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無雨
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因為違法合同是無效合同,參照《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2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如果單位約定的使用期超過法定期限,超過的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辭職是勞動者的權利,您在正式勞動合同期內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簽訂的勞動合同中,試用期超過了法定試用期,勞動者是不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違法使用試用期的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八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試用期內勞動者是否可以任意解除勞動合同
4樓:自在的看世界先生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所以如果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中的6項情形之一,你需要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只要你按照以上流程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就可以順利跳槽到下乙個公司
關於試用期工資事宜: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工資要依法發放,還要依法支付經濟補償。
5樓:小魚教育
試用期,提前3天通知單位,不需要單位的同意,3日後可以走人,而且不可能追究到新單位和勞動者的責任,這是依法辭職。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協議解除,即勞動合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而解除。單方解除即享有單方解除權的當事人以單方意思表示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部《關於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6條規定: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後,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於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前消滅勞動關係的法律行為。
勞動合同的解除分為協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三種;解除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從訂立到履行過程中可以預見的中間環節,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是維護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正當權益的重要保證。
擴充套件資料:
條件勞動合同解除的條件:
一.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的條件
(1)當勞動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直接解除勞動合同,不需向勞動者預告:
①試用不合格,即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②嚴重違紀,即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
③給企業造成損害,即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企業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④承擔刑事責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當勞動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預告勞動者本人:
①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②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③企業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此協議的。
6樓:
試用期內用人單位是否可以隨意解聘?
7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不能隨意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中,除非勞動者發生以下情形之一,否則,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等。
8樓:78年的小馬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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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樓:李右丞
公司的行為不合法,試用期內雙方都可以解除合同。
10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不合法的,在試用期內,員工只要提前三天告知單位就行,單位即使不想讓員工走也得給員工工資,否則的話,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11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內,勞動者提前3天書面通知單位(注意保留有效證據,作為以後到勞動站申請仲裁的有效證據),無論單位的同意與否,3日後可以走人,而且不可能追究到新單位和勞動者的責任,這是依法辭職,一般單位故意裝傻,其實你自己執意要辭工公司不會為難你的。
參考檔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2樓:無刺仙人掌
你公司的作法明顯不合法。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綜上所述,你想辭職,只要提前三天通知公司就可以了。公司是沒有資格追究你和你跳槽公司的責任的。再說,公司以此扣發工資更不合法。
你現在就和公司協商,把法律的條文給他念念,若公司還是不准你離職,扣發你的工資,你就可以去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舉報。
試用期簽訂了勞動合同,可以辭職閃人嗎
13樓:嗨呀你爹臨死前
可以辭職的,提前三天通知就可以了,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花費資金對你進行專項培訓,並簽約定服務期的補充合同,是不需要賠償的,法律依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14樓:薰何生冷香
勞動合同法第 第三十七條規定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只要你和單位不存在一下問題單位就不能向你索要賠償: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智財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15樓:匿名使用者
你在試用期內只需提前3日通知公司即可離職,不需承擔任何法律責任,這是勞動合同法賦予勞動者特殊的勞動權利,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6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試用期內,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7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縱橫法律網 貴鑄律師
18樓:武漢韓飛律師
不會,試用期勞動者可隨意辭職。
19樓:匿名使用者
向直接主管提出辭職就好了
20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提前三天離職
縱橫法律網 姜華律師
在A公司上班,並且簽訂了試用期勞動合同。可以去B公司面試嗎,會被查到嗎
懂美食的小二 可以去b公司面試 由於你和a公司只簽訂了試用期勞動合同 那不是簽訂了同行競業協議 勞動合同只能代表你目前來a公司上班 是可以隨時和公司接觸勞動合同關係的 這也就是所謂的辭職 不會影響你在b公司參加面試 一般來說這個不會被查到 就算被查到也是沒什麼問題的 對你生活工作不影響 在試用期簽訂...
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為3年試用期為月這
您好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21條規定 在試用期中,勞動者有如下的情形外,用人單位才能解除勞動合同,否則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
簽訂了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和勞動合同,試用期辭職
培訓協議的簽訂,首先看企業是否有給員工培訓的事實。如果有培訓事實,那麼你需要根據簽訂的協議來承擔培訓費用。關於保密協議,也就是競業限制協議,在你保守企業秘密的情況下,企業是要支付你經濟補償的,如果你違反了競業限制協議,才會承擔違約金。詳情如下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