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發票,裝箱單,提單,產地證等。
信用證都需要什麼單據
2樓:小千講知識
信用證需要的單據包括貨物單據、運輸單據、保險單據及其它有關單證。其中信用證的基本條款包括開證行名稱及位址;開證日期;信用證編號;不可撤銷、不可轉讓信用證;開證申請人名稱及位址;受益人名稱及位址(受益人為有權收取信用證款項的人,一般為購銷合同的供方);通知行名稱。
拓展資料:一、信用證。
1、信用證,是指銀行根據進口人(買方)的請求,開給出口人(賣方)的一種保證承擔支付貨款責任的書面憑證。在信用證內,銀行授權出口人在符合信用證所規定的條件下,以該行或其指定的銀行為付款人,開具不得超過規定金額的匯票,並按規定隨附裝運單據,按期在指定地點收取貨物。
2、信用證支付的一般程式是:(1)進出口雙方當事人應在買賣合同中,明確規定採用信用證方式付款。(2)進口人向其所在地銀行提出開證申請,填具開證申請書,並交納一定的開證押金或提供其它保證,請銀行(開證銀行)向出口人開出信用證。
3)開證銀行按申請書的內容開立以出口人為受益人的信用證,並通過其在出口人所在地的**行或往來行(統稱通知行)把信用證通知出口人。(4)出口人在發運貨物,取得信用證所要求的裝運單據後,按信用證規定向其所在地行(可以是通知行、也可以是其它銀行)議付貨款。(5)議付行議付貨款後即在信用證背面註明議付金額。
二、信用證方式有三個特點:
1、是信用證是一項自足檔案(self-sufficient instrument)。信用證不依附於買賣合同,銀行在審單時強調的是信用證與基礎**相分離的書面形式上的認證;
2、是信用證方式是純單據業務(pure documentary transaction)。信用證是憑單付款,不以貨物為準。只要單據相符,開證行就應無條件付款;
3、是開證銀行負首要付款責任(primary liabilities for payment)。信用證是一種銀行信用,它是銀行的一種擔保檔案,開證銀行對支付有首要付款的責任。
信用證業務中經常用到的單據有哪些!
3樓:樂山海天
一般常用的單據主要是:提單,發票,裝箱單,保險單,這四種單據是信用證的必備單據。其他的有:產地證明,檢驗證明,燻蒸證明,受益人證明等。
4樓:網友
這個每份信用證不一樣,不過發票、運輸單據、裝箱單、產地證等一般都需要,具體看信用證的46a要求。推薦你找下列的一些書來參考:
5樓:網友
信用證業務中經常用到的單據一般主要是:提單、發票、裝箱單、保險單、產地證明、檢驗證明、燻蒸證明、受益人證明、 匯票、產品認證證書(ce rohs ul等等)、船公司宣告單、發貨通知單等。
信用證(letter of credit,縮寫為l/c)業務是國際結算方式的一種。信用證方式是典型的逆匯。(逆匯:
由債權人主動出具票據,委託銀行向債務人收取一定金額款項的方式,結算工具是由債權人轉向債務人,資金是由債務人轉移給債權人)。
6樓:匿名使用者
外貿soho一路通 這本書會告訴你 **上有賣的。
合同中沒有規定可否分批裝運,那信用證中規定了不可分批裝運,審證時這算不符點嗎
審證時,合同與信用證的條款不相符,可以認定為信用證條款存在問題,應該向相關人提出,或者直接向開證申請人提出修改。信用證上規定不可分批,那實際就不能夠分批。一切以l c為準 如果分了,就是不符點 不算的,現在的開證沒有向書上寫的那麼嚴格,差不多就可以 信用證中規定的分批裝運是怎麼理解的?運輸是國際貨物...
如果信用證未規定是否允許分批裝運,那是允許還是不允許呢
允許,預設就隨便你了。按照慣例是允許。但是建議你還是與收貨人書面聯絡。在取得出面同意後再進行操作。畢竟還有款項壓在人家手上。而且為了雙方長遠的合作。也是對對方的尊重。不准分批裝運 不准中途轉運 不接受第三方裝運單據,均應在信用證中明確規定,否則被認為允許分批 允許轉運 接受第三方裝運單據。根據跟單信...
信用證規定分批裝運如何向銀行交單
信用證分批交單有兩種形式,即允許部分裝運和分期裝運 前者是人們通常所說的 允許分批裝運 即受益人可以根據自己備貨的情況,可以分若干批次裝運 後者對每批交貨的時間和數量有明確的規定 前者開立信用證只規定乙個最遲裝運期,而後者規定出每一批裝運的時間和數量。所以,首先要確定究竟是上述的前者還是後者,由此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