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實現職務與職級並行,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2022-11-08 01:22:10 字數 5287 閱讀 1587

1樓:匿名使用者

【職務與職級並行的實施方案】我國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開始實施,今後科員只要符合任滿12年等條件,即可享受副科長的待遇。以往公考中基層公務員崗位頻頻遇冷,而且基層崗位留不住人才,新政將讓這樣的現狀得到改善。

中辦、國辦印發了《關於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意見》,人社部、中組部、**編辦、財政部、國家公務員局5部門部署了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實施工作。

《意見》提出,將對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設定5個職級,由低到高依次為科員級、副科級、正科級、副處級和正處級。辦事員任滿8年未提拔的,可享受科員待遇;科員任滿12年未提拔的,可享受副科待遇;副鄉科級、副主任科員滿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正科級待遇;正科級幹部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副處級待遇;副縣處級幹部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正處級待遇。職級晉公升後,可以享受相應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工資待遇,但工作崗位不變。

《意見》對「任職年限」作了解釋,指從晉公升職級或正式任命職務之月起按周年計算,滿12個月為1周年。《意見》規定,任現職級或職務期間每有1個年度考核為優秀等次,任職年限條件縮短半年;每有1個年度考核為基本稱職等次,任職年限條件延長1年。

對實施職級晉公升制度的機構範圍,《意見》作出了明確限定,即縣(市、區、旗)和鄉(鎮、街道)機關和參公管理單位的在編人員;機構規格高於正處級的縣(市、區),其所屬黨委、**工作部門等不列入實施範圍。

2樓:最愛秋天的傳說

深改組提出的「職務與職級並行」的方案當然是值得肯定的。因為,通過開啟另一條通道,可以使更多的基層公務員通過晉公升職級獲得相應的待遇、榮譽感和認同感。但是,也應該認識到「職務與職級並行」必須統籌推進,既要通過**自身改革和「簡政放權」,讓「公務員熱」回歸理性,讓更多的人不再擁擠獨木橋;同時,在基層推進「職務與職級並行」也需要系列的配套政策和改革。

3樓:中公教育

理想的實現,不改變環境在我們周圍,因為它是客觀存在的,但人的意識是主觀的。實現援助的預期目標,但在人們的主觀意識了決定性的作用,雖然所要求的條件。意識倡議,要實現自己的夢想的話,我們需要建立正確的世界觀,正確的世界觀和人生觀將幫助我們建立良好的價值觀,使我們自身的不斷努力,同時實現所需的時間再次做到一切從實際出發,尊重客觀存在的事物,不要做無用功。

世界是乙個不可分割的鏈結,有些鏈結是客觀的,不能更改,但可以新增在現有的接觸乙個新的聯絡人,我們可以努力實現自己的夢想之外,建立與新的聯絡人相關聯的理想,這將幫助我們為更好地實現我們的願景。

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4樓:在學網

基層執行過程中還存在三個方面突出問題

一是晉公升條件要求過高,對工齡因素考慮不足。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規定的職級晉公升條件既有任職年限要求又有工資級別要求。不少基層公務員僅任職年限這一項就難以達到標準,再加上工資級別條件限制,且沒有充分考慮工齡因素,等到以上條件都具備時,大部分人員已接近退休年齡,到退休時很難享受到上一職級工資待遇。

二是一次不能晉公升兩個職級設定不夠合理。按照一次不能晉公升兩個職級規定,大部分基層公務員任科員時間長達30餘年,承擔的工作任務重,且已超過提拔年齡,按規定只能享受副主任科員工資,致使按照政策已享受副主任科員待遇的幹部,因提拔無望,職級又不能再次晉公升,工作中積極性不高,職務與職級並行政策對基層幹部的激勵沒有達到預期效果。

三是對公務員在事業單位工作期間的職務級別及年限缺乏合理明確的認定。不少基層公務員在進入行政機關工作之前在事業單位工作,有的從事業單位調入,有的是單位性質轉為參公事業單位,由於基層單位規格限制,無論他在事業單位是什麼職稱,定級時若無行政級別,往往被定為科員,這類人員往往到退休也很難達到晉公升資格條件。

對策及建議:

一是健全公務員內部考核機制。公務員享受職務與職級待遇後,出現不積極不主動等工作狀態,主要是以往的考核標準過於模糊,使得考核缺乏一定的客觀公正性。建議加強平時考核,建立日常考核結果反饋機制。

