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支付返聘退休人員加班費嗎,退休人員返聘需要繳納社保嗎

2022-01-07 01:24:39 字數 4701 閱讀 7705

1樓:法律快車

由於退休人員不屬於勞動法中的勞動者,所以他與公司的協議不屬於勞動合同,而屬於僱傭合同。對於僱傭合同中所謂的加班工資計算方式,法律沒有規定,由雙方自行進行約定,也沒有最低標準要求。

二、新勞動法對加班費的規定

第一、新勞動法對加班的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31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

此外,《勞動法》第41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勞動法》第38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對企業違反法律、法規強迫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者有權拒絕。

第二、新勞動法對加班費的規定: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因此,對於實行標準工時制的勞動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節假日加班,加班費應當以不低於日工資基數的3倍支付加班工資,而在5月2日、3日加班應當以公休日加班的標準給予雙倍支付工資。

日工資基數的計算方法為:月工資除以乙個月計薪的天數,今年中國節假日調整後的月計薪天數為21.75天。

以乙個約定月薪為1500元的職工為例,他的日加班基數就是1500元除以21.75天即69元;如果企業安排他在5月1日加班,則應支付其不低於69元的3倍即207元的加班工資。

5月2日加班,單位首先應安排補休,否則須支付兩倍的日工資基數。

此外,對於經過勞動保障部門批准,可以在明確工作量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時間的「不定時工作制」崗位,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三、如何確定加班費的計算基數?

1、如果勞動合同有明確約定工資數額的,應當以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準。應當注意的是,如果勞動合同的工資專案分為「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職務工資」等,應當以各項工資的總和作為基數計發加班費,不能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或「職務工資」單獨一項作為計算基數。

2、如果勞動合同沒有明確約定工資數額,或者合同約定不明確時,應當以實際工資作為計算基數。凡是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都屬於實際工資,具體包括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若干具體範圍的解釋》

中規定「工資總額」的幾個組成部分。但是應當注意一點,在以實際工資都可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數時,加班費、伙食補助和勞動保護補貼等應當扣除,不能列入計算範圍。

3、在確定職工日平均工資和小時平均工資時,應當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規定 ,進行折算。

4、實行計件工資的,應當以法定時間內的計件單價為加班費的計算基數。

5、加班費的計算基數低於當地當年的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以日、時最低工資標準為基數。

第四、補休代替加班費合法嗎?

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勞動法》規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

由此可見,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企業可以首先安排補休。在無法安排補休時,才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加班費。休息日一般是指雙休日。

當企業能夠安排職工補休時,職工應當服從。這既保護了勞動者的休息權,又利於職工的身體健康,也使職工及時恢復體力投入新的工作,有利於安全生產。

法定節假日加班,不能以安排補休為由拒付加班工資,單位必須按照日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第五、未經批准自願加班能索要加班費嗎?

根據《勞動法》規定,企業可以制訂與國家法律不相牴觸的加班制度,對符合加班制度的加班情況支付不低於法定標準的加班工資。

可見,用人單位支付加班工資的前提是「用人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勞動者自願加班的,用人單位依據以上規定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內能包含加班費嗎?

職工的最低工資標準不應包含加班費。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最低工資規定》規定:「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據此,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即加班費)不能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

【蕭縣律師

2樓:

您好!返聘退休人員加班付出的是額外勞動,應該支付加班工資。謝謝閱讀!

退休人員返聘需要繳納社保嗎

3樓:匿名使用者

退休返聘人員是不需要購買社保的。社會保險是建立在勞動關係基礎之上的。

退休返聘人員一般是與招用單位形成勞務關係,所以,單位是無需為退休返聘人員繳納社保的。

退休人員作為特殊性質的群體,已完全享受國家關於退休人員的基本保障權利,因此,對於退休返聘人員無需繳納社會保險。

對於退休返聘人員繳納的社保中主要考慮工傷保險和養老保險。

關於工傷保險方面:***《工傷保險條例》中均沒有規定返聘的離退休人員可以享受工傷待遇,不少地方規定明確排除了離退休人員可以享受工傷待遇。

1、退休返聘人員獲得的收入的繳納個人所得稅問題:

