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離婚後,300萬房產只得到2 8萬元,男子該如何維護合法權益?

2025-01-11 16:00:07 字數 5533 閱讀 9410

1樓:生活導師青燈俗娛事

男子離婚後,300萬房產只得到萬元,這萬元就是他的合法權益,從法律角度上來說,是無法爭取更多的賠償的,法院的判決合理合法。

一、案件始末<>

二人共有的這套房產,經核實,目前市場價值330萬元,剩餘貸款金額50多萬元,兩人當年在房屋產權時把房屋登記為按份共有,小麗佔99%,阿強佔1%。該房屋的購房款當時包括了100多萬元的首付款和70多萬元的貸款,在小麗母親出資超過一半的情況下,為了照顧妻子母親的情緒,在登記證上阿強只佔了1%。

二、法院的判決理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該案中,房屋的產權比例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夫妻財產分配權的劃分符合有關規定,對雙方都有約束力,應當按照該約定來執行,而且民事主體應遵循誠信原則,恪守誠信才是公平合理的。

所以,法院認為對該套房屋的分割,不應違反雙方在產權登記時自願達成的協議,應依法按按份共有進行分割。

三、個人看法<>

這萬就是男方的合法權益,既然約定合法有效,而且這種約定還經過了國家機關登記,所以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該案的夫妻雙方就應按約定的內容享受權利,承擔義務。所以,從法律角度上來說,本案的男方當事人是無法爭取更多的賠償的。

2樓:陳歸bu離

答:我建議該男子可以到法院起訴,對此,我覺得這樣的財產分割是極其不合理,該男子應該做出應對的方法。

3樓:金牛座大人

男子不需要再去申訴維護自己的權益了,因為他的佔比很小,這樣分配就很合理了。

4樓:王志順順順

他可以通過法律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因為這段感情讓他損失了很多。

5樓:夏見冬

男子可以收集證據去法院打官司,如果證據齊全,法院是會給出合理的判決的。

6樓:霅霅愛朵拉

我覺得要是男子覺得不合理可以再次上訴,畢竟這就是法院的判決。

男子離婚330萬元房產僅得2.8萬元,你認為這個判決是否合理?

7樓:五十九說教育

挺合理的呀,法律是最講證據的,管你有多少種藉口或者理由,法律只看你能提供什麼證據來證明你的理由。如果你沒有那麼對不起,法律只能按照現有的證據來判決。

法律不是人情,不會你說什麼法官就什麼。當然,法律也是講究人情的,法官也會綜合考慮許多因素來判斷最後的結果。

就像這個案件,初審法官一開始判決的是按雙方對於房屋的貢獻來分配的。但是女方對初審的判決結果不服,提起了上訴。

後來終審的時候,法官了女方提供的證據,證明了男方確實在婚姻存續期間有過書面承諾,房屋的所有權就是歸女方的。

雖然男方提出異議說自己只是為了安撫老人才這麼說的。但是他不能提供有力的證據來反駁女方的證據,那麼法官只能按照他沒證據來處理這個事情。

至於男方覺得是否合理這個問題,這其實沒有什麼疑議的。當初他簽訂那個保證書的時候,就說明他放棄了自己的權利。這之後再說什麼都沒有了,都是無效的掙扎。

夫妻之間,好的時候可能就是為了家庭和睦做出了一些讓步。但是這個讓步如果涉及到個人利益問題,那麼最好還是慎重。

因為你不知以後的事情會怎麼發展,你衝動之下放棄了自己的利益,之後再想後悔都難。

如果不想給自己留下遺憾,那麼不妨多個心眼。

再說這個女方,她就特別懂得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在兩個人濃情蜜意的時候,女方就已經想好了以後可能出現的問題,從而儘早做出了預防措施。