採用科學合理的考核方法。激勵在職公務人員積極努力地開展工作,促進公務員素質能力進一步提高。

二是對工作踏實、默默無聞的基層公務員,適當加大職務職級晉公升力度。針對基層科員群體大、年齡大的特點,在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中,建議在科員享受副主任科員待遇這種情況下取消一次不能晉公升兩個職級設定,使基層普通科員即使沒有得到提拔,但到退休時可以和自治區、市一級的部分幹部享受同樣級別的工資待遇,縮減基層幹部的心理落差。

三是科學合理設定職級晉公升制度。在職級設定中,職級既要與職務保持一定的對應關係,又要使職務與職級相分離,保持獨立性。級別不僅是基本工資的確定依據,還是提高公務員福利、津貼等決定因素。

要改變現行制度下以職定級、以職定薪的現狀,明確職務與職級的關係,充分體現職級的價值,增強職級的激勵功能,使職級工資在公務員工資收入和各類福利津貼待遇中起主導性作用。

5樓:農村民辦成本次

建立職務與職級並行的制度,拓寬公務員晉公升的職業發展通道,有以下三個問題需要釐清,僅供參考。

1. 級別是職位因素與品位因素的統一。《公務員法》第19條第3款規定:

公務員的級別根據所任職務及德才表現、工作實績和資歷確定。這句話有兩層含義。首先,級別與職務相對應,是能力和業績的體現,這是職位因素。

一定的職務層次必然對應一定的級別,職務晉公升應當在級別晉公升中體現。但是,級別同樣要體現資歷,這是品位因素。因此,公務員晉公升職務可以帶來級別晉公升,不晉公升職務也可以帶來級別晉公升。

一定的職務層次可以對應多個級別。同一職務層次內,年資高的人一般應當比年資淺的人職級高。

2. 級別應與待遇掛鉤。級別能夠為公務員帶來物質上的激勵,才能有效體現對其工作業績與個人價值的肯定,並相應地為公務員帶來職業滿足感和社會地位的提公升。

也只有如此,級別的激勵作用才能得到實現。級別與待遇掛鉤,不僅要體現在工資收入上,也應當相應地體現在住房、醫療等其他待遇上。此外,級別待遇的檔差應合理設定,以強化級別晉公升的激勵作用,從而減少公務員對職務晉公升的依賴。

3. 應擴大職務與職級的交叉範圍,體現向基層傾斜原則。基層工作量大面廣,但受縣鄉兩級政權機構的規格所限,縣級以下公務員普遍職級偏低。

適當擴大基層公務員職級與職務的交叉範圍,對一定級別以下公務員僅實行任職資格管理,允許少數優秀基層公務員的級別適當高於機構規格,有利於激勵優秀人才長期穩定在基層崗位工作。

6樓:江西公職考試

(一)公務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晉公升職級:

1、不符合公務員晉公升職級基本條件、公務員晉公升職級基本資格的;

2、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影響晉公升職級的其他情形。

(二) 公務員職級實行能上能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按照規定降低職級:

1、不能勝任職位職責要求的;

2、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

3、受到降職處理或者撤職處分的;

4、法律法規和黨內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規定提出,**機關和地方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章規定,按照落實好幹部標準、從嚴管理幹部和樹立鼓勵幹事創業、擔當作為導向的要求,結合實際細化公務員職級公升降的條件和情形。

什麼是職務與職級並行,職級與待遇掛鉤制度

7樓:中公教育

公務員將施行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這意味著公務員的工資待遇將與職務脫鉤、與職級掛鉤,將改變過去當領導才能漲工資的現象,從而提高基層公務員薪酬。

職級與待遇掛鉤是實現並行的前提

據報道,職務與職級應該是相對獨立、相對分離的。職務反映職級,職級對應一定職務。現實中,職務與職級的聯絡過於緊密,表現為以職定級、以職定薪。

據統計,在目前各地公務員工資的四個組成部分中,職務工資約佔20%,級別工資約佔25%,地區附加津貼約佔45%,各種補貼約佔10%。級別工資僅佔兩成。相比之下,職務工資比例雖不高,但由於地區附加津貼基本按照職務發放,職務工資整體所佔比例接近七成。

職務對工資水平具有決定性作用。職級的功能被明顯弱化。

因此,推行職務與職級的並行,實質是適度分離職務與職級過於緊密的聯絡,使職級真正成為公務員的一條獨立的職業發展階梯。那些不能晉公升職務的公務員,也可以通過晉公升職級獲得合理的待遇和尊嚴。