要按照勞務報酬所得來繳納個稅。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退休人員養老金免徵個人所得稅,其餘的個人收入如返聘的勞務報酬、各種補貼、獎金等均應納稅。

2、退休返聘人員在工作中受傷:

需要明確的是,退休返聘人員在工作中受傷並不意味著單位就完全不需要承擔責任,單位應按照《侵權責任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承擔雇主賠償責任。

該賠償範圍既包含財產損失,還包含精神損害賠償等工傷保險待遇中未涵蓋的費用,最終用工單位支付的賠償標準會高於同等條件下的工傷賠償。建議用人單位為返聘人員購買商業保險,來降低工傷風險。

3、退休返聘人員的帶薪年假:

從法律層面來講,退休返聘人員不享受法定帶薪年休假。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一條就規定,本條例是根據《勞動法》與《公務員法》制定的。退休返聘人員既不屬於《勞動法》意義上的勞動者,也不屬於公務員,所以退休返聘人員無法享受法定帶薪年休假。

但是,退休返聘人員可與單位在勞務合同中自行達成帶薪休假的約定,單位也可以通過內部規章制度賦予退休返聘人員一定的帶薪休假。

4、退休返聘人員的離職問題: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是發生在勞動關係解除或終止時。

退休返聘人員與單位之間一般是勞務關係,所以從法律層面上,退休返聘人員在離職時不能享受經濟補償金。

4樓:心靈獵人

回答您先稍等,這邊正在編輯答案哦

各地並未明確強制規定受聘單位必須要為退休返聘人員繳納工傷保險,其中南京、廈門、北京等地已明確指出不予受理或排除,而上海及中辦發〔2005〕9號檔案,規定了離退休人員發生工傷可參照執行。

關於是否為退休返聘人員繳納社會保險問題

社會保險中主要考慮工傷保險和養老保險,故針對此二者進行分析,(1)關於工傷保險方面:***《工傷保險條例》及《江蘇省實施辦法》中均沒有規定返聘的離退休人員可以享受工傷待遇。

不少地方規定明確排除了離退休人員可以享受工傷待遇。如:《南京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第29條規定:

「家庭(個人)僱傭的人員、到單位實習期間的在校生、離退休仍在工作的人員不屬於工傷保險調整範圍。」

更多4條

5樓:夏軒

對於退休返聘人員繳納的社保中主要考慮工傷保險和養老保險。關於工傷保險方面:***《工傷保險條例》中均沒有規定返聘的離退休人員可以享受工傷待遇,不少地方規定明確排除了離退休人員可以享受工傷待遇。

而養老保險方面國家《勞動合同法》規定退休返聘人員無需再繳納養老保險。

退休人員作為特殊性質的群體,已完全享受國家關於退休人員的基本保障權利,因此,對於退休返聘人員無需繳納社會保險。但是,此項政策也是因地制宜,如上海。

《上海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第62條規定:「用人單位聘用的退休人員發生工傷的,由用人單位參照本辦法規定支付其工傷保險待遇」其中就明確規定了退休返聘人員可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6樓:公尺玟嘉潤

離退休人員,已經在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返聘之後,不繳納任何社會保險,也不享受工傷待遇。

7樓:匿名使用者

退休人員已經交夠了,不用再交了

企業招聘60歲以上的老人上班是否犯法

8樓:皓凌

當然不犯法。

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單位中的受僱傭者已經到達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從用人單位退休,再通過與原用人單位或者其他用人單位訂立合同契約繼續作為人力資源存續的行為或狀態。

包括:受僱傭者到達法定離退休年齡,在原工作崗位延長一定的工作時間;受僱者離退休後被原用人單位應聘回原單位從事同種或不同種工作;受僱者離退休後在勞務市場重新進行擇業,到原用人單位之外的單位工作的情況。

聘用單位與退休返聘人員之間應建立的勞務關係,簽訂勞務合同。因為退休員工不屬於勞動部門管理,不能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所以聘用離退休人員不能依據《勞動法》第28條執行。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如果屬於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案範圍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予受理。

9樓:匿名使用者

不犯法,退休人員可以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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