這樣一來,不管兩個人之後會發生什麼事情,自己本身的合法權益都可以得到保護。

如果兩個人一直很好,那自然是萬事大吉。但是一旦遇到就像這種情況,那麼主動權就掌握在了自己手中。

雖然我們都不希望自己的婚姻遭遇分崩離析的那一天,但是我們不得不承認這就是乙個可能的存在。與其做個鴕鳥欺騙自己,倒不如徹底把自己放在乙個清醒的位置上。

也許這樣看起來會有一些無情,但是卻可以避免很多後續的麻煩。說到底誰都可以背叛你,但是你的房子鈔票卻沒法背叛你。而且它們還會給你底氣,讓你乙個人生活也不會有恐懼,並且可以活得很好。

8樓:愛貓咪的葉子

我覺得是非常合理的,因為這位男子只得了房屋的1%,因為這位男子的很多行為已經損害了女子的利益,所以我覺得這麼判處是非常合理的。

9樓:王祿

合理,因為買這個房子的時候,丈母孃家出了很多錢,而且男方出的錢比較少,所以非常合理。

10樓:生命不息

這個判決應該說是特別合理的,因為兩個人之間是有協議的,離婚之後他只能分到這麼多。

11樓:豆豆的飼養員

我覺得非常合理,因為在當初買房的時候,這名男子所承擔的經濟費用就只佔1%。

12樓:小老太

我認為這個判決合理,因為房子的首付是女方出的,而且當時男方承諾他只佔房子的1%。

13樓:愛小樹苗

我認為合理,因為我國的法律是非常的公平,不會冤枉任何人也不會偏向任何人,所以這樣的判決很正確。

14樓:佳音

我認為這個判決是合理的,畢竟妻子拿出了相應的證據,證明男子放棄了自己的權益。

男子離婚330萬元房產僅得2.8萬,此判決是否合理?

15樓:橘子樹開花的季節

<>現在離婚來說很多年輕人他們也是對婚姻也是非常的不在意的,所以說離婚率也是非常的高。然後離婚之後這個分財產也是非常大的問題,因為現在有很多年輕人他們結婚是必須有房子的,因為沒有房子,他們也是不會去結婚的,這個年輕人他沒有這個男子,他沒有。分到太多的財產,一可能是在他的婚姻中有過錯,也可能是他沒有出錢去買這個房子,所以說它分得財產是比較少的,這也是非常正常的事情。

所以這件事情要看事情的嚴重性,也要看事情的本身。所以說這對於法院判決也是比較合理的,如果說這他要是有理的話,或者是房子也是他買的話,肯定也不可能這樣去判決了 。

一、對於他分的這麼少的財產來說,她也是付出的比較少。

二、如果他在婚姻中沒有過錯的話,房子也是他買的話,這樣分可能是不會合理的 。

三、所以這件事情要看他事情的本身是什麼樣子的 。

對於現在的年輕人來說,他們也是有著自己的財產,所以說在離婚的時候,他們也是會因為財產而去鬧矛盾,去法院的。所以說如果說自己買房子了,一如果這個東西是自己的話,也是要去爭取的,如果說這個東西是別人買的,那就沒有必要去爭取了,畢竟自己沒有去付出 。

在生活中夫妻之間還是有事要去好好的去商量,因為畢竟離婚也是非常不對的,因為現在的離婚率也是非常的高,而且離婚對孩子的傷害也是非常大的,所以說離婚了分財產。也是比較傷和氣的,所以如果說雙方有什麼矛盾,還是要好好的去溝通,這樣的話也可以避免離婚,因為和誰結婚都差不多 。

16樓:劉心安兒

我覺得不合理,而且這個結果對於這個男子來說,損失還是比較嚴重的,而且侵權也比較嚴重。

17樓:校出強大

合理,首先房子當時購買為170萬,其中100萬都是女方出的,之後的70萬兩人共同償還,而兩個人約定比例是99比1.所以最後法院才會給這樣的決定,剩餘的貸款和房子全歸女方。