職級與待遇掛鉤指的是,將公務員經濟待遇的分配主要由職務決定轉向主要由職級決定,強化職級對經濟待遇的決定功能。

公務員待遇一般分為政治待遇、工作待遇、經濟待遇三種型別。政治待遇與工作待遇的分配,體現的是責權利對等的原則。經濟待遇的分配,則應該體現按勞分配的原則。

公務員的工作能力越強、工作時間越長、工作業績越突出,相應的獲得的經濟報酬就應該越多。如果僅僅是因為屬於同一職務層級,就享受相同的工資待遇,則明顯不合理。

只有讓職級與待遇掛鉤,使職級對公務員的經濟待遇具有一定的決定作用,職級才能真正成為公務員在職業發展中取得進步的標誌,公務員才會從內心將職級作為職業發展的階梯,職務與職級的並行才有可能。

解決基層公務員薪酬偏低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的職務應當對應相應的級別。又規定,公務員的職務與級別是確定公務員工資及其他待遇的依據。這就意味著,公務員的工資待遇由其職務決定。

我國的領導職務層次,從國家級正副職、省部級正副職、廳局級正副職、縣處級正副職,到鄉科級正副職,共分為10個層級。對應的職級即為科級、處級、省部級至國級。

除此之外,非領導職務也分為8個層級,包括巡視員、副巡視員、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非領導職務層次在廳局級以下設定。

目前,我國公務員的薪酬待遇,就是與這些層級掛鉤。職務與級別越高,收入就越高。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稱,「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就是要打破這種常規,將公務員的工資與職務分離、與職級掛鉤。這主要解決的是基層公務員薪資偏低的問題。

竹立家說,基層公務員晉公升的渠道少、速度慢。如果職務和職級不並行,有些鄉鎮的基層公務員,一輩子可能連個科長都當不上,當不上領導基本的薪酬就上不去。這影響了公務員的工作積極性,也對其家庭生活的改善無益。

「不論是從管理學還是心理學的角度講,薪酬都是人認真工作的基礎因素。」

職務與職級並行後,乙個普通的基層公務員,按照工作年限和考核標準提高職級,就可以相應的增長工資。這也可以解決基層公務員一直以來工資偏低的問題。

將有利於消除官本位現象

竹立家認為,長期以來,按照職務發工資的公務員薪酬制度是不合理的。

比如同樣工作了5年的基層公務員,都是2000元月薪,乙個當了科長,月薪就能漲到3000元,沒當上的一直都是2000元的月薪,差了很大一塊。當不上這個處長,工資就很難提公升,除非是大規模的整體性漲工資。

這就出現乙個問題:當不上官,就別想漲工資。於是就出現了買官賣官,形成了腐敗現象。

「大家都想當官,當官工資才漲能上去。」「職級並行制度」 實施之後,兩個人同樣工作了5年,你沒當上科長,但你也幹得不錯,你的工資就和當上科長的差不多。這樣的話,大家就不會往官場這條獨木橋上擠了。

這將有利於消除官本位現象。

公務員 職務職級並行 怎麼落地

公務員 職務職級並行 落地方法 1 首先,應解剖現行制度積弊的體制性成因。一直以來,公務員的職級與職務是緊緊掛鉤的。弊端之一是,沒有職務,職級就無法晉公升。縣以上有處級的調研員 巡視員等虛職 科級及其以下沒有虛職。弊端之二是,公務員職級過度依賴其單位的級別,導致廟大和尚大 廟小和尚小,縣級公安局乙個...

縣以下機關公務員實行職務和職級並行軍轉幹部怎麼套

這個和跟軍轉幹部關係不大,主要看軍轉幹部轉到地方後是什麼級別和職務。職級和職務並行指的是多年未受提拔也可以享受高一級的待遇。中辦 國辦印發了 關於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意見 人社部 中組部 編辦 財政部 國家公務員局5部門部署了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實施工作。意見 提...

公務員職位的概念是什麼,公務員職級 職位 職務 崗位的概念 區別

職位即是通俗上說的崗位的意思,不過公務員職位是行政編制,行使依法管理國家的權力。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 納入國家行政編制 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按照公務員法有關規定,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領導職務分為十級 國家級正職 國家級副職 省部級正職 省部級副職 廳局級正職 廳局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