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依據辭職的理由確定是否享有經濟補償金。若是以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之情形為由解除勞動關係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若是其他理由解除勞動關係的,則無法獲得補償。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樓:蒼洱白子
勞動合同到期,單位與勞動者續簽合同,而且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達到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那麼簽訂這個合同後,可以不再續簽合同的。
《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樓:監理師
個人原因辭職,不能獲得補償。
關於勞動合同續簽 勞動合同期滿,未續簽,但仍在原單位任職,請問合同到期後的保險是否由原單位繳納
你的想法都合法律規定 合同期滿繼續工作期間,如果乙個月後仍然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單位雙倍工資 的補償 你工作期間單位應該給你上保險,而不應該由你個人全部承擔因病如果調換崗位仍然不能完成崗位工作的,單位才可以辭退,你的病既然不影響工作,單位以這個理由辭職不合法。如果單位辭職你,你可以要求補償,每工...
勞動合同期滿後沒有續簽,我可以要求公司進行賠償嗎?
當然可以進行賠償。眾所周知,我們任何人參加工作一定要簽訂勞動合同的,但是有些企業公司依據某些不可告人的的目的或者企業的利益而選擇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但是這樣往往損害了我們職工的合法權益,我們有權利進行勞動仲裁。面對公司企業的不合理行徑我們一定站出來主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一 合同到期後 當我們合同...
我在公司服務滿十三年,合同期滿不再續簽是否相應補償
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續簽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你從2008.1.1勞動合同法實施之日起到合同到期日止期間的工齡支付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補償乙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補償乙個月工資。勞動合同到期,你主動不續簽的,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