18樓:三四么洞洞么

我覺得很合理,因為房產分割是法官根據婚前財產以及個人收入來判斷的。

19樓:婉鈴韻晴

不合理,結婚後房產屬於雙方共同財產,我認為男方不應該退讓,離婚也是兩個人的事情,只要男方沒有做出過分的事情,他就沒必要在財產父母退讓。

20樓:愛貓咪的葉子

我認為是不合理的,除非男子做了對不起妻子的事,所以我覺得男子這樣做也是非常不對的,我認為他們兩個應該協商清楚才可以。

21樓:愛小樹苗

這個判決非常的合理,這是因為當時這對夫妻在結婚之前做了財產公證,而且在公證上面表示這個男子只能夠分得1%的房產,這個妻子佔99%的房產,而且這個公證也是具有法律效益的。

22樓:翱翔藍天的狼姐

這個判決非常合理,我們來看看判決原因,首付是女方母親交的,交了一百萬,這筆錢必然要歸還女方母親,而夫妻二人共同財產中,還得貸款一分為二就是萬。所以判決沒問題。

23樓:武帥帥

我覺得這個判決不合理。因為夫妻雙方的財產都應該公平的進行分配,不應該只有這麼一點。

24樓:辰楠侃

此判決非常的合理,因為330萬元的房產是女方婚前財產,男子是沒有資格分割的。

男子離婚330萬元房產只得2.8萬元,這樣判決是否符合規定?

25樓:訪煙

男子離婚330萬元房產只得萬元,這樣判決是否符合規定?

一、男子離婚330萬元房產只得萬元是什麼原因?有一名男子在和自己妻子離婚的時候,對價值330萬元的房產進行了乙個分割,但是這名男子最終只拿到了萬元,對於這樣的結果,男子不能夠接受,但是在經過法院的審理之後,男子最終也只拿到了萬元的分割款,之所以會出現這樣的情況,是因為這個房產是雙方在婚後購買的,但是買的時候首付100萬元是由女方的母親所支付的,而且事後雙方還進行了乙個公正表示,女方在這個房產的所有權上佔99%的份額,之後兩個人共同還貸款,在離婚的時候,這名男子就拿到了萬元。

二、這名男子能接受這樣的判決嗎?這名男子對於法院這樣的判決自然是覺得不能夠接受,但是法院是在經過兩次審理之後才做出了這樣的決定,男子也沒有辦法再去反駁,並且我們大家知道,男子再買這棟房子的時候,首付他沒有拿錢還貸,還是夫妻雙方共同去還的,所以很顯然,他並沒有對這個房產付出太多,因此它也不能夠妄想在分割財產的時候拿到更多的錢,就算不能夠接受也是他理所應當應該得到的,只能說這名男子,他還是有一些貪心的,想要拿到本就不屬於自己的東西,不過法院是乙個公平公正的地方,不會支援他無理的要求。

三、怎麼看這件事?這件事情我們就能夠看到,法院在審理的過程當中是根據實際情況去做出乙個判定的,考慮到買房的時候出資的比例去做判斷,這名男子再買房的過程當中沒有出首付,所以他對這所房子的所有權佔的份額自然小了很多,但是通過這件事情,我們也看到了人的貪心確實是非常大的,就算是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她也想要分一點,特別是在夫妻雙方離婚的時候,就是有很多的人,他想拿到不屬於自己的那乙份,但是法院很顯然是不會支援這種無理的要求的,只會根據實際情況去做乙個判斷,所以希望這些心存僥倖的人還是應該要安分守己的,不要做無謂的掙扎,去爭取本就不屬於自己的東西。

26樓:小小萌萌

應該說是非常符合規定的吧,因為兩個人在婚前就有協議,一切都是遵照協議來執行的。

27樓:小戴很酷

這樣的判決是符合常理的,因為這個男的屬於是入贅結婚,且在買房子的時候他也指出了相應的兩萬八,所以他只能獲賠兩萬八。

28樓:丹丹學姐吶

這個判決是符合規定的,因為結婚的時候買房子這個男人出資很少,佔的份額很低。

29樓:王志順順順

不符合規定,我覺得這樣非常不公平,男子可以依靠法律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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