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說幹不到一年不幹扣月工資我幹了二十多天不想幹了,能開工資嗎

2022-03-31 16:20:57 字數 1628 閱讀 5929

1樓:上圩農場主

你們老闆這樣在違反,按勞動法當然可以不幹了,且工資100%支付。法律不是你們那個老闆說了算的,你可以去勞動仲裁單位。

2樓:baby無知的螞蟻

1、公司拖欠員工工資,或者剋扣員工的工資都是違法的,員工可以撥打12333向當地勞動部門進行投訴,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維權。

2、依據《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第八條 對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有關協議或合同規定在其完成勞動任務後即支付工資。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一)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三)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給老闆說不幹了,老闆說,不幹趕緊滾,工資沒有,欠我乙個月的,

3樓:娜洋精彩

你可以找**,一般情況下**會幫你找你的老闆來溝通協調,把欠你的工資給你補上的,你要相信**的力量。

4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老闆同意你走你就可以走了,但工資不能少你的,如果老闆不付你工資,可以找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者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請執法部門幫忙維權。

我不想幹了,老闆扣我百分之二十工資,合理嗎!

5樓:匿名使用者

扣工資不合法,勞動者離職需提前申請,造成公司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有勞動爭議可以去勞動局投訴或者在公司所在地勞動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

6樓:扶瀾微步

不合理,可以到勞動監管部門申訴,請求解決。

我工齡一年零月,工資2019,現在老闆叫我離職,除開當月工資我還

如果一直都沒有社保,當事人可以要求單位補償,另外要再補二個月經濟補償。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還要雙倍工資。用人單位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應當視情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規定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

公司扣我月工資有炒了我,公司扣我乙個月工資有炒了我

我看你應當分同步 1 機油格問題,這個你的確有責任,但是你可以強調一下,機油格密封圈不在本次維修範圍,因客房客戶沒有要求,不過這很勉強 2 這是關健,老闆要你賠償2160元還扣了你乙個月工資並且炒了你,若是你與他有合同,那麼你按合同規定,這點過錯不應當辭退你,更不能扣你工資 若你與他沒合同,那就好辦...

我給公司開車出了單方事故,老闆要扣我月工資合不合理呢

不合理。由你承擔事故所有損失,由你承擔因事故導致的其他損失,扣發本月部分工資 發放基本或最低工資 等賠完之後,再開除你。 青島餃子王 看你的合同,公司僱個司機也不是為了整天處理事故的,肯定會有相關條款。沒有合同的話我認為適當的經濟處罰也是合理的,畢竟安全行車是作為駕駛員的基本工作職責。單方事故就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