平時與外界以公司名義所從事的工作的往來書面材料以及考勤記錄,如果有其他員工願意給你作證那更好。
通常如果員工還在公司裡工作,是不會願意做這個證明的。
祝你成功!
3樓:
首先你要證明與該公司存在勞動關係(如工作證、工作牌、證人證言等),未簽勞動合同依法可要求雙倍工資,還可要求單位補繳欠繳的包括養老、醫療等各項社會保險費。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公司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都有權管轄,因此瀋陽和四川的勞動部門都有管轄權,你可先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也可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我2023年12月份入職,一直沒有和公司籤勞動合同,現在想辭職可以要求賠償嗎?
4樓:勁松律師工作站
可以主張雙倍工資,但經濟補償金辭職是沒有的。
5樓:流年很流
當然可以,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屬於違規行為,建議去當地勞動仲裁或者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我是08年12月份入職的,公司在用工5個月之後才簽訂合同,現在又未提前30日通知解聘員工該怎麼賠償
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申請入職滿乙個月後的次日至簽訂勞動合同的前一日止的雙倍工資補償。如果還在合同期內正在履行勞動合同,單位無法定理由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標準是每工作滿一年支付相當於二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賠償金的基數以解除或者終卝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非正常出勤不納入平均計算不在此列。其工資是應發工資。
非法解除勞動合同不適用代通知金。提前30日是法定適用條款。詳見勞動合同法。
7樓:天上觀人間
你可以直接舉證你在該公司工作從2023年12月開始。如果把這個坐實了,那你不一切都好辦了。按新的勞動合同法規定,他不只要給你補上這一年半的保險,而且還得給你再開一年半的工資(沒有按規定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可以要求付給雙薪)。
同時你們視為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公司解聘你應給出更合理的理由,否則不得解聘的。如果給出了理由還要另外給你二個月的工齡補償(每年補乙個月,超過半年按一年算)及乙個月的離職補償。
8樓:匿名使用者
向當地勞動部門投訴,尋求援助。
我是2023年4月份在這家公司入職的,一直未簽勞動合同未交保險,現在公司主動要求跟我們簽訂合同
9樓:匿名使用者
違法的,哪有簽合同不交社保的,到勞動部門投訴!
我今年9月12日入職我們公司,任職三個多月,並沒有讓我填寫任何勞動合同,現在我想辭職,
10樓:
如果是試用期內,你提前3天提出就可以解除合同。現在的情況,你照樣可以直接離職,因為公司存在違法行為,並且如果你較真的話,可以通過當地的勞動仲裁諮詢、起訴(免費的,且仲裁書不需要你寫),向公司索賠。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後1個月內必須簽訂合同,否者從滿乙個月後,公司需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工資;(《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公司沒有按法規與你簽訂勞動合同,你可以直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當然,如果你嫌起訴麻煩,目的是直接離職後,領取應得的工資。建議你可以先準備好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如入職通知、工資條、工作牌等)。然後再找公司人事部門負責人溝通,明確你離職的要求,如果公司給與正常辦理,並發放工資,你可以考慮放棄到勞動仲裁起訴的權利。
如果公司人事部負責人是個聰明人,他會同意給你辦理的。
11樓:深圳張勇律師
公司若沒有跟你簽訂合同,應從你入職起第二個月支付你雙倍工資。但要注意一年的時效問題。
在試用期內,你提前3天書面形式提出離職就可以,若過了過用期,你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就行了,你可以提出離職,要求結清全部工資。
12樓:匿名使用者
你辭職可以申請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賠償金。
在公司上班五個月未簽訂勞動合同現在我準備辭職了公司該如何補償?
13樓:韓飛律師
如果勞動者是主動辭職的,用人單位是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如果勞動者是以勞動合同法第38條的規定被迫辭職的,用人單位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4個月的雙倍工資(做了5個月)。
一、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我們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14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1、上班五個月未簽訂勞動合同,公司的做法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的規定,需要承擔支付第八十二條規定的二倍的工資的法律責任,時間從進入公司工作滿乙個月的次日起開始計算。
2、由於是事實勞動關係,你可以隨時終止,但無法主張經濟補償。
3、有權要求公司補繳自參加工作之日起至解除事實勞動關係之日期間的社會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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