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是什麼意思,現在房子的不動產什麼意思?

2022-04-02 17:46:25 字數 5323 閱讀 9340

1樓:洛河上游

不動產是指土地、建築物及其他附著於土地上的定著物,包括物質實體及其相關權益。

電腦、電視、書桌這樣子的東西平時是不動的,但這並不是不動產。因為這些東西都是可以移動並且不會因移動而造成價值上的貶損。這些東西在現實中不移動,是因為你不想移動,而不是不能移動。

所以,你的電腦電視書桌等都是動產。

各國對動產與不動產的界定也是不同的。現在,國際上並不是單純地把是否能移動及如移動是否造成價值的貶損作為界定動產與不動產的唯一標準,而是綜合考慮物的價值大小、物權變動的法定要件等因素。例如,飛機、船隻等,國際上通行將其界定為不動產。

因為其價值較大、辦理物權變動時要到行政機關進行登記等。

動產和不動產有時是可以互變的。例如,果園中果樹上的果實,掛在果樹上時是不動產,但是如果採摘了下來,那就變成了動產。鋼材水泥等是動產,但是用其做成了房屋,就變成了不動產。

債務人是指在經濟上負有償還義務的人。即「我欠人」

債權人則是指在經濟上亨有要求對方償還一定價值的權利的人,即「人欠我」

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如移動即會損害其經濟效用和經濟價值的物,如土地及固定在土地上的建築物、橋梁、樹木等。與動產相對。

2樓:貊爰爰奚曦

不動產是不能移動或者如果移動就會改變性質、損害其價值的有形財產,房屋,土地,建築物等是屬於不動產的範疇的。而汽車、飛機和遊艇輪船等並不屬於不動產,只能屬於所有人的固定資產。

3樓:匿名使用者

不動產,是指依照其物理性質不能移動或者移動將嚴重損害其經濟價值的有體物。不動產物權是指以不動產為客體的物權,例如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等。動產物權是指以動產為客體的物權,例如車輛的所有權等。

權利物權主要是指在權利之上設立的物權,例如權利質權,建設用地使用權上設立的抵押權等。這種區分的目的在於,第一,通常在不動產可以設立用益物權,而動產則不能,第二在物權變動上,不動產採取登記的方式,動產採取交付的方式。

4樓:匿名使用者

性質上不能移動或雖可移動但移動則會損害價值的物,如土地、房屋。建築物的固定附屬裝置也是不動產。

5樓:111鬱悶

不能隨便套現金的資產…如:房子、田地、工廠、汽車… …

6樓:

一般就是指房屋,裝置。

7樓:屏海讀聯

土地.房屋和建築物及其附著物

8樓:平夳法律資訊服務

不動產是指土地和土地上的定著物。包括各種建築物,如房屋、橋梁、電視塔,地下排水設施等等;生長在土地上的各類植物,如樹木、農作物、花草等,需要說明的是,植物的果實尚未採摘、收割之前,樹木尚未砍伐之前,都是地上的定著物,屬於不動產,一旦採摘、收割、砍伐下來,脫離了土地,則屬於動產。

動產是指不動產以外的財產。如機器裝置、車輛、動物、各種生活日用品等等。

不動產的特點是,與土地不能分離或者不可移動,一旦與土地分離或者移動將改變其性質或者大大降低其價值。例如,建築物一旦移動或離開土地就不成其為建築物,其價值將大大降低。而動產則可以隨意移動,其價值不受影響。

9樓:易豐搬家物流公司

不動產是指實物形態的土地和附著於土地上的改良物,包括附著於地面或位於地上和地下的附屬物。

不動產不一定是實物形態的,如探礦權和採礦權。如建築物及土地上生長的植物。依自然性質或法律規定不可移動的土地、土地定著物、與土地尚未脫離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於土地並且不能分離的其他物。

包括物質實體和依託於物質實體上的權益。不動產是財產劃分的一種形態。

現在房子的不動產什麼意思?

