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元春雨
在廠裡寫了離職單,但是沒有得到領導的批准之後,你是不可以離開單位的,意思是你必須上班去等待領導簽字,手續辦完之後方可離開。
2樓:卻翠曼
如果廠子允許的話你就可以不用上班了,如果廠子有規定必須提前多長時間寫辭職報告,那你就可能要寫完辭職報告再幹上一段時間了
3樓:
不可以的,寫了離職單只是。有離職申請。需要領導同意了,或者是過了多少個工作日一般都是規定15個工作日或者是20個工作日才可以退崗的才可以不上班的,要看你們公司是怎麼規定的?
4樓:
你寫了離職單之後,必須由廠裡批准了才可以不去上班,否則的話還要繼續上班
5樓:great軒軒
這個是要到位批准後辦理了離職手續才可以不上班的吧,每個到位的要求還有出入的。看看敏到位如何要求的了
6樓:敖孤丹
應該還是要上班的,離職需要提前乙個月打辭職報告的,不是你剛打了離職報告就可以走的。
7樓:
離職單如果領導批准了就不用上班,你已經不是公司的員工了。
8樓:pu西
這個要廠裡批准同意,上到你離職日期,廠裡要結算工資的。
9樓:匿名使用者
你得上班上到離職單上的離職日期,離職日期當天不可以加班。
10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這期間還得上班,廠領導比準才可以不上班。
11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人寫完辭職報告後乙個月,具體看公司規定
12樓:情感答疑梁山伯
你去把手續流程走完,你才能是真正的辭職。
13樓:人生如夢
批准後就可以,有離職日期的。
14樓:雲山老松
經批准,同意之後才可以休息。
15樓:五長菁
你問一下你帶班的,他說可以就可以
提前三天寫離職,如果我在前三天寫了離職單還要繼續上班嘛?還是那三天不用上班了! 100
16樓:
可以繼續上班,一般是等到單位批准和交!接工作後就可以離職,在此期間工資和待遇還是可以正常支付的。
在廠裡上班不想幹了辭職不批怎麼辦
17樓:華律網
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分三種情況:一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個人原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天(如果在試用期之內應該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如果一時找不到新的工作 領不到失業金。
二是,依據第勞動合同法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即用人單位不合法,如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等情形,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馬走人。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乙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三是,勞動者沒有任何依據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不辭而別),用人單位不但不給經濟補償金,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給單位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單位可以用扣工資的方法作為賠償。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18樓:敖登州
在廠裡上班不想幹了可以提前30日向用人單位提出辭職,你可以說家裡有事必須辭職。如果他要是不批或者不准你可以拿起法律的**來維護自己權利。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有辭職的權利,公司不讓員工辭職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員工可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用法律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9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進行辦理。
1、《勞動合同法》第四章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辭職可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勞動者按照勞動合同法寫出書面辭職申請,三十日內,勞動合同自動解除,勞動者可不承擔因之而產生的任何法律後果。
3、勞動者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辭職並解除勞動合同後,勞動者在職期間的工資不受影響。
4、勞動者主動提出辭職後,用人單位可不對勞動者進行經濟補償。
5、勞動者按勞動合同法履行辭職手續後,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在職期間的工資,勞動者可到勞動監察大隊進行仲裁解決。
20樓:羊羋羋的春天
首先,你應該是崗位上比較重要的人員,所以工廠不願意損失人才;
每個工廠都有乙個正規的離職流程,大致是提前乙個月遞交離職申請,要保障您的薪資不會扣損,建議您還是多於領導溝通,然後遞交一下離職申請。
離職後能有個計畫是更好的,比如是有家事需要處理、有其他崗位想要試試等等,大家出來賺錢的,如果現有崗位做的還是不錯的,其實最好還是能做下去呢
21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合同,可以立即走人;簽訂了合同,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不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單位,你就可以走人了。而且不得少你一分錢工資。
建議你看一下《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上面有詳細規定,如果你屬於正當辭職單位沒有理由拒絕,只要交接完畢,在規定期限提辭職報告就可以了,單位拒絕可以向人社部門投訴或仲裁
22樓:別苑飄香
首先,了解一下你和公司是否簽訂勞動合同。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以未簽合同未理由起訴公司,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支付雙倍工資。
其次,如果簽訂了勞動合同,你已經提前30天提出辭職,但是你有證據證明你的說法嗎?所以在你提辭職的時候要寫乙個書面的辭職報告的東西或者別的東西來證明你已經提前通知用人單位了。然後過30天直接走就行,公司如果拖欠工資或者扣工資的話,那就是違法的,你直接帶上相關證據去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要求公司給你支付工資。
23樓:王元頁
自己書面通知單位辭職,到三十天就可以離職
辭職是通知單位,不是等單位批准
自己保留乙個給單位辭職信的證據,電子郵件**錄音簡訊之類都可以,萬一單位因此不發工資,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單位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4樓:招人
在家也可以通過網路找到適合自己的專案,現在在做著,有網就可以,比上班強多了,看茗字家了解就絕對不會讓你失望,希望可以幫到你
請問我在 工廠裡上班,寫了辭職單後,還沒有到期,公司就叫我提前走人。勞動法允許嗎? 10
25樓:金風玉露人間有
那要看你自己願不願意了,如果不願意走人,那就是勞動法不允許的,可以到勞動站投訴,調解無效可以到勞動仲裁廳去申請勞動仲裁,公司要賠償一定的補償的。如果你願意提前走人,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26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規定提前30天書面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單位必須在30天以內為你辦理離職手續,所以現在為你辦理離職手續是合法的。法律並沒有規定30天以後辦理離職手續。
我在廠裡上班一月十號交的離職單,辭職到二月十號,我到二月十號那天要不要上班?還是去辦離職手續就行了
27樓:平民亦百姓
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只要提前通知單位解除合同,期間辦理離職手續,你2月10日不需要上班,到期雙方勞動關係自動解除
28樓:交流知識借鑑的小鋪
要上班,而且順帶去辦離職手續就行了。
29樓:丟失的一滴淚
不要 直接去人事部
我在廠裡上班,因為生病不能做了,寫了辭職書可不可以直接走人呢?
30樓:石祖新律師
不一定需要辭職。
因病不能工作,可憑正規醫院的請假條先請病假,單位在病假期間不能辭退你(在醫療期內),且應發給你病假工資。
如果非要辭職的,如果是試用期內,應提前3天通知。其他應提前30天通知,否則單位可追究你未提起通知而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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