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白羊韓亮
我是國網寧夏彭陽供電公司一名員工,今年國慶節和中秋節值班,我是值後五天,按照政策規定給員工支付200%的工資,結果連一分錢也沒有支付,請問我該如何?
2樓:仇慶佛綠凝
實在不行
帶個頭套
在老闆回家的必經之路上
打他一頓
3樓:戴抒
嚴重違反《勞動合同法》。可以去仲裁委或勞動監察大隊 告他們!
4樓:
你可以去投訴,可你的位置保證不保……中國,法制沒有健全啊!世界上沒有公平的事!只有權錢勢才是王道……烏托邦……是永遠不存在的……
5樓:匿名使用者
當地的勞動部門進行投訴,打114查詢就好了
6樓:
一個字“忍”。
國家的現狀就是這樣,不公平的地方太多了。
7樓:匿名使用者
找廠裡的工會..看看能不能解決..
如果國慶節不放假,也不給加班費怎麼辦?
8樓:
國慶節不放假,也不給加班費,可以與公司協商解決,也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七條規定: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9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者應該先與公司協商調休或者支付加班費,無法達成一致時可以收集證據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公司拒不改正的再到勞動局仲裁委員申請仲裁公司支付加班費。
勞動監察的職責如下:
一、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
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三、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行為的舉報、投訴。
四、 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
最後,勞動者在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公司之前,應該先調查清楚公司實行的是什麼工時制度,一定要明白並非所有的工時制度在節假日上班都是屬於加班的。
比如:綜合計時制度,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無論勞動者平時工作時間數為多少,只要在一個綜合工時計算週期內的總工作時間數不超過以標準工時制計算的應當工作的總時間數,即不視為加班。若超過,則超過部分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按《勞動法》規定支付報酬,且延長時間的小時數,平均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10樓:匿名使用者
有兩種情況:如果你是必須做的財務等與月度有關的工作,那是工作性質決定的,但你可以請求補休,至於不給加班費,應該向上級提出意見;如果是其他與月度關係的不大的工作,應該要求上司補休假和加班費,可以藉助**進行適當**,因為這不符合勞動法,於法於情,你們單位都做得不夠好!
11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拒絕加班,但是人家發火你就要面臨被開除了。只要你不怕。拿著合同去勞動局告
12樓:田野心語
到勞動監察部門告單位。
國慶中秋加班不給加班費,該如何維權
國慶中秋加班不給加班費,可以直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要求用人單位按照規定支付加班費。根據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分別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 勞動者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
公司強制加班,不給加班費可以投訴嗎
若員工不同意,原則上不能強制加班,除非符合法定情形或具有充分合理性。上述法定情形是指哪些呢?勞動法 規定了可以強制加班的情形。第四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的限制 一 發生自然災害 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 生產裝置 交通...
公司強制員工加班,卻不給加班費,這樣合法嗎,我們該怎樣做呢
簡簡單單 1 公司強制員工加班不給加班費,是不合法的,你們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2 勞動法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