10樓:魔笛

不動產只是「不可以移動的財產」的意思。

中介所說的終身擁有是誇大其詞的虛假資訊。

七十年產權也僅僅是土地出讓開始計算的,也就是這塊地什麼時候建房就從什麼時候算,而不是你購買房屋的時間。

滿70年後,你的子女繼續給國家繳費續期,還可以繼續住。如果國家**要拆,會補償你們相應的拆遷費。

不動產是劃分財產的一種形態。

最核心的不動產型別就是土地。而以土地為基礎再進行擴充套件,有其他的型別。在法律上有分離說與吸收說之分。根據吸收說,房屋被土地吸收,成為土地的組成部分,不能成為獨立的不動產。

同理,莊稼等土地上的附著物也被土地吸收,也成為土地的組成部分,也不能成為獨立的不動產。所以根據不動產的定義以及吸收說的理論,在實體上只有土地為不動產。吸收說可以說是傳統法理,但是這種制度隨著現代經濟的發展,也有了發展。

比如德國為了突顯房屋的價值,使其與土地在價值上分開,但又不違背傳統法理,就提出了地上權制度,然後根據吸收說,讓地上權吸收房屋,這樣也就符合吸收說的理論了。而另一些國家卻與此相反提出了分離說。

根據分離說,土地與附著於土地的物(特別是價值明顯的物如房屋)分離為不同的不動產。如土地上建立乙個房屋,此時土地與房屋為不同的不動產,但是一般情況下會產生與之相一致或協調的制度,如日本因此提出了法定租賃權與法定地上權,這樣土地為獨立的不動產,法定租賃權或法定地上權與房屋合併成為獨立的不動產,然後就符合了傳統法理。

一般國家都規定不動產的型別,如我國規定不動產的型別有如下:土地、建築物、構築物以及添附於土地和建(構)築物的物。

11樓:爽朗的

房屋屬於不動產中的一種

不動產不動產( immovable property) 是指依自然性質或法律規定不可移動的財產,如土地,房屋、探礦權、採礦權等土地定著物,與土地尚未脫離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於土地並且不能分離的其他物。

不動產作為自然物的特性有: 不可移動性,又稱位置固定性,即地理位置固定; 個別性,也稱獨特性、獨一無二,包括位置差異、利用程度差異、權利差異;耐久性,又稱壽命長久,如土地不因使用或放置而損耗、毀滅,而且增值; 數量有限性,又稱供給有限,土地總量固定有限,經濟供給有彈性。

拓展資料:

性質型別

不動產是財產劃分的一種形態。因不動產對人們生活影響重大,且具有耐久性 、稀缺性 、不可隱匿性和不可移動性等特點,故許多國家法律對其均有特殊規定。在民事實體法上,不動產權利的變化,如以不動產為買賣或設立抵押權的標的物時,必須經一定登記的公示手續,否則不發生效力;在民事程式法上,因不動產所引起的糾紛,一般應由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管轄,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就有類似的法律規定。

最核心的不動產型別就是土地。而以土地為基礎再進行擴充套件,有其他的型別。在法律上有分離說與吸收說之分。

根據吸收說,房屋被土地吸收,成為土地的組成部分,不能成為獨立的不動產;同理,莊稼等土地上的附著物也被土地吸收,也成為土地的組成部分,也不能成為獨立的不動產。所以根據不動產的定義以及吸收說的理論,在實體上只有土地為不動產。吸收說可以說是傳統法理,但是這種制度隨著現代經濟的發展,也有了發展。

比如德國為了突顯房屋的價值,使其與土地在價值上分開,但又不違背傳統法理,就提出了地上權制度,然後根據吸收說,讓地上權吸收房屋,這樣也就符合吸收說的理論了。而另一些國家卻與此相反提出了分離說。根據分離說,土地與附著於土地的物(特別是價值明顯的物如房屋)分離為不同的不動產。

如土地上建立乙個房屋,此時土地與房屋為不同的不動產,但是一般情況下會產生與之相一致或協調的制度,如日本因此提出了法定租賃權與法定地上權,這樣土地為獨立的不動產,法定租賃權或法定地上權與房屋合併成為獨立的不動產,然後就符合了傳統法理。

