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惠中診斷
如果物業在收取物業費時採取給業主停電、停水措施的話,是要承擔侵權責任的。因為供水、供電是採取直接供到戶的舉措,是與業主簽訂的供水、電的合同,業主是終端使用者。物業公司只是乙個代收單位,在供水、供電方面不存在任何法律關係。
因此物業公司無權給業主停電、停水。
關於解決小區業主拒交物業費或惡性拖欠物業費的現象,物業公司可注意一些小細節。例如在業主開車進入小區時,可在門崗車道刷卡機上設定自動消除欠費業主的資訊,使其無法將車輛停入車庫,然後與業主解釋說業主有欠費現象,系統自動停止對其刷卡服務,要交情欠費後方能正常使用。如此業主為了車輛的停駛安全也會到物業中心繳納物業費。
希望我的答案可以幫助到你。
2樓:網友
建議你多看點書。
物業服務費包括: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6、辦公費用;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9、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案例網上很多,可以查一下。不過物業行業現在不是很好做,介紹樓主考慮清楚再從事這個行業。
3樓:
你所說的辦法已經過時了,現在物業有法律撐腰,那個blog裡面寫的非常實際,頂乙個。看完之後就乙個想法,有了錢真好,有錢之後,可以買通制定法律的人,然後專門制定有利於kfs和物業這對父子的法條,讓那幫買了房子的業主哭去吧,再然後,他們就更有錢,我們跟沒錢,還上火。
給你兩個建議,如果想知道物業費用包括什麼,找個物業公司,看看牆上掛的收費明細就可以了;
對於你的議題,問一下律師朋友,你就知道現在這種情況下,物業公司催繳的新伎倆了。
4樓:靜止的大腦
現在基本上都是水卡,點卡的,都是預付費的一旦沒錢了就會停了。這些東西一般都是供水供電公司弄得。
這樣無形之中就給物業公司省去了很多麻煩,你沒錢了就會停了,物業公司會說這不關我的事,是人家供水供電公司的事。
物業管理糾紛成因
5樓:王煥坤
造成物業管理糾紛的原因很多,例如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已制定的有關法規可操作性差,未能合理規範物業服務企業、明確業主委員會的合法地位,**對其派出機構(如居委會)針對物業管理的責任和許可權沒能準確界定。從法律角度分析,引發物業管理糾紛的主要原因包括:
1、物業管理企業的不規範行為使該行來年於比較被動的局面。有少部分物業管理企業素質不高,缺乏現代化物業管理技能,日常工作中不能按合同、制度辦事,工作方法簡單,態度生硬,使一些本可以協商解決的矛盾激化。
2、物業管理工作作為一種商品消費觀尚未完全確立,雖部分業主已感受到了物業管理新體制的優越性,但也有部分業主還未真正理解物業管理,造成了對物業管理企業絕對服務和無限責任意識的擴張。有部分業主把本應由自己承擔的經濟義務、應由**承擔的治安職能、應由公用事業企業承擔的經營管理職能都歸結為物業管理責任。
3、現行物業管理法律制度及配套檔案尚不健全。如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法律地位設計上存在侷限性,使業主大會的運作出協調成本高,溝通過程難的缺陷,由於缺乏對業主委員會的有效制約和監督,民主協商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沒有得到充分體現。
4、開發遺留問題造成眾多物業管理糾紛。目前物業管理糾紛中,有相當一部分是開發建設遺留問題所引起,主要表現在:規劃變更引起居住環境的改變;開發單位未按規劃設計要求建設物管配套設鋒磨施;小區配套設施權屬不明,如地落車庫、物管用房等,工程完工,開發企業撤走後,漏基氏問題甩給了物管公司,從而造成了物管企業與業主的諸多糾紛。
物業糾紛主要是這7種型別,產生這種原因主要是物業在管理過程中有不規範的行為,還有就是業主對物業的責任的無限放大,本因歸**或者企業承擔的責任都歸屬物業的管理責任,還有就是很大部分是開發商遺留的問題導致了物業業主之間的糾紛,比如小區的配套設施或者地落車庫未按規劃設計,返散開發商撤走後,問題就變成物業和業主的糾紛。
物業糾紛問題
6樓:乾萊資訊諮詢
首先肯定是雙方私下解決,如果溝通無果數好跡,我建議是可以走法律程式。
物業問題屬於民事糾紛,可以通過第三方機構來評判和定義,還可以通過**管理部門的介入來解決爭議。
最後可以申請仲裁,依據我國《仲裁法》的規定:「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襪大可以仲裁。」
物業管理民事糾紛的調解,包括民事調解和行政調解兩種。民事調解由爭議雙方當事人共薯並同選定乙個機構、和個人,由第三方依據雙方的意見和授權提出解決意見,經雙方同意並執行,由此化解糾紛。但此種方式的調解不具有法律效力。
調解結束後,當事人一方如不執行,則前功盡棄。
