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用人單位需要支付勞動者10個月工齡工資補償金,按照離職前12個月的實際工資收入的平均數計算。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猜茄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改兆爛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核漏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2樓:可樂
每工作一年有蠢鏈一攜態個月本人工資的經濟補償,工帶隱孫作六個月以上按一年算。你的演算法應是10個月乘以本人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工作工齡十年或十年以上的,勞動者自己辭工,要求補償的,這補償的應該怎麼算?
3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沒有過錯,勞動者自己提出辭職的沒有補償,建議認真學習勞動合同法。
4樓:10漣渝
你可以去看看勞動法。
領工齡補償金規定本人已在單位工作十年以上,現辭職,能拿到工齡補償金嗎
5樓:baby無知的螞蟻
員工本人辭職是沒有經濟補償的。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工齡滿十一年離職有補償嗎
6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者主動辭職,用人單位是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的。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3、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請問工齡1年10月的解僱了能補償多少錢
7樓:網友
啟用失業保險申請賠償可以獲得至少3個月薪水。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把工齡18年的員工辭退應當給予什麼補貼?
年的工齡如果被辭退的話,應該補貼個月的工資,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工齡一年補貼乙個月,而且國家還有兩年的乙個失業救濟金。勞動合同法 規定經濟補償金計算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有以下標準 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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