一般國家都規定不動產的型別,如我國規定不動產的型別有如下:土地、建築物、構築物以及添附於土地和建(構)築物的物。

12樓:匿名使用者

換個名字而已,如果你不是炒房,就沒有什麼本質的區別,以前的70年指的是土地使用年限(房子不管多少年永遠都是你的),現在的不動產權證沒有了使用年限。

13樓:

我剛買二手房。。。

我買的08年的,截至17年也就是減去9年,還有61年。

你如果買05年的小區房,70年減去12年,也就是你的產權還有58年。

在中國產權都是70年,不像美國是終身擁有。

再就是所謂不動產只是「不可以移動的財產」的意思,不像汽車或者金銀珠寶這類事可以移動的。。

我這麼說不知道你可能明白看懂,不懂再追問吧。。。

14樓:涿州華僑城

不動產是指依自然性質或法律規定不可移動的財產,如土地、房屋、探礦權、採礦權等土地定著物。房屋的不動產權分為70年和40年,而產權時間是從開發商拿到地時算起,並不是業主拿到不動產權證時的時間,產權到期後,是可以自動續期的,前提是所持不動產不會拆遷,業主只需根據地價補繳土地出讓金。

15樓:匿名使用者

不動產僅僅是不能移動的財產而已,終身擁有那只是夢想,七十年產權也僅僅是土地出讓開始計算的,而不是你購買房屋的世界

16樓:嚴軍軍

你是在哪個地方買房呢

17樓:來自古隆中濃桃豔李的梧桐

跪求海綿寶寶裡的過一段時間後的語音包 a few moments later

不動產登記到底是什麼意思?

18樓:華律網

不動產是指依自然性質或法律規定不可移動的財產,如土地、房屋、探礦權、採礦權等土地定著物、與土地尚未脫離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人力添附於土地並且不能分離的其他物。不動產登記又稱為不動產物權登記,是權利人、利害關係人申請國家確定的職能部門將有關申請的不動產物權的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的行為。登記機構在進行不動產登記時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第一查驗申請人提供的必要材料。第二詢問申請人有關登記事項。第三如實、及時進行登記。

第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不動產統一登記後,土地和房屋的登記將統一,不動產登記證書,即記載房屋的產權資訊,也包括土地的使用權資訊。如房屋的建築面積、土地的分攤使用面積等。

19樓:成都沈輝律師

不動產登記是指土地、建築物及其他附著於土地上的定著物,包括物質實體及其相關權益按照國家法律記載、記錄下來。這是對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的記載和見證。

不動產登記的性質,是指不動產登記行為的法律屬性。關於不動產登記的性質,大致有三種學說:(1)公法行為說。

(2)證明行為說。(3)私法行為說。我們認為,不動產登記並非登記機關的行政管理行為,其本質應為產生私法效果的事實行為。

不動產物權包括: (1)所有權;(2)地上權;(3)永佃權;(4)地役權;(5)先取特權;(6)質權;(7)抵押權;(8)租賃權;(9)採石權。

根據2023年3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範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房產屬於不動產需要登記

不動產權證的意義,不動產權證是什麼,房屋不動產權證

不動產權屬證書,全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簡稱不動產證,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證書 是指國土資源部制定的不動產登記簿證,2015年3月1日正式施行,國土資源部制定的不動產登記簿證樣式 不動產權證書 不動產登記證明 正式啟用。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 ...

不動產登記的效力是什麼不動產登記到底是什麼意思?

不動產是指依自然性質或法律規定不可移動的財產,如土地 房屋 探礦權 採礦權等土地定著物 與土地尚未脫離的土地生成物 因自然或人力添附於土地並且不能分離的其他物。不動產登記又稱為不動產物權登記,是權利人 利害關係人申請國家確定的職能部門將有關申請的不動產物權的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的行為。登記機構在進...

房屋不動產權證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 房屋不動產權證的意思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申請人到不動產所在地的不動產登記部門遞交申請材料 申請權籍調查,屬地不動產登記機構受理 初審後報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審核,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核准並將登記事項記載於登記簿即可領取房屋不動產權證。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