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呂艾
你的父親在醫院工傷醫療,是有醫療保險的。住院報銷比例更多。不用找單位。
只要不是自己私自轉院看病,醫保中心都按比例報銷藥費。(在當地醫院看病,住院**都是拿自己該拿的部分,住院大部分都是醫院直接報銷,然後醫院再和醫保中心結算)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7條規定,9級傷殘要領9個月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你的父親是9級傷殘,由工傷保險**支付的一次傷殘補助金,為9個月本人工資也拿不到。
自己支付的醫藥費單據和病歷等,都是你父親的證據,不用單位另寫什麼醫藥費書面報告。
現在是兩方都在踢皮球,你不要再等待,去申請勞動爭議仲裁。(這個訴訟時效只有一年)
2樓:
你可申請勞動仲裁,表明不接受調解。等仲裁裁決書下來,對你不利,你再到法院起訴。把程式走下完就是了。
不過得提醒你一下,九級傷殘,醫藥費花費了十多萬,似乎有點多。國家《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自費藥要自理。
3樓:
還是仲裁吧,仲裁時效只有一年時間,超過一年,你的事情就難辦了。詳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7條規定。
4樓:村上繁華
比較麻煩,建議諮詢當地律師。
拿到工傷認定書怎麼辦,工傷認定書下來以後再怎麼辦理呢
已獲得工傷認定決定書的情況下。若受傷嚴重構成傷殘的,可在傷情穩定後,向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或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的鑑定機構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需提供 工傷認定決定和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等。在獲得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後,可確定具體的賠償標準。此時,可與用人單位協商工傷賠償事宜,若協商不成可向勞動爭議仲裁...
工傷認定以後才可以做鑑定麼,工傷認定書下來後多長時間可以做傷殘鑑定
按現行規定,發生工傷後,應先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認定書拿到之後,傷情穩定之後,才可以進行傷殘鑑定的,工傷認定和傷殘鑑定需要的材料如下 1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 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 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 包括事實勞動關係 的證明材料 三 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
我是個人申請工傷認定。現在認定書以拿到。接下來申請勞動能力定
勞動者在領取到工傷認定後,在病情穩定的情況下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在領取到勞動能力鑑定結果後,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可以申請領取工傷保險待遇。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 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 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