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新勞動合同法草案的意見要去**反映?
1樓:金星百合
寫信到法律起草委員會,如果他們開聽證會的話就報名參加。
新勞動合同法新在**
2樓:網友
你好,新勞動合同法由以下新特點:
1、勞動者掌握終止合同主動權。
勞動合同法》規定,不管在合同期內還是期滿,凡用人單位主動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2、用工之日起即建立勞動關係。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如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
3、無固定期限合同自然成立。
勞動合同法》規定,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外,若勞動者連續工作滿10年,或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或連續訂立2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未違反單位規定、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4、勞動者可以「一女多嫁」
勞動合同法》規定,只要原用人單位同意,勞動者可以再同時與一家或多家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取得多份勞動報酬。也就是說,勞動者可以與2個或2個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在**可以**新勞動合同法全文?
3樓: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全文。
新勞動合同法全國都通用嗎?
4樓:匿名使用者
全部通用的。除非你不籤合同用不著 可加q為好友聊。
新勞動合同法對普通勞動者的意義
5樓:匿名使用者
對勞動者而言,具備以下意義:
1.明確了勞動關係的定義。
2.明確了勞動合同的簽訂要求及違反時的賠償。
3.明確了試用期的定義及期限。
4.明確了勞動者的權益保障。
6樓:快樂帥老頭
2007年6月29日頒佈,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勞動合同法》,對現行勞動合同制度來了個全新的規定,令不少企業感到難於應對。2007年8月30日頒佈,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就業促進法》,對用人單位實施就業歧視的行為來了個明確否定,用人單位違反就業促進法實施就業歧視的,勞動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新勞動合同法和就業促進法之下,企業該如何進行勞動合同管理與勞動用工招聘管理,以減少勞動爭議糾紛或其他糾紛,減輕企業管理成本?
主辦單位舉辦今次研討會,由既熟悉企業勞動管理又精通勞動法律法規的知名勞動人事法律專家梁碩南老師與學員共同**新法之下企業勞動合同管理與勞動用工招聘管理存在的問題和解決相關問題的策略與方案。
新勞動合同法內容是?與舊版勞動合同法有啥區別?
7樓:網友
你問這個範圍就大了,要不你就直接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內容就知道了。
8樓:網友
我國目前只有一部勞動合同法,是2007年頒佈,2008年1月1日生效的。之前沒有勞動合同法,因此不存在新勞動合同法和舊勞動合同法的區別。在此之前只有一部1994年頒佈的勞動法。
勞動合同法和勞動法還是有很大區別的,勞動法調整各種勞動關係,勞動合同法主要是關於勞動合同的相關規定。
如果你想問的是勞動合同法對於勞動法而言,做了哪些修改的話,這個問題就很大了。應當講,勞動合同法出臺後,有關勞動合同的事項都應當適用勞動合同法,如果勞動合同法規定不明確或者沒有做規定的地方,再去查詢勞動法的相關條文。
華為公司違反新勞動合同法的幾點表現
9樓:木有負面情緒
華為事件是指,在新勞動法實施前,也就是從2007年9月底開始,國內外頗有影響力的通訊裝置製造商——深圳華為技術****共計7000多名工作滿8年的老員工,相繼向公司提出請辭自願離職。這次大規模的辭職是由華為公司安排的,辭職員工隨後即可以競聘上崗,職位和待遇基本不變,惟一的變化就是再次簽署的勞動合同。全部辭職老員工均可以獲得華為公司支付的賠償。
華為自擺烏龍事件,暴露出企業對法律解讀方面的偏差,但立法者及有關部門也應該進行反思,假如當初對容易引起歧義或容易被鑽空子的相關法律條文給出正確的解讀,華為「辭職門」事件何至於發生?立法者及有關部門應該汲取這次教訓,最大可能地避免類似的失誤再次出現。同時,相關企業在依據新法作出重大決定之前,也應該請教立法者或權威的法律專家,對相關法律進行正確的解讀,以免作出錯誤的決定。
新勞動合同法實施後違法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當繼續履行合同,勞動者不願繼續或者無法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補償金的標準支付雙倍的賠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 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
《新勞動合同法》規定幾年以上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符合法定解除條件就可以解除,沒有幾年不能解除的法律規定。10年,10年以後視為 無固定期限合同 5年後只要你願意續約 都要續約 要是單位提出的不續約 應該支付經濟補償金 5個月的工資 不是的。簽訂或者續簽勞動合同必須雙方都願意才行,一方不願意的就終止勞動關係。你5年的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可以選擇不...
如何看待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意見稿
熱點問題一 條例 規定有14種情況,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這對於勞資雙方來講意味著什麼?專家解讀 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當然不等於 終身制 鐵飯碗 終身制是指在計畫經濟時期的特定用工方式,隨著計畫經濟被市場經濟所取代,隨著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