物業管理糾紛的行政調解則是藉助主管**的勢力進行調解處理,但這種處理如一方不遵守執行,則要藉助其他手段解決。
民間的調解和行政調解與仲裁或訴訟程式中的調解是不同的。仲裁或訴訟中的調解是仲裁程式中的乙個環節,不具有獨立性。
物業管理方面的糾紛有哪些
7樓:覃永雄
1、物業管理公司向業主或使用人追索物業管理費及滯納金的糾紛。部分業主以收費依據不足、前期遺留問題、物業管理質量低下等原因為由拖欠物業管理費,以此作為「維護」自己權利的主要手段。這類案件在物業管理糾紛案件中佔了大多數。
2、業主委員會更替、業主或業委會選聘、解聘物業管理公司產生的糾紛,物業管理專案接、撤、管引起的糾紛。此類糾紛目前較為突出,如前任和現任業主咐茄空委員會對各自合法性的認同、相關資料的交接發生的糾紛;前任的物業管理公司不退管、新的物業管理公司進不來,前任物業公司不移交相應管理資料等。
3、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起訴業主糾正違反業主公約行為的糾紛。針對業主、使用人是否遵守法律、法規、業主公約,合理安全地使用物業,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在建議整改未果的情況下,通常通過起訴方式解決糾紛。
4、因物業管理公司侵佔業主共有物業引發的糾紛等。如物業管理公司擅自在電梯、屋頂、外牆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設定廣告、基』站等所得收益,佔有共有用房擅自出租及共用場地的停車收費等歸屬產生爭議納螞。
5、因物業管理公司服務質量問題而引發的要求提高服務質量、履行管理職責的糾紛。如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修繕、房屋修繕衡瞎費用承擔,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維修**設立、使用、管理過程中發生的糾紛等。
6、業主或使用人要求物業管理者賠償在提供特約服務如保管服務中所造成的財產損失的糾紛。如小區內自行車、電動車、機動車被盜,有的屬物業專門安排人員看管,有些發生在小區地面停放、無專人看管,業主起訴物業管理公司未履行職責,要求賠償,導致訴訟。
7、前期物業管理糾紛。前期物業管理糾紛主要是開發商在物業交付過程中引發的爭議,主要有開發商未移交或移交不清,圖紙資料不全的設施、裝置、建築物及其附著物受損引發的爭議;開發商未兌現減免物業管理費、交付配套設施的承諾或存在延期交樓、房屋質量問題引發爭議等。
如何處理物業管理糾紛
8樓:陳家靜
發遲森生物業管理糾紛的處理方式是:1、物業公司可以先和業主進行協商,關於糾紛解決協商出處理方式;2、協商不成的可以請基層組織進行調解;3、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4、如果物業服務合同中有仲裁條款可以直接申請仲裁。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條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損害對方人身權益、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責任。第一百八十六條因當事人一橘沒方的違約行為,損害對方人身權益、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請求其承擔違約責圓旦納任或者侵權責任。第二百三十三條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
物業管理服務方案,物業管理方案
小區全套物業管理方案 第一部分前言 省略 第二部分物業管理的整體構想與創優規劃 住宅社群作為建設開發 東方城市系列 的又一經典之作,以其建築的現代風格和完美的協調性,構築了又一具有現代生活氣息的城市景觀。以人為本 不僅僅是一句口號,在東方明珠城的每乙個細節都充分體現 出建築對人的關心,以她的色彩 材...
什麼是物業管理,物業管理是什麼
物業管理,是指物業管理企業受物業所有人的委託,依據物業管理委託合同,對物業的房屋建築及其裝置,市政公用設施 綠化 衛生 交通 治安和環境容貌等管理專案進行維護 修繕和整治,並向物業所有人和使用人提供綜合性的有償服務。其基本內容按服務的性質和提供的方式可分為 常規性的公共服務 針對性的專項服務和委託性...
物業管理知識 15,物業管理知識
物業管理知識 這是乙個研究型的討論課題,沒有標準答案。每人學識 視野 認識高度深度 經驗的差異,可以得出不同的見解。有膚淺的 有深刻的 有的憑生活常識來發表意見,也有人從自己的切身體會或經驗來說,更有人可以從課本上教授的理論來發表見解,就看你自己如何來認識了。例如,做好保潔 保安等相關服務工作 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