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你先看一下你原先的合同中有沒有約定違約金,還有培訓費的承擔問題,勞動合同法還沒實施,也就是說現在還不能適用,所以要是你現在直接走人的話,公司可以要求你承擔違約金,如果給公司造成損失的,他們還可以要求你承擔損失呢,當然,損失的可能性很小。
你也可以提前乙個月通知公司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這樣就可以了。
總的給你一句話,08年1月1日前走的,提前乙個月通知就可以,不需要承擔違約金,勞動者享有提前乙個月的解除合同權利還有三種特殊情況的隨時解除合同權利,如果是08年1月1日以後走的,更不需要承擔違約金了。新勞動合同法頒佈後,原合同仍然有效,但原合同中的約定與勞動合同法相沖突的,以勞動合同法規定為準。
2樓:網友
你今年籤的合同是不規入明年實行的新的勞動法的範圍的,所以新勞動法規定對你沒有影響。
你如果合同裡有違約金而你又在合同還終止就走的話,當然要賠付這筆違約金。
還有,即使你提前乙個月提出終止,違約金仍然要賠付的。
關於籤合同和新勞動法實施
3樓:恆達名錶服務中心
如果現在簽訂的,以後合同的義務發生糾紛了還是以現在的勞動法為準的。但是如果是明年簽訂勞動合同的,就直接適用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相對而言,勞動合同法對勞動者的保護相較現在合同法的保護得更加周到。
所以你可以考慮在勞動合同法生效以後簽訂勞動合同。
浙江東辰律師事務所01號諮詢員。
4樓:財富
你現在簽約不影響以後適用法律的規範和調整。
5樓:
我樓上的樓上的,怎麼你說的不一定對呀。
總歸是早籤合同好,現在籤的合同到明年新法適用後,也同樣保護的呀。
如果籤合同,比籤的合同還多保護兩個月呀。
新勞動法未籤合同
6樓:網友
1.沒有簽訂合同可以主張雙倍工資,自08年2月開始計算。
2.工作年限以實際在單位工作的年限計算。 你以公司不簽訂合同辭職,主張每工作一年補償乙個月的經濟補償。
7樓:瑞巨集遠
可以的,因為08年一月底之前所有有事實勞動關係的都必須簽署合同,否則就可以向當地有關部門上訴。
新勞動法不籤合同方面
8樓:
完全可以拿到你的2年社保,還可以要求支付你自入職第二個月起的雙倍工資,但要注意收集你在公司上班的證據,比如工資條,上班的出請。
現在你想走人可以拿到12個月的賠償!
沒有保險與合同現在隨時可以走了,這個很好搞的。
9樓:南陽王曉謙
當然可以向他們要的!
建議你細看一下《勞動合同法》
新勞動法對未籤合同如果處理
10樓:網友
每做滿1年可以得到1個月的工資的經濟補償。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按半個月計算。按雙倍工資計算 標準為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這個工資包括獎金 以及各種補貼。
新勞動法 未籤合同
11樓:王女
樓主的公司已經嚴重違背《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首先公司應該從2008年1月1日《勞動合同法》生效之日起,每月兩倍的工資數額支付給樓主,其次,滿一年以上仍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樓主現在公司的情況是解散,依照第四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要向你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的標準為:
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養老保險這一塊用人單位要做出賠償,並補繳納拖欠的社保資金,還要交滯納金。
12樓:克洛德格
未籤合同,從08年2月1日起至解散之日可要求雙倍工資。
未繳保險,可以要求公司補繳。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五款,用人單位解散的,勞動合同終止。
終止也要給經濟補償。
新勞動法不籤合同的問題?
13樓:東環路行走
你引用的條文應該是《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第六條:
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乙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合同期滿,勞動者在單位繼續工作,單位未表示異議的,視為按原合同條件繼約,雙方形成事實勞動關係。單位如在乙個月內沒有與勞動者續簽合同的,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並與勞動者補籤合同。雙倍工資最多可以支付十二個月。
對你來說,是公司方面未盡到訂立書面合同的義務,你有權要求訂立書面合同,並且公司從09年2月起支付雙倍工資。
實際上,因為雙方已建立事實勞動關係,雖然沒有訂立書面合同,你仍然受到勞動法規的保護,作為勞動者的利益還是有保障的。
14樓:網友
廣東胡律師:
屬於違法行為,直接帶上能夠證明你與這家公司有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工作證、工資條)去勞動局舉報投訴要求2倍工資賠償。
15樓:網友
怎麼會沒有保障?假使他年底籤,你不滿一年走可以拿雙倍工資,一年後走正常拿工資,
新勞動法 沒簽合同要辭職扣工資怎麼辦
16樓:網友
反正沒給交金,等你拿到工資後就走人,比如10號發工資,11號就走人,不用去上班了。最多損失當月1-10號的工資。這個最划算,最有效的辦法。
什麼去勞動局都市瞎耽誤時間和精力,不可取。
17樓:網友
1、未籤勞動合同,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你有權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經濟補償;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你在提前30日書面通知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且無須賠償;
3、如未足付工資違法,根據《勞動合同法》的四十六條,你有權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
4、如未交社保,可以要求單位補繳;
5、如單位拒絕,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18樓:網友
收集你在此工作過的證據。
包括考勤卡、工資單等等一系列的東西。
去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19樓:我是日白醬
看人說話 我以前上班的時候 那個敢扣我一分錢呢 再說了 有本事 換個工作 這樣的企業也沒有什麼前途的。
20樓:小妖三
儘量軟硬兼施讓他給你所有工資 實在沒轍拿了工資走人 都沒有合同不給你工資都沒事 給你就偷笑吧~
21樓:四哥有法說
這個老闆存在違法行為,你可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或者申請仲裁。
1、未籤勞動合同,你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經濟補償;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你在提前30日書面通知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且無須賠償;
3、如未足付工資違法,根據《勞動合同法》的四十六條,你有權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
4、如未交社保,可以要求單位補繳;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新勞動法合同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
工作總計以2005.5.24開始計算,最好可以舉證,否則只能以合同計算 若能舉證,是3個半月工資補償 若不能,按照06年11月來,只有2個月工資工資不是底薪,而是你該年度12個月平均收入計算,這個若有工資條等,都可以作為證據,盡可能維護你的權益 建議你蒐集證據,提起勞動仲裁,要求賠償你的損失,經濟補...
關於新勞動法中合同工裝正式工人的規定
事業單位與與之bai建立du勞動關係的勞動者zhi的關係適用勞動合同法。dao 因此您朋友的待遇內是否合理要看單位的做容法是否符合法律規定。一 單位是否和您朋友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二 單位是否為您朋友繳納了社會保險,繳納保險是否符合法律規定。三 單位支付的工資待遇是否符合當地法律規定。不能低於當地...
和事業單位簽訂的合同工,符合新勞動法的同工同酬嗎
你好!現實中事業單位的合同工人員是執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的,但事業單位的在編人員是不按照勞動合同法來執行的。因此,你的相關待遇可能無法與這些正式的有編制人員相比。此復!1 簽訂的合同工,應該是勞動合同制關係,適合勞動法 勞動合同法!2 具體做法你可向當地12333勞動社保 諮詢。事業單位編制